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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 免談!
2012/03/28 11:46:38瀏覽3940|回應7|推薦35

不妨先來了解一下何謂[赦免法]

 

赦免法

【制定修正】民國80924
【公布日期】民國80924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四十二年三月七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8
2.
中華民國八十年九月二十四總統(80)華總()義字第4994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並增訂第5-1條條文


【法規內容】

第一條(赦免之種類)

本法稱赦免者,謂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

第二條(大赦之效力)

大赦之效力如左:

一、已受罪刑之宣告者,其宣告為無效。

二、未受罪刑之宣告者,其追訴權消滅。

第三條(特赦之效力)

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

第四條(減刑之效力)

受罪刑宣告之人經減刑者,減輕其所宣告之刑。

第五條(復權之效力)

受褫奪公權宣告之人經復權者,回復其所褫奪之公權。

第五條之一(因罪刑宣告而喪失公權回復之申請)

因有罪判決確定所生之既成效果,不因大赦、特赦、減刑或復權而受影響。但因罪刑之宣告而喪失之公職,經大赦或依第三條後段特赦後,有向將來回復之可能者,得由當事人申請該管主管機關回復。其經准許者,溯自申請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赦免之研議)

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全國性之減刑,得依大赦程序辦理。

第七條(赦免證明之發給)

經總統命令特赦、減刑或復權者,由主管部發給證明於受赦免人。

第八條(施行日)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簡單的來講就是總統被賦予的最高權限就是可以將被判決確定之人之刑罰[一筆勾消]。

 

[一筆勾消]四個中文字看起來好簡單寫起來好容易,當然若是受刑人過去的犯行不重而且在獄中的反省時間誠心悔過表現良好,出社會後重新做人可以對大眾起一個示範作用,這樣子的赦免沒有人會反對。不過如果是犯罪行為重大之人,如此輕易的一筆勾消,你接受嗎?

 

進入今天的題綱,[試問為什麼要特赦陳水扁?]

 

我非常好奇的想請問一下這些一天到晚呼籲馬英九總統使行權限特赦陳水扁的人,為什麼?特赦陳水扁對於全體國人的積極意義在哪裡?

 

因為陳水扁是你們的共主所以要特赦?

因為陳水扁是[台灣之子]所以必須特赦?

因為陳水扁是苦讀高中狀元的好孩子所以要給他特赦?

因為陳水扁過去是中華民國的總統所以給他特赦天經地義?

 

我不懂,為什麼一定要特赦陳水扁?

 

一個國家的元首享盡了各種人民賦予你的特權,領有人民納稅的公糧,你的本職是應當要盡心盡力的幫助人民協助國家成長進步。可是你不僅怠忽職守,更逾越了自己的分紀,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去貪取不該屬於你的財富。你沒有好好用心的協助人民與國家追求卓越的成長與進步,你反而帶頭做出一些陷國家和人民於危機與不義的事件。你沒有善盡總統的職責反而利用這樣的權位與家人一同破壞政府體制,和利害關係人私相收授交換利益。

 

犯行確定後不僅沒有悔意還炒作新聞大肆宣揚認為自己遭受到政治迫害,覺得自己所做所為並沒有錯。

 

試問,這樣的人有什麼資格談赦免?他有什麼臉要求全國的人民去原諒他?

 

當他開心的接受這些[不義之財]的時候,可曾想過自己違背了總統就職時的誓言?可曾想過自己正在利用人民賤踏人民?

 

他或許當時覺得很安全,因為他是總統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不應該也不可能會出錯,所以應該是很開心的在八年之間接受這些的[饋贈],也雨露均霑的[分享]給身邊的親友或黨內同志們。他大概壓根沒有想過會有東窗事發的那一天,他大概或許也早已計劃好所謂的[落跑路線],只是可能[倒楣]吧就是被捉到了。

 

我真的不覺得現在有任何的空間可以談特赦,至少從最起碼的[悔意]這部份來看,陳水扁自己及其家人到現在為止還是沒有一個人表現出對不起國家社會的態度,還是仍然堅持自己沒有錯,所有的一切都是政治追殺政治迫害。

 

這樣是要談什麼特赦?

 

他現在生病,他現在怎麼樣,可憐嗎?慘嗎?過去那些被他們一家人欺負的人不可憐?不慘?那些被迫必須得[饋贈]的企業家,不可憐?不慘?被賤踏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人民,不可憐?不慘?

 

或許吧,等民進黨再度執政可能那時的總統會法外開恩的給予他這個特赦。然後呢?支持者原以為他會重新做人回到當初他們鍾愛的那位三級貧戶之子努力以第一名考上台大的[好孩子],不過,比較有可能的是他會離開台灣到海外去與家人重逢團聚共享那些沒有匯回來的可觀財富。若干年後等他們一家人再度踏上台灣的土地,持有的早已不再是中華民國台灣的護照,[台灣之孫]洋腔洋調的說不出一口標準的國語和台語。

 

你又要奈他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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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ommboy&aid=6269154
 引用者清單(1)  
2012/04/07 12:05 【不平則鳴】 醉審特赦案

 回應文章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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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炭和諧?
2012/04/04 05:17
最近有人在臺灣鬧特赦阿扁,今天剛看到呂秀蓮和施眀德浮上臺面,説是爲考慮臺灣社會和諧云云。 

這種鬼話我有很簡單的答覆。岳塚上兩頭刻著,我幾天前才親眼目睹,還手機拍下來的對子,寫道: 

“正邪自古同冰炭,毀譽於今判偽真”。 

臺灣和諧?放你爺的狗臭屁! 

所謂內耗、內鬥,自相殘殺,大家擔心極了,是吧?我説:好極了,本來就應該如此。臺灣,正人太少、惡鬼太多,人跟鬼搞和諧是人在精神錯亂。應該發生的是邪不勝正,鬼死人活。鬥死這些惡鬼人才能好好活下去,癌細胞不可能不“想”害人,事情的道理要先搞清楚! 

冰炭和諧?別鬧了。有冰就不該有炭,有炭就不該有冰,誰該消失?誰該存活?大家自己認真想想吧!人類的世界一直是往上進步或是向下沈淪的? 

臺灣頂多只能也只該容不到一千萬人,一千萬善良、快樂、真誠的好人。阿扁絕不在其列,主張特赦阿扁的人也不在內。鬼該死,人該活,其餘是廢話。

zg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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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案
2012/04/01 17:20
扁不止的貪污,陳義雄不是被滅口的嗎?這牽涉到謀殺。
台灣最需要的
是和平和尊嚴
這卻是台獨無法提供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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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有餘辜還想特赦?
2012/03/31 17:42

阿扁的刑還沒判完,一堆該服的刑都還沒開始服,豈有特赦可言?

有罪就有罰,有罰才有赦,還一大堆罰尙未開始赦甚麼赦?

這些人根本在癡人説夢。要赦他們大可自己去特赦阿扁,我不反對。

就我個人而言,阿扁犯的是唯一死罪,饒他一命苟活下去根本是一個錯誤。活得不耐煩可以去自殺啊?誰攔他了?

這種人渣打進大牢關到死是浪費糧食。害慘全國兩千三百萬老百姓這麼多人的生存、生活、生命,還這麼久,阿扁死有餘辜,根本不該還活著!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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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仁見智 ?
2012/03/31 01:02
更無恥 ? <--- Please position cursor, click right mouse button.



正面 評價 陳水扁的貪腐案<--- Please position cursor, click right mouse button.

懇請不吝賜教?

善男信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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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可惡的罪不是貪污
2012/03/30 22:48

收紅包是很普遍的事  不足為奇

我們看到的調查結果是

陳水扁利用總統權力  威脅富商

元大買復華是正當透過股票市場  掌握到多數股權

卻被要脅

跟黑道沒什麼兩樣

嫁娶兒女  要富人送禮  萬海老闆說  被退貨 真沒面子

金改  竟然要求銀行家到家裡來喬  跟黑道大哥沒什麼不同

把錢發給小弟用   然後威脅說 你們那個沒有拿我的錢

我不知道  陳青天有沒有中鏢

郭瑤琪ETC不聽話  就叫檢察官查她的茶葉罐  完全不念郭以前的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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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評論讚
2012/03/30 20:32

評論符合主流民意!

讚!!


小食堂堂主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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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免談
2012/03/30 15:22
紅衫軍在次上街頭是會帶著汽油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