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終於喜歡
2010/07/27 00:42:23瀏覽386|回應0|推薦5
煩請注意:
1.字少。
2.請能理解BL再往下拉,避免不必要的爭執,謝謝。

---------------------------------------------------------------------------



他喜歡閉著眼睛,只要不是一定要用到的時候。



於是家裡的家具固定著,除了煮飯,他可以隨意地在家裡走動不需要視力,也因為這樣,他討厭出門。



出門一定需要『看』。



他並不是因為有痛苦的回憶,也不是因為討厭這個世界,他其實是極喜歡這個世界的,不管是彩色的霓虹,綠的樹,蒼白的水泥大樓,灰沉的道路或是矇矓的空氣,他都喜歡。



只是他更喜歡『聽』。



 



他有個朋友,恰好與他相反。



朋友喜歡著『看』。



所以朋友總是戴著耳機,用喜歡的音樂隔絕外界的干擾。



他覺得,或許朋友比他更在意『聽』吧,因為用喜歡的音樂來換取寧靜,一定是希望只聽見想要聽的吧?而相對的,朋友才覺得他更注重『看』,因為,與其看見不想看的,乾脆什麼都不要看了。



 



當然,他們都知道那些不過是自己的『覺得』,不是真相。



 



有時候,他們會一起看電影,一個看,一個聽,朋友會把角色們的細微動作口述,而他握著朋友的手,從配樂及聲調轉換中,給予不同的力道。



是長久累積的默契,他們都習慣了這樣欣賞電影。



而有時候,必須的時候,他們上床。



 



他用手,用耳朵,感受著對方的喜悅與需求。



對方用眼睛,用手,感受著他的需求與喜悅。



他不知道誰會得到比較多的訊息,或許,沒有太多的差別只是,他偶爾,會在對方不注意時睜眼,想把對方不同的表情收納進自己的喜歡裡面。



等到他察覺,喜歡已經累積得太多,多到他沒有辦法忽略掉對方的每個表情,多到他終於再也承受不住,在撩撥中落下了眼淚,成串,哽咽,推拒。



 



卻被緊緊擁抱。



 



「傻子,傻子,你沒有發現嗎?在你身邊,我已經,不戴著耳機了呀。」




( 創作小說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mcj72&aid=4264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