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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死未拋棄繼承 妻兒扛債務
2007/07/05 10:29:02瀏覽707|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黃寅/太平報導】 2007.07.05 03:04 am 
 
中縣太平市有名婦人,因丈夫為友人做保,丈夫去世後未及辦理拋棄繼承,與子女必須共同承擔沈重債務;另名婦人也是婆婆為大伯做保 ,婆婆去世後債務落在她與年幼孫子頭上。

兩名婦人昨天同時找上縣議員李麗華,請求協助與銀行談判,但銀行態度強硬,表示協調空間有限。

李麗華感嘆大部分民眾對法令陌生,且許多人為人做保時並未告知親友子孫,使親人稍不注意就承接沈重債務。

張姓婦人說,她的丈夫原本在太平市公所當清潔隊員,兩年前因肝疾去世,她上周卻接到法院判決書,指他丈夫生前為江姓友人做保,江無力償還債務,她和4個小孩因繼承關係,必須償還40萬元債務。

張婦目前在鐵工廠工作,每月薪資兩萬元,還有4個小孩要撫養,突然面對40萬元債務,讓她十分憂心,且據銀行透露,江至少受到9家銀行催討,她很擔心丈夫是否還有其他的債務會纏上她。

另名婦人的丈夫也過世,原本帶著小孩與婆婆同住,婆婆幾個月前過世,她竟也接獲法院判決,表示因繼承關係,必須和小孩共同償還婆婆替人做保的數10萬元債務。

一查之下才知婆婆生前為了大伯要買計程車創業,替大伯做保,那知大伯經濟出問題,銀行追債追到婆婆身上,婆婆過世了,她們好不容易辦完喪事,卻接到必須繼承債務的法院判決書,讓一家人無語問蒼天。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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