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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22:40:50瀏覽543|回應2|推薦7 | |
在民意論壇這一篇標題為「當權勢定義公理… 別當順民 」投書中,作者是一位教職,其以近來幾件社會法律事件提出「當法律不能保證社會的公平,不能彰顯正義,人民除了訴諸道德譴責外,還應該行使公民的不服從,甚而革命,否則公正必然成為強權的代名詞。」的看法,在尚屬保守性質的媒體暨職業而言,或許值得深思。 從歷史上看,當掌權者過度「任意詆毀法律,或操縱判決,會讓所有的人跌入倫理抉擇的困境」時,往往就是革命反抗的產生,因為他侵犯了民眾權益,而讓民眾的安全感喪失,美國的獨立革命肇因於英國的橫徵暴斂、英國的光榮革命、法國的大革命也起因於王權過度擴張,侵犯到民眾的權益、而中國歷代的朝代更迭,未嘗不是一種革命,只不過中國卻陷於這種輪迴中難以自拔。 而台灣,從未經歷過革命大肆破壞毀滅的苦頭,套句某些政客慣用於選舉的操弄手法來看,充其量不過是「當奴才的悲哀」而已,所以當掌權者只要操弄「愛XX」這道魔咒或將對手的任何反擊抹成「破壞台灣安定的舉動」時,就會讓對手裹足不前、不知所措(當然對岸進犯威脅是功不可沒的因素之一)。 只不過,就已經號稱進入民主的中華民國而言,要發動革命並不是任意以「法律不能保證社會的公平,不能彰顯正義」時就能夠發動,除非是能找到憲政失靈、掌權者破壞憲法的確切實證時才具備革命的基礎條件,否則豈不成了「自打嘴巴」?另外一方面,何者是有權有勢?何者為弱勢?這又有待界定,否則任何一個在司法戰場上失敗人都主裝革命(也就是「違法事件政治化已達免除法律罪責的結果」),那麼這個國家與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劇增,最後受苦的還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跑不掉的人。別忘了孫中山講過「革命是非常之破壞」一句話,更講過「要有非常之破壞就要有非常之建設」,如果沒有非常之建設的方案,產生了非常之破壞,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可是很難收拾的。最著名的就是從近在眼前的中國現代史(辛亥革命成功以後到現今兩岸分裂),應該可以看得出一些端倪吧! 最後就以走向共和劇中孫中山的一段演講做為結尾,或許可以看出當時的狀況對照於今日骨子裡有無相似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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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