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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9 14:24:06瀏覽1326|回應0|推薦31 | |
引用文章爸爸過勞,誰造成的? 勞基法84條之一被譏之為資方用以壓榨勞方形成勞工「過勞死」的「責任制」條款,而造成社會上一股呼籲廢除該條款的輿論暨行動。 而所謂的責任制原本應該適用於非雇傭性質且非常態性之工作,多半存於專案或單一性質而由某一組織或個人工作者承攬並諾承完全負責達成該工作的一種制度,而非組織作為應徵求職者暨要求員工的條件之一。 而時下的「責任制」卻成為資方用以無限上綱壓榨勞工的護身符,而導致「過勞死」的狀況暨超時工作的狀況時有所聞,以致於引發反彈而面臨要求廢除的命運。這只能說是資方濫用「責任制」所導致的後果,若要以「競爭力」或「費用上升」作為維繫此重無限上綱的責任制的原因,並不是一種很明智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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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