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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損失
2013/06/02 14:05:24瀏覽94|回應0|推薦0
一、出□業務由於出口保險需要船名及開航日期,故很多人之投保時 間是在貨物裝上船取得提單後,銀行押匯前投保。如此做法 固然方便,唯萬一在投保手續未完成前,承載之船舶卻發生 事故時,其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將不予負責,致被保險 人必須自己承擔風險。因此,爲謹慎起見,保險最好在向運 送人簽S/0並辦理報關事宜時,即同時辦理保險手續。若一 時資料不全或不能確定時,可先將要保書送交保險人,隨後 再將資料補全,如此方可保萬無一失。
二、進□業務鑑於銀行作業上的要求,客戶投保總是在開狀之前或開 狀之時同時辦理,只要貨物不在開狀之前有先行裝船之情事 即可。
惟依其他條件交易者,須注意不要因輸入許可申請等而 有所延誤時,貨物確已啓運,此時會再暴露於保險未生效的 風險。因爲一般在進口保單簽發前所發生之任何毀損或滅 失,保險人並不負賠償責任。保單有下述條款之約定:
“ Warranted free from any liability for loss or damage which occurred before issuance of this policy ” 避免此種可能而 遭致無謂損失,進口商最好事先與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人聯 繫,預作安排。譬如於寄發訂單給國外供應商時,即先塡妥 要保書送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人收存,待其他所需資料齊全 後,再通知完成手續。
保險費率訂定的原則爲:
風險愈大,保費愈高,反之亦然。
承保範圍愈廣,保費愈高,反之亦然。向您推薦:新店幼稚園  三重按摩  新莊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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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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