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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2 16:52:46瀏覽783|回應1|推薦23 | |
戀愛,就跟嚼口香糖一樣,每個人歡咀嚼的類型都不一樣;戀愛,就跟咀嚼口香糖一樣,每個人開始咀嚼的理由也不同。口香糖有著不同的品牌、口味、包裝,甚至是形狀。有的人喜歡傳統的老牌子,有的人喜歡新穎「有意識」的廠牌;有的人喜歡酸酸甜甜的口味,也有人喜歡辛辣刺激的感覺;有的人喜歡四平八穩的形狀,有的人喜歡長條片狀的造型…就如同我們戀愛的對象總是說不上一個準。 如果問喜歡吃口香糖的人:『為什麼喜歡吃口香糖?』或許得到的只是「因為無聊」簡單四個字,當然也有可能是想跟上潮流。而開始接觸口香糖之後,更多可能會因其他人咀嚼不同口味,而跟著改變自己原本的選擇。更多時候是透過媒體的推波助瀾,想要瞭解這麼多的口香糖是怎樣一個滋味。就如同踏上戀愛這條路之前,也會憧憬戀愛是怎樣一個滋味,等有了第一次的感覺,會不會因為與自己當初的期盼有落差,而選擇了另一種品牌、口味的口香糖?。 看看每個人咀嚼口香糖的樣子,應該是千奇百樣吧!有的人選擇自己一個人輕描淡寫的品嚐口中的那個滋味,他並不急著跟大家分享這感覺。當然也有人會急著猛咀嚼口中那塊口香糖,因為他想要趕緊吹出一個大泡泡來展示自己的功力。甚至想把弄口中那塊口香糖,逗!逗!的響個不停,一者炫耀,再者也是在展示這是我的口香糖。不過,我在意的是那些嘴裡口香糖咬都沒咬幾下,就想要趕緊塞進令一塊的傢伙。一塊接著一塊,好像這是老天爺賞賜給他的恩典,就該歸他一人獨享般。 小時候父母親會對我們說:『小孩子不可以吃「橡膠糖」(即口香糖),不然不小心吞下去會「包血」。』雖然這並不為真,但在那民智未開的年代,我是奉它為圭臬。就好像現在絕大部分的父母親,不贊同自己的小孩太早接觸男女情愛一般,不是傷心就是傷身。但以現在知識來源已無法侷限於師長、父母甚至書本中,小孩的更多體悟是來自於同儕互相學習、觀摩。要他們不要年紀輕輕就談戀愛,絕對無法像我們當年不敢去碰口香糖一樣,越禁反而越增加他們的好奇心。 開始接觸口香糖可能是來自於自己的主動,當然也有可能是被動的接受;但至少在口味與品牌的選擇下不要沒有自我的堅持。但往往大家開始嘗試的口味、型式,都超乎師長可以允忍的範疇,很自然的形成了所謂的「代溝」。其實,每個人可以去自省是在怎樣一個情境下選擇品嚐自己的第一個口香糖,又為何是選擇了這樣一個口味與品牌的口香糖。當下是否覺得這合乎自己原本的預期,或者覺得自己並不是那樣喜歡時,還讓自己勉強的把那一整包慢慢咀嚼完畢,就算自己還不是很喜歡這個感覺,最後卻成了無法割捨的依賴? 口香糖咬第一口時味道最為鮮明,不管當下是酸酸的、甜甜的,還是辣辣、涼涼的。但這感覺會隨著咀嚼的次數增加,慢慢褪去這新鮮感。戀愛也是初戀時的味道最為多樣、鮮明,賞味期的長短就只在乎當事人是用怎樣的心態去咀嚼。咀嚼多次後口香糖的味道淡了,你在乎的是他原本的酸甜,而選擇將之吐棄?還是只是想要有個咀嚼的感覺,若有似無的繼續這個動作? 小時候有個鄰居家境貧困,嘴裡的口香糖雖然已經索然無味,但他卻把口中漸漸失去滋味的口香糖拿出來,重新包上一小撮砂糖後繼續咀嚼。或許戀愛也可以這樣,在經過一段時日失卻新鮮感時,也能重新包裝、上彩,讓情感也能歷久瀰新。 不過,父母親始終沒有告訴我;什麼時候才能吃口香糖?在我心中到現在都還是一個謎。就好像我不懂年輕人為何急著找一個異性的伴,甚至到了飢不擇食的地步?有就好?有人看上就好? 最後用多年前【芝麻與龍眼】唱的一首歌《動不動就說愛我》的歌詞作為結束。 動不動就說愛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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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