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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不該被埋葬在情緒底下。
2012/06/05 15:59:15瀏覽2408|回應5|推薦14

我是台東人,我的身份證開頭是那個令我驕傲的V;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常年在外地,不過大約每兩至三個月我一定會家一趟除了探望家中父母以及親友,更重要的是大口大口的呼吸著全台灣最新鮮的空氣,看著全台灣最藍的天空,望著全台灣最純淨的水,吃著全台灣最頂級的米。

 

簡單的說我熱愛台東的心情絕對不比一直以來都住在台東的親朋好友來得差,甚至在某些關鍵時刻表現得更為強烈!

 

民國九十六年由當時的台東縣政府承做的全台東的第一個BOT杉原海水浴場委外經營案[俗稱美麗灣],從計劃申請招標開標決標這個過程就爭議不斷。主要原因據新聞記載為有效幫助得標廠商規避環境評估,以少於環評門檻的0.99公頃送件核發執照,而非實際承攬和營運的6公頃,這樣強渡關山的結果讓財團以為萬無一失所以放心大膽的進行投資建設,然而實際去過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的人都清楚,一旦6公頃的龐然巨獸躺在美麗的海岸線上,對於整個生態及整個東部海岸線唯一的一處黃金沙灘的破壞力將會是多麼的強大。

 

這樣的結果不要說位於都蘭灣富山村的當地人憤怒,原住民及環保人士生氣,連純粹喜歡台東這塊淨土的人也跟著生氣。因為這樣的手法實在是太不對,這樣的一種做為實在是太不應該。

 

然而,從民國九十六年到現在民國一百零二年,BOT案的五星級觀光飯店主體早已完工,連週邊的休閒設施也都完成了八成。飯店籌備處的員工一共來來回回招聘和解雇了兩次,無形之中浪費了多少的財力,人力和時間。得標者投入的金錢像無底洞一樣,希望東海岸線有座國際觀光旅館的台東人失望,企盼為台東爭取上百個工作機會的理想也消失。

 

[美麗灣]它傷害的不僅僅是台東的土地,它更傷害了無數台東贊成或反對的人的心。

 

BOT不是一件壞事,但為了讓BOT能夠順利的被執行而走巧門卻是一件極為壞的事情!這樣的行為玷污了BOT原有的精神,這樣的結果更傷害了無數關心和在乎東海岸的人。當時候做出這種事的人我不曉得背後有沒有利益輸送才使得他們非得要這麼急就章的推動,對於這些人除了罪大惡極之外我實在是找不出什麼形容詞可以講。

 

六年後的現在,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讓得標廠商不得不再次的送出全盤計劃的環境評估,這使得原本就敏感的當地人,原住民以及環保人士再度跳腳,他們認為這案子根本不該再審,應該直接拆除還給杉原海水浴場它原有的乾淨空間。

 

激情歸激情,情緒歸情緒,再怎麼說還是要有理性的空間和清楚的思考。

 

廠商依循當時台東縣政府制定的遊戲規則投標競標得標,廠商沒有錯。

廠商依據得標的合約書投入金錢動土開工興建國際級的觀光飯店,廠商沒有錯。

為了平息民眾的不諒解和怒火,廠商斥巨資引進全台灣最環保的循環再利用處理飯店開幕後將會產生的垃圾及廢水,廠商沒有錯。

廠商替台東當地創造了上百個的就業機會,為美麗的東海岸引進首座國際級的觀光休閒渡假飯店,讓台東在觀光旅遊的競爭力上更進一步,廠商沒有錯。

 

同樣的因為蓋飯店而面試被錄取在裡頭上班的員工他們也沒有錯。

 

現在的台東縣政府接手了前任縣府留下的爛攤子,現在的台東縣長,台東縣政府沒有錯。

台東縣政府依照法令辦事,依據行政法院的判決要求得標廠商再次進行環評,台東縣政府沒有錯。

台東縣政府沒有法院的命令,所以他們不能拆掉建築物,台東縣政府沒有錯。

 

只有激情,只有情緒是永遠成不了事的,如果這一點一直沒有辦法認清,那麼所有的事情都只會停留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階段,對任何一個人都沒有幫助!

 

沒有人喜歡自己家鄉最美麗純淨的沙灘長出一個人工的龐然巨獸,但是一個因為過去政府的錯誤而造成的既定事實你怎麼可以怪罪被邀來投標的廠商?你又怎麼可以怪罪在現在的政府頭上?今天除非法院最終認定這是一個從頭到尾違法的案件,除非環評沒有辦法通過,否則你又怎麼可以怪罪台東縣政府不去拆掉它?你又怎麼能責怪台東縣政為何讓它繼續動工甚至營業?

 

現在已經不再是贊成或反對的問題,現在是要想辦法如何讓這件事用傷害最小的方式落幕。

 

各位試想,如果環評一直不過廠商無法動工,東海岸將會出現一座超級大違件,出現一個巨大的[垃圾]就這麼大刺刺的躺在美麗的東海岸,你願意看到這樣的景象?

 

如果得標廠商最終無法行使他們得標的資格權利,一狀告上法院,只要敗訴廠商申請國家賠償,前朝縣府任內做出的錯誤,卻要現在的台東縣政府以及全體縣民來共同承擔將來要付出的賠償金額,公平正義嗎?

 

一旦這個案件被駁回,縣府認賠拆掉所有的建築物,滿懷希望可以再度回鍋上班的職員,一心一意期待東海岸有座國際飯店的台東人,那些以為可以在家鄉謀職的台東人,後續引發的不良效應波及傷害台東的觀光產業等這些的損失,又有誰可以替他們討回公道?又有誰在乎?又有誰知道?

 

如果這是一件仍然在審議中的案件大家如此群情激憤的怒吼或許可以讓事件圓滿的落幕,可是大家必須要正視的是這已經是一個既定的事實,任何的不理性情緒對於事情的解決是一點幫助都沒有的!

 

持平一點的來說,現在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讓縣府持續的與廠商溝通,讓整個BOT案的範圍縮到最小,以對大自然傷害最低的方式進行環評。當環評順利通過,明定契約要求廠商用最高規格的設備和品質來維護這塊淨土並且實施監督機制,一旦發現立即以最高金額開罰。另外,台東縣政府與廠商雙方面要以最低的姿態與當地居民溝通協調,邀請相關人士參觀所有的設備並且給予適當的承諾和保證使他們放心。

 

我是台東人,我出生長大都在台東,我打從心底不期望見到家鄉過度開發都市化。不過,台東需要建設,台東需要發展良好高品質的觀光業,台東需要工作機會留住年青人留住好的人才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

 

當你在爭取環境保護的同時,似乎也該為苦無工作機會而留在家鄉領取補助金每天藉酒澆愁的青年朋友們設想。天生競爭條件不如北部西部人的他們,要是連在家鄉都沒有可以工作的機會,他們的將來又在哪裡?他們的未來誰又可以許給他們?

 

當你們痛斥財團為求私利破壞純淨土地的同時,是否也曾換個角度想想,沒有財團的投資建設哪裡來的工作機會?縣府又將如何增加收入進而建設地方提高居民的福利?台東又要如何來發展觀光事業提供高品質的服務和設施吸引更多的國際人士到台東?沒有這些良好的硬體設備的投入,台東又要如何對外招商讓國際看到這個台灣最後的淨土,台灣東南角最閃亮的寶石?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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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真好
2012/12/24 11:30
我也是一個嫁到外地的台東人.支持您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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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鑽營咎由自取
2012/12/24 10:22
這件BOT合約中已經明載,廠商應依環評法辦理環說書送審,廠商知法犯法,和縣府套好招,切割土地制0.9997公頃,規避環評,發照搶建。隨著法院的敗訴,再來套好招,罰廠商500萬元,重發第二張建照。這案子是台灣土地的癌症,病入膏肓,讓我們看到官方的玩法弄權、議會的玩弄民意、商人的勾結鑽營、、、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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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旁邊小樹林裡由‥‥
2012/12/24 07:58

那旁邊小樹林裡由‥‥

外地人來開的兩家集衝浪、民宿、餐飲於一身的店就不違反環保?

垃圾、廢水去了那裡?

PS:這兩家的負責人聽說也是反美麗灣飯店最力的人喔?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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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給所有台東縣民甚至全台灣民眾的教訓是對政府亂搞亂花錢亂借錢的行為沉默不語,最後要付出代價的還是自己
2012/06/06 01:16

版主:

台東縣政府依照法令辦事,依據行政法院的判決要求得標廠商再次進行環評,台東縣政府沒有錯。

=====

嚴格說來,前任台東縣政府有錯,現任台東縣政府沒錯。 前任台東縣議會沒發現縣政府的錯誤是失職。  台東民眾(包括現任縣長)沒發現過去縣政府在亂搞提出異議,也算失職。

如果一切按照法律來,那麼該拆的還是得拆。  員工失去工作很可憐,但這沒有甚麼辦法(以法律來說) 。   廠商必須把蓋好的建築拆掉,應該對台東縣政府聲請民事賠償。  這筆賠償可能造成台東縣政府破產(勾銷部分債務) ,中央政府可能可以也應該伸出援手讓台東縣政府度過難關,這會讓台東縣民有幾年不太好過。   這給所有台東縣民甚至全台灣民眾的教訓是對政府亂搞亂花錢亂借錢的行為沉默不語,最後要付出代價的還是自己。

 

 


舒塵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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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同意您的觀點
2012/06/05 17:04

不過.  檢調應該要積極介入

看看到底當時規避環評的作為

是純粹想要讓開發案能順利動工的便宜行事

還是和廠商有不當勾結

如果查出有任何疑似不法

該拆的還是得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