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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漏開發票的嚴重性
2007/09/02 23:00:45瀏覽1473|回應0|推薦0

大陸投資經營你必知 - 漏開發票的嚴重性

台商在大陸絕不能用在臺灣的思路去經營,有些邏輯是行不通的,而且很可能就踩到地雷。在臺灣如果漏開發票,最多就是補開再加上罰金即可(*)。但在大陸不只要補稅、罰款,更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逃漏稅,是大陸投資經營重罪一

千興董事長驚傳被大陸扣押,日前以200 萬人民幣交保。據漳州台協人員說,該公司主要是客戶涉嫌逃漏增值稅發票,海關誤把大股東開出的信用狀當成低報產品價格,懷疑大股東涉嫌協助犯罪。

HN 公司在大陸已經經營快十年,因為被發現漏開發票,有逃稅之嫌,為支付龐大的罰金,公司不得已最後走上關門大吉。

事實上有許多類似的例子,台商對於財報應該嚴謹的對待。

海關專抓低報,是大陸投資經營重罪二

在經營上第二大忌諱就是對於保稅品的低報,或轉賣。所以,保稅倉的盤點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有時候海關會到倉庫一起確認,台商必須要認真的清點,以免有誤。但,多數的中小企業台商在這方面,能親自去盤點的很少。

不能單看報表資料

報表上的資料必須與實際的量相同,且單價也要能對得上。

不能只坐在辦公室看報表,要到倉庫實地的勘查,且每一袋或每一箱必須抽樣拿下來看,查是否是空袋或空箱。不要對此嫌麻煩,資料對不上,被抓到才是真正的大麻煩!

凡事不能交待下去就好了,所謂執行力其中之一就是要有貫徹的精神。

(相關文章請參考本部落格「大陸投資經營你必知 - 「在大陸授權的謎思」」)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如在稅捐機關進行調查或經人檢舉前已補開統一發票,並完成補申報及報繳營業稅款,可符合免罰規定。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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