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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6 12:04:57瀏覽4718|回應8|推薦71 | |
相信大部分人對「第一時間」這個用語並不陌生,但如果問十個人「什麼是第一時間?」情況很可能是一開始大家好像都知道答案是什麼,卻又無法清楚的去定義它,最後我們或許會得到五個不同的答案,而其中有一個最多人共同的答案是「不知道」。
到底什麼是「第一時間」?讓我們來分析一些最近的新聞報導: 由於台塑六輕爆炸事故,台塑集團副總裁王瑞華表示“台塑集團第一時間組成「菁英團隊」,針對包括六輕在內的全台所有工廠,立刻展開總體檢,確保工安事故不再發生。” 【2010/07/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750692.shtml) 台塑六輕爆炸的時間是7月25日晚上8點多,王瑞華說的第一時間是什麼時間呢?再仔細看同一篇報導,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說“六輕發生火警後隔天(26日)上午9時一上班的時候,副總裁(指王瑞華)即指示成立組成一個菁英團隊,對集團旗下所有工廠展開徹底、全面的總體檢。” 從晚上8點多到隔天早上9點相隔超過12個小時,就算台塑的效率奇佳,從王瑞華早上9點指示要成立一個菁英團隊到該團隊真正組成只要一秒鐘,王瑞華所說的第一時間至少有12個小時! 8月8日凌晨,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舟曲縣發生泥石流災害,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有一篇報導提到“中國官方在第一時間成立抗洪搶險救災指揮部,中國高層接連作出反應,各部委、各省區市及民間力量積極投入救援。”【2010/08/09文匯網訊】 (http://news.wenweipo.com/2010/08/09/IN1008090104.htm) 同一篇報導接著提到“中午12時,溫家寶率國務院相關負責人踏上飛往甘肅的專機,同行的還有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回良玉。 飛行途中,溫家寶召集隨行人員召開緊急會議,決定成立國務院舟曲抗洪搶險救災臨時指揮部,並作出具體部署。” 從凌晨發生災害到中午12時溫家寶上飛機相隔將近12個小時,然後溫家寶在飛行途中召集隨行人員開會,然後決定成立抗洪搶險救災臨時指揮部。就算飛機還沒起飛溫家寶就把大家找來開會,然後立刻宣布抗洪搶險救災指揮部成立了,報導中所說的第一時間至少也有將近12個小時! 民進黨5月23日晚間宣佈蔡英文及蘇嘉全分別投入新北市和台中市選戰,對於此事,前副總統呂秀蓮表示“從第一時間,我們就知道她會選,只是沒想到拖 這麼久,讓人感到遺憾,這當中到底有什麼變化,也無法得知。”【2010/05/24華視】 (http://news.cts.com.tw/nownews/politics/201005/201005240480132.html) 但從呂秀蓮的談話以及相關資訊我們無法得知她所說的第一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 苗栗縣大埔土地徵收爭議延燒一個多月,有一篇報導提到“府院軟硬兼施,一邊柔性喊話,一邊「曉以大義」,讓原本態度強硬的劉政鴻看清情勢,主動求見吳揆同意讓步,‧‧‧雙方會商一小時達成共識,吳揆也在第一時間向馬總統報告好消息。”【2010/07/2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741477.shtml) 但我們從該報導中看不出來吳揆到底是在什麼時間向馬總統報告了好消息,我們也無法計算出從達成共識到吳揆向馬總統報告之間到底經過了多久。 「第一時間」的用法還有很多,在此就不再一一列舉。但使用「第一時間」的人有個共同的特性,就是他不說明白到底他所說的第一時間是什麼時間。若不是有相關的報導,聽的人也無從知道,遑論批判了。或許這也就是為什麼「第一時間」這麼常掛在政治人物嘴上的原因。 另一方面,有些媒體也愛用「第一時間」來檢視被批判的對象處理事情的方式是否及格。像陳致中陷入召妓疑雲後,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向壹週刊提告就變成檢視陳致中人格的標準。 (http://news.cts.com.tw/udn/politics/201007/201007240524643.html) 只是沒有人能說明白到底第一時間是什麼時間。 其實,「第一時間」這個說法應該沒有很久的歷史,我第一次聽到是有位資深體育記者叫傅達仁的,大約在三十年前某個時間點忽然使用「第一時間」來報導籃球比賽。像“鄭志龍接到隊友傳球,第一時間出手!空心!得分!NBA打法!”雖然我不知道傅達仁所說的第一時間是什麼時間,但至少知道是在接到隊友傳球到出手之間一兩秒鐘的時間。接著,其他的體育記者也開始用「第一時間」來報導球賽。政治人物使用「第一時間」的說法是後來的事了。但怎麼會忽然有這個說法呢?英語的NBA轉播並沒這樣的說法啊!如果「第一時間」是由英文直譯過來的,那麼原意應該是「第一次」,如果是由日文直譯過來的,那麼原意應該是「第一小時」,套回原來的句子並沒有意義。因此,我大膽推測,「第一時間」如果不是傅達仁發明的至少是他推廣的。 話說回來,我們真的該用「第一時間」來檢視一個人是否盡責嗎?有那一條公務人員的行政法規或標準作業流程裡面規定,在發生某狀況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做何處理?我保證沒有。規定裡一定是清楚說明在發生甚麼狀況後必須在幾小時或幾天內做甚麼樣的處理。既然是這樣,那又為什麼不用清楚明白的行政法規或標準作業流程來檢視一個當事人,而要使用一個可以從一兩秒鐘到隨你愛說多久就有多久的不清不楚的「第一時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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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