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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回到從前
2009/03/31 13:47:45瀏覽1225|回應0|推薦7

這首《如果再回到從前》是張鎬哲所演唱的,他那略帶滄桑的歌聲,的確讓異鄉遊子、情場失意的人能夠得到慰藉與共鳴。我們總喜歡沈溺於過往情事當中,而無法自拔;儘管知道如此無法挽回什麼,但還是一相情願的執著於過去,只因為那時、那地、那景曾為我們留下過的美好回憶,就算美好早已遠離,卻仍無法忘懷,時時縈繞於心。

《如果再回到從前》
如果再回到從前,所有一切重演,我是否會明白生活重點,
不怕挫折打擊,沒有空虛埋怨,讓我看得更遠。

如果再回到從前,還是與你相戀,你是否會在乎永不永遠,
還是熱戀以後,簡短說聲再見,給我一點空間。

我不再輕許諾言,不再為誰把自己改變,
歷經生活試驗,愛情挫折難免,我依然期待明天。

希望我們都能從歌詞當中體會出它的意涵,因為過渡的執著某些無法「再回到從前」的事情,何異於緣木求魚呢?人會相遇就是一種緣會,假若時候到了,緣該淡、該盡時,怎須強硬留置它呢?緣會來時不就是悄然的安排嗎?所以,當它想要離去時,也順其自然的讓它離去,否則就是糟蹋了這場宿命的緣會了。

偏偏很多人以為用「極端」的手段,就能讓這緣會持續下去;為何大家都知道「強摘的果實不甜」,就是不懂得硬要的情感不完美。甚至到了無可救贖時,就只會使用「毀滅戰術」,徹底的污名化對方總總作為;如果,對發真的那麼差,那當初你是看上他哪一點?難道你自己本身就是「識人不明」、「瞎了狗眼」?我想,偏激到底的人或許還會心高氣傲的承認,但這只是讓世人更瞧不起你罷了!

是不是我們從小被養成的觀念就是如此,只要是我想要的別人就該配合給予。但是,換成別人想要或想不要的,我們是否也該配合人家呢?最基本的互相尊重才是最高指導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正是這樣的意思嗎?尤其在情感的方面,男歡女愛原本無可厚非,但偏偏世間男女並非都該是相看兩不厭,假若兩方的化學性質根本無法產生變化,或只其中一方根本就是「鈍氣」,對任何事物都無反應,那再怎樣加壓、加熱都無法讓它有感應,你又怎忍心因過度的壓力讓她粉身碎骨?

尊重別人要過的生活方式,因為別人沒給過我們什麼承諾。就算曾有有過的承諾,也只是在那樣的時空背景下所醞釀而成的話語,隨著時空轉換都該會有變幻的。我們都無法專一永恆,怎能苛求他人要專一呢?

從潮境公園登上望幽谷,遠眺深澳漁港,背景竟是遠處的九份山頭。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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