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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催卡債 電話猛叩
2007/08/09 11:13:14瀏覽948|回應0|推薦0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08.09 01:54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通過之後,卡債族的毀諾率日益升高,引起金管會與銀行業高度重視。金管會官員昨(8)日表示,客戶一旦毀諾就必須列為呆帳,將緊盯銀行是否依照實際逾放情況來提存準備金。

據了解,銀行公會日前向金管會呈報「改善毀諾率計畫」,將實施「三電一函」措施,內容主要就是銀行將展開電話、信函攻勢,繳款日前殷切提醒、逾期未繳則加強催繳。

最近金控陸續召開法說會,中信金、台新金都針對債務協商機制的毀諾情況提出說明,中信銀在6月底的累積毀諾率已經攀升至34.1%,台新金則預期到年底累計毀諾率將達45%到50%。據了解,業界估計目前平均毀諾率已經高達四成。

金管會官員表示,不便說明目前的毀諾率有多少,但只要有客戶毀諾,就是逾放,即使只增加1%的客戶毀諾,銀行該怎麼提準備、就要提準備。

毀諾率節節上升讓好不容易止息的雙卡風暴再出現陰霾,銀行可能要因此提存更多的呆帳準備。

有鑑於毀諾率已經成為影響銀行業今年獲利的最大不確定因素,降低毀諾率是銀行業的當務之急,不久前銀行公會擬定改善毀諾率的計畫,希望各銀行能確實執行。

據了解,此計畫要求,債務協商客戶繳款日之前,銀行必須以電話、簡訊、或發送信函提醒卡債族繳款。如果客戶逾期未繳,就實施「三電一函」,也就是一天三次電話,同時發送催繳信函。

先前金管會嚴管銀行業的催收,如果催收人員一天打數十通電話,可能會被卡債族及其家人控訴為惡意騷擾,因此,銀行公會要求業者自律,一天最多打三通電話。

金管會官員說,催收電話是善意的提醒,如果債務人沒有按時繳款,銀行業當然會有比較緊密的接觸,但金管會已要求業者要遵守規定。

金管會官員也提醒,債務協商機制同意債務人若突然有重病、失業,銀行業者允許有兩個月的喘息期,可以不列入毀諾。如果債務人不是上述「不可歸責於己」的理由任意毀諾,將會留下信用不良的紀錄。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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