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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調查報告出爐 指廣大興號先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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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7 13:34 |
菲調查報告出爐 指廣大興號先越界 越界漁民就被菲律賓隨便殺死? 漁民洪先生打漁的海域在我們中國的明朝就是屬于中國的 是我們中華祖先留下的祖産主權。 菲律賓建國不到百年, 怎麽是菲律賓這個流氓海盜的領域? 是李登輝這個日本私生子賣給菲律賓的? 還是死猪肉球賣給菲律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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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找出你說的國際海洋法規,發現裏面有一條"按照SOP就可以"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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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4 13:47 |
Meatball2:
金門海巡署與菲國海巡署的差別 --> 前者遵照SOP錄影存證, 證明衝撞, 後者拒絕出示錄影存證.
你先找出你說的國際海洋法規,發現裏面有一條"按照SOP就可以"再說吧。
小肉球無法茍同. 菲律賓政府殺了人, 即便洪姓船長對菲律賓政府來說是外國人, 有屍體, 有射成馬蜂窩的漁船, 菲國政府有責任出示證據. 菲國政府自稱出於自衛, 它就必須出示錄影存證來證明自衛.
你得先拿出一份證據說死亡台灣漁民身上的子彈來自菲律賓公務船,或至少有錄影帶拍到吧,不然如果菲律賓人員說我們有開槍也有打中台灣船隻,我們檢查沒人傷亡,但我們離開時聽到對方槍聲大作,然後有人把槍扔進海裏,可能準備殺人詐領保險金,台灣檢察官怎樣證明這是謊話呢?
您完全沒證明廣大興28號去衝撞菲國海巡船. 您大概不知道台灣漁船被戲稱為玻璃船, 外表美觀輕巧, 不禁撞, 台灣漁民常大陸漁民爭漁場而起衝突, 大陸漁船都是鐵殼船, 最愛衝撞台灣漁船 -- 這是常識, 老兄, 俺已聽過多次了.
那麼你就要台灣媒體別做一個圖表比較雙方噸位人員數目來說明台灣漁船不可能去撞菲律賓船,就說台灣漁船是玻璃纖維造的一句話就夠啦。
俺發現您性情古怪, 論理亂七八糟, 且自大傲慢, 提出可能性是可以的, 任意將可能性變然確定性而渾不自知 (紅字即您的思維錯誤, 您把可能性擴大為必然性. 您呀 -- 一點兒也不好玩!
那就別來找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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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JUNO兄 (向主人SJW道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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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4 02:41 |
* JUNO兄提俺2013/05/11 10:35所云, 即 "菲國官方武裝船隻如何去合理化它對一無武裝民間漁船開火", 俺所云確實有效和成立. 您以中華民國海巡署向大陸漁船開火來類比菲國海巡署向台灣漁船開火, 您忽略了重點 -- 官方武裝船艇不可對無武裝民間漁船使用毀滅性武器 (嗚槍示警不算), 除非出於自衛. 因此, 金門海巡署與菲國海巡署都舉出民間漁船衝撞官船, 出於自衛才以民間漁船為射擊目標.
金門海巡署與菲國海巡署的差別 --> 前者遵照SOP錄影存證, 證明衝撞, 後者拒絕出示錄影存證.
* 您說 "菲律賓政府沒有責任出具證據,雖然她沒有證據對她不利", 小肉球無法茍同. 菲律賓政府殺了人, 即便洪姓船長對菲律賓政府來說是外國人, 有屍體, 有射成馬蜂窩的漁船, 菲國政府有責任出示證據. 菲國政府自稱出於自衛, 它就必須出示錄影存證來證明自衛.
當然, 一個國家要耍賴, 國際社會對它的制裁力很小, 我們看北韓就知道了. 引渡殺人菲國官吏是不可能的事, 台菲無引渡條約, 台灣政府能做的是釐清真相以昭國人與國際, 然後, 斷絕菲勞在台, 挾海軍與海巡之力在台菲重叠專屬經濟海域施壓.
* "我已經證明給其他人看漁船去撞(他國)執法船不是不可能的事", 您令小肉球愕然, 沒人否認民間漁船會衝撞官船, 您完全沒證明廣大興28號去衝撞菲國海巡船. 您大概不知道台灣漁船被戲稱為玻璃船, 外表美觀輕巧, 不禁撞, 台灣漁民常大陸漁民爭漁場而起衝突, 大陸漁船都是鐵殼船, 最愛衝撞台灣漁船 -- 這是常識, 老兄, 俺已聽過多次了.
* 俺發現您性情古怪, 論理亂七八糟, 且自大傲慢, 提出可能性是可以的, 任意將可能性變然確定性而渾不自知 (紅字即您的思維錯誤, 您把可能性擴大為必然性. 您呀 -- 一點兒也不好玩!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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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兩岸人民健康 平安和喜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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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3 00:54 |
美國在國際上得罪許多國家 美國像一個世界警察專門管其他國家的事情 很讓人討厭
但是美國內部的社會和政策是民主自由和人權的 不是完全的完善 有瑕疵。 但是,民主自由人權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
西班牙和葡萄牙稱霸世界200多年 是被公認的海島國家
英法全世界去殖民占領 也是200多年。鴉片在亞洲泛濫就是英法的邪惡手段
然後是德國日本帝國的侵略和屠殺。
目前的美日聯盟用島鏈鎖住中國,害怕中國强大。造成日本軍國主意蠢蠢欲動 日寇侵略亞洲野心不死。日寇會再次侵略亞洲 臺灣是日寇第一口肥肉,然後是南韓北韓 中國東北 和整個亞洲。歷史會從來一次。
民進黨政客欺騙臺灣民衆搞獨立 在國民黨內部的黑心黑金藍皮 反華瘋子是美日的走狗 他們出賣中華民族的利益 這些是民族罪人會被定在歷史耻辱柱子上的。
每次在討論國際關係和民族利益大義方面的問題,一些被李扁洗腦的人渣騙子 日本奴才 反華瘋子就會出來亂駡人。這些馬迷簡直是吃了李扁和日寇的屎尿,菲律賓能這樣的欺負臺灣不是偶然的。
馬英九就是被這些人渣包圍着的。我一直支持馬英九,現在我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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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的出來讓雙方都不說百分之百實話的一個原因是雙方在那個時間地點做的不是他們應該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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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12:57 |
Meatball2:
您的問題在於您忽視某一事件現場的諸多可能性, 例如動力消失, 在時程中, 逐步消失多少; 例如菲國若想趕盡殺絕, 台灣小漁船的逃逸力與求生力能拖延多少, 例如當時海象如何, 菲國海巡隊的能力又如何.
你要說一艘沒受傷的菲律賓公務船追不上一艘失去(一部分)動力沒有武力噸位更小的台灣漁船來個趕盡殺絕,我不會浪費時間堅持說服你. 我在這裡做的就是你指控我的事 -- 想一個台灣媒體沒想過的,而能解釋目前看到的一些事的可能性.
您這是黑白謬誤論, 任何案件的兩造都不可能說百分之百的實話, CSI人員不看人話, 看證據. 您講廣大興28 "可能" 並非去事發現場捕黑鮪魚, "可能" 做黑市交易, "黑吃黑談判破裂", 要查很容易查出來, 查廣大興28的 track record, 以及船上洪家人的身家. 小肉球覺得是有可能性, 但毫無事證的支援, 您這個可能性實在太 far-fetched了, 很有趣的劇本, 黑市交易必然涉及菲國海巡官員, 談判破裂, 機關槍掃射!
我想的出來讓雙方都不說百分之百實話的一個原因是雙方在那個時間地點做的不是他們應該做的事. 你要堅持"任何案件的兩造都不可能說百分之百的實話",我只會笑笑,不會和你浪費時間. 對我來說,如果被我發現你說了謊,那麼我對你說過的其他話都先打一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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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的出來讓雙方都不說百分之百實話的一個原因是雙方在那個時間地點做的不是他們應該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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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12:53 |
Meatball2:
Juno兄, 小肉球覺得您論理有時候會在兜圈子, 金門海巡隊取締越界大陸漁船的事件, 是您提出的. 此事件重點是: (1) 大陸漁船不管大小越界, 衝撞我國海界內之執法船隻; (2) 金門海巡署錄影存證.
該起事件根本並非比大比小, 一方違法又再違法, 另法執法, 執國內法暨國際法, 並且按照SOP標準作業程序錄影存證, 以致風平浪靜, 無人折損, 大陸也沒有話講.
我提這件事是指出你在2013/05/11 10:35所說的錯誤: 重點仍為第二點, 亦即菲國官方武裝船隻如何去合理化它對一無武裝民間漁船開火. 事發現場在哪裡是次要的, 國際海洋法規定不得對本國或外國無武裝民間漁船使用殺傷性武器 中華民國海巡署做的事和你聲稱有的國際海洋法不符 只有兩個可能: 1. 沒有你說的這個國際海洋法. 2. 中華民國海巡署違反了這個國際海洋法.
歡迎你自己挑一個.
這就是需要調查的地方, 我們都知道失去動力可能失去部分動力, 俺對此沒話講, 咱們都不在現場, 資訊不足, 等待調查結果, 還原真相.
雙方都已經開口了,再說話就只能圓謊或補充.
若有其他漁船, 請菲方出示證據, 俺說過菲國政府召開國際記者會, 早該出示, 這是SOP, 我們知道小小台灣的金門海巡隊都遵循SOP, 日本在2010年釣島海域, 取締大陸拖網漁船「閩晉漁5179號」高速碰撞日本海上防衛廳船隻, 日本就錄影存證, 見 釣魚台影片公開顯示大陸漁船衝撞日本艦艇.
菲律賓沒有責任出具證據,雖然她沒有證據對她不利,無法爭取國際支持. 這樣說吧,假設中華民國檢察官和警察真的把這十一個菲律賓官員逮了送到台灣受審,沒有兇槍,沒有影片,只有三個證人,你覺得這能定罪嗎? 提醒你中華民國刑法罪疑惟輕原則只能定那個開槍的官員的罪,如果找不出是誰,只能十一個全都放了.
* 民性不同, 國風不同 -- 有些大陸漁船並不是真正民間漁船, 會是中共政府伸張海權的官方意志工具, 這是國際常識! 從上段 (在釣魚台衝撞日本官船, 在金門衝撞台灣官船), 證知大陸民間漁船在衝撞方面是慣犯. 小肉球這方面知識不多, 但俺本人沒聽過掛台灣旗幟去衝撞外國官船的案例, 沒聽過, 或有, 請有以教俺.
那不需要,我已經證明給其他人看漁船去撞(他國)執法船不是不可能的事,你不信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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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路人Juno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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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10:55 |
* "也許,但你聽到了金門海巡署的說詞,小漁船的確敢去撞執法單位的巡邏艇,和噸位人數未必有關。 直到一邊亮出槍來,那當然是比出大小的時機" -- Juno兄, 小肉球覺得您論理有時候會在兜圈子, 金門海巡隊取締越界大陸漁船的事件, 是您提出的. 此事件重點是: (1) 大陸漁船不管大小越界, 衝撞我國海界內之執法船隻; (2) 金門海巡署錄影存證.
該起事件根本並非比大比小, 一方違法又再違法, 另法執法, 執國內法暨國際法, 並且按照SOP標準作業程序錄影存證, 以致風平浪靜, 無人折損, 大陸也沒有話講.
* "你也讀過台灣方面報導,這一點版主最初也有質疑,廣大興28號失去動力。 如果我是菲方人員,又真的如同台灣報導只有一艘漁船,那麼我既然開了機槍,就要把廣大興28號徹底打爛無人生還,順便拖回菲律賓或想個辦法把它沉在現場,反正無人能指證發生了甚麼事" -- 這就是需要調查的地方, 我們都知道失去動力可能失去部分動力, 俺對此沒話講, 咱們都不在現場, 資訊不足, 等待調查結果, 還原真相.
* "按照菲方說法,還有其他漁船,這些沒挨子彈的漁船應該可以有人拍照或攝影。 再者撇開領海或EEZ不談,看的到的是廣大興28號離開了台灣官方宣布的巡邏海域,到達接近菲律賓的海域捕魚。 你認為船員四人敢自己一艘船單槍匹馬,在菲律賓有射殺前科的歷史下去那邊捕魚? " -- 若有其他漁船, 請菲方出示證據, 俺說過菲國政府召開國際記者會, 早該出示, 這是SOP, 我們知道小小台灣的金門海巡隊都遵循SOP, 日本在2010年釣島海域, 取締大陸拖網漁船「閩晉漁5179號」高速碰撞日本海上防衛廳船隻, 日本就錄影存證, 見 釣魚台影片公開顯示大陸漁船衝撞日本艦艇.
* 民性不同, 國風不同 -- 有些大陸漁船並不是真正民間漁船, 會是中共政府伸張海權的官方意志工具, 這是國際常識! 從上段 (在釣魚台衝撞日本官船, 在金門衝撞台灣官船), 證知大陸民間漁船在衝撞方面是慣犯. 小肉球這方面知識不多, 但俺本人沒聽過掛台灣旗幟去衝撞外國官船的案例, 沒聽過, 或有, 請有以教俺.
* "如前述,菲國海岸防衛隊真的要趕盡殺絕的話,今天不會有一艘廣大興28號停在台灣,大概也不會有一個生還者" -- 您的問題在於您忽視某一事件現場的諸多可能性, 例如動力消失, 在時程中, 逐步消失多少; 例如菲國若想趕盡殺絕, 台灣小漁船的逃逸力與求生力能拖延多少, 例如當時海象如何, 菲國海巡隊的能力又如何.
* "我不認為雙方都說了百分之百的實話。 如果今天廣大興28去那邊不是去捕魚而有別的交易,遇上黑吃黑或其他談判破裂意外,這是一個讓雙方都不說實話的可能。 這句話無意對死者不敬,重點是我不認為雙方說了百分之百實話,而這個劇情是解釋雙方都不說實話的可能之一" -- 您這是黑白謬誤論, 任何案件的兩造都不可能說百分之百的實話, CSI人員不看人話, 看證據. 您講廣大興28 "可能" 並非去事發現場捕黑鮪魚, "可能" 做黑市交易, "黑吃黑談判破裂", 要查很容易查出來, 查廣大興28的 track record, 以及船上洪家人的身家. 小肉球覺得是有可能性, 但毫無事證的支援, 您這個可能性實在太 far-fetched了, 很有趣的劇本, 黑市交易必然涉及菲國海巡官員, 談判破裂, 機關槍掃射!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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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雙方都說了百分之百的實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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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09:52 |
meatball2:
路人Juno兄: 您提出金門海巡船遭到大陸漁船衝撞開火事件, 小肉球覺得比較該事件與廣大興事件適足以證明菲律賓說謊, 亦即證據不利於菲方.
也許,但你聽到了金門海巡署的說詞,小漁船的確敢去撞執法單位的巡邏艇,和噸位人數未必有關。 直到一邊亮出槍來,那當然是比出大小的時機。
我方一直說只一艘廣大興28號, 上頭路透社連結引菲方政府發言人說四艘, 但菲方發言人在他處又說三艘.
你也讀過台灣方面報導,這一點版主最初也有質疑,廣大興28號失去動力。 如果我是菲方人員,又真的如同台灣報導只有一艘漁船,那麼我既然開了機槍,就要把廣大興28號徹底打爛無人生還,順便拖回菲律賓或想個辦法把它沉在現場,反正無人能指證發生了甚麼事。
您說廣大興船上四人可以用手機拍照存證, 小肉球覺得事發突然, 他們逃命逃進船艙, 不一定有時間想到拍照, 況且人民沒有拍照存證的責任, 官方此等作為卻有拍照存證的責任, 您引述金門海巡隊查緝越界炸魚的大陸漁船, 就拍照存證, 這應是世界各國海巡船的SOP. 菲國海岸防衛隊鬧出國際殺人事件, 被逼召開國際記者會, 這時候就是出示錄影的最佳時機, 但是菲方沒提出錄影帶或照片. 小肉球認為菲國海巡船根本沒錄影存證, 恐怕也提不出當時面對三或四艘台灣漁船及 "神秘白色大型船隻" 的證據.
按照菲方說法,還有其他漁船,這些沒挨子彈的漁船應該可以有人拍照或攝影。 再者撇開領海或EEZ不談,看的到的是廣大興28號離開了台灣官方宣布的巡邏海域,到達接近菲律賓的海域捕魚。 你認為船員四人敢自己一艘船單槍匹馬,在菲律賓有射殺前科的歷史下去那邊捕魚?
比較金門海巡隊與菲國海岸防衛隊, 很明顯地, 金門海巡隊開火在示警, 並非亂槍掃射, 前者舉措符合國際海洋法, 後者舉措簡直志在趕盡殺絕.
如前述,菲國海岸防衛隊真的要趕盡殺絕的話,今天不會有一艘廣大興28號停在台灣,大概也不會有一個生還者。
菲國是前科犯, 其海巡船7年前射殺過台東新港籍滿春億號船員, 小肉球認為菲律賓說謊的成分大, 極可能故意增加船隻數目, 除廣大興28, 編出一艘或兩艘其他漁船, 外加一艘神秘 "白色大型船隻", 令菲方備感威脅, 為了自衛, 才向廣大興以機槍掃射. 假如菲方說辭為真, 當時不只廣大興在場, 那麼, 廣大興就有勾結對岸、煽動台灣民心之虞; 假如菲方說辭為假, 編造出神秘 "白色大型船隻", 那麼, 菲方就有挑撥台陸成仇之虞, 俺雖反共, 卻不容許外人操弄台陸關係.
我不認為雙方都說了百分之百的實話。 如果今天廣大興28去那邊不是去捕魚而有別的交易,遇上黑吃黑或其他談判破裂意外,這是一個讓雙方都不說實話的可能。 這句話無意對死者不敬,重點是我不認為雙方說了百分之百實話,而這個劇情是解釋雙方都不說實話的可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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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蘇信兄和路人Juno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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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06:59 |
* 蘇信兄在第3頁文章回應云 "可以確定這條漁船是在菲律賓領海內作業" -- 領海從海岸基線算起僅12浬, 應是200浬台菲EEZ重疊局, 目前國際共識如如, 請見2013/5/10的路透社報導: This incident occurred in waters north of the Philippine archipelago, where the economic zones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aiwan -- extending 200 nautical miles from shore -- overlap. (這起事件發生在菲律賓群島北方海域, 該處是菲律賓與台灣經濟海域重疊區.)
* 路人Juno兄: 您提出金門海巡船遭到大陸漁船衝撞開火事件, 小肉球覺得比較該事件與廣大興事件適足以證明菲律賓說謊, 亦即證據不利於菲方.
(1) 我方一直說只一艘廣大興28號, 上頭路透社連結引菲方政府發言人說四艘, 但菲方發言人在他處又說三艘.
(2) 您說廣大興船上四人可以用手機拍照存證, 小肉球覺得事發突然, 他們逃命逃進船艙, 不一定有時間想到拍照, 況且人民沒有拍照存證的責任, 官方此等作為卻有拍照存證的責任, 您引述金門海巡隊查緝越界炸魚的大陸漁船, 就拍照存證, 這應是世界各國海巡船的SOP. 菲國海岸防衛隊鬧出國際殺人事件, 被逼召開國際記者會, 這時候就是出示錄影的最佳時機, 但是菲方沒提出錄影帶或照片. 小肉球認為菲國海巡船根本沒錄影存證, 恐怕也提不出當時面對三或四艘台灣漁船及 "神秘白色大型船隻" 的證據.
(3) 比較金門海巡隊與菲國海岸防衛隊, 很明顯地, 金門海巡隊開火在示警, 並非亂槍掃射, 前者舉措符合國際海洋法, 後者舉措簡直志在趕盡殺絕.
(4) 菲國是前科犯, 其海巡船7年前射殺過台東新港籍滿春億號船員, 小肉球認為菲律賓說謊的成分大, 極可能故意增加船隻數目, 除廣大興28, 編出一艘或兩艘其他漁船, 外加一艘神秘 "白色大型船隻", 令菲方備感威脅, 為了自衛, 才向廣大興以機槍掃射.
(5) 假如菲方說辭為真, 當時不只廣大興在場, 那麼, 廣大興就有勾結對岸、煽動台灣民心之虞; 假如菲方說辭為假, 編造出神秘 "白色大型船隻", 那麼, 菲方就有挑撥台陸成仇之虞, 俺雖反共, 卻不容許外人操弄台陸關係.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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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壩巡,你這個親日反華瘋子 我們看你怎樣再來欺騙臺灣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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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01:35 |
河壩巡,你這個親日反華瘋子 我們看你怎樣再來欺騙臺灣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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