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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15:51:11瀏覽951|回應1|推薦7 | |
二零一零年底,我與U去了一趟上海,九天旅程是我們自當年五月開始交往以來、甚至到目前為止,相處最長的一段時間,對某些人來說,這也許是種驚奇且不可思議的互動模式,見面次數少之又少,感情卻還能維繫至今,但教大部分認識我的朋友來說,一段九天的旅行遊記可以寫一年才是真正驚慌(?)所在。 從上海遊記開始撰寫之際,我便打定主意要盡量把這段旅程的點點滴滴鉅細靡遺記錄下來,當時也沒有預期到底會寫多少篇、更無預計要寫多少字,我只是來回翻閱拍回來的照片,盡可能地把整個旅行過程寫下來;說也奇怪,就這麼糊里糊塗寫了一年又兩天,終於把這堪稱自我感覺良好的閃光旅行遊記寫完。 眾人:你也知道要反省啊!?(怒) 黑手:(茶) 雖然不是每天寫一篇,也雖然我仍盡可能保持網誌其他文章的更新,可是,一段旅程讓我寫了一年的遊記,著實令自己吃了好大一驚,更離譜的是,過了大半年,我居然還能把這段旅程中百分之九十的內容記載下來,難怪U頻頻質疑我的腦袋究竟裝了什麼?不然怎麼可能連一些細枝末節都記得那麼清楚? 對於她的疑惑,我僅笑說,只要有照片看,回想起當時的事並不難。 真的不難嗎?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可在我的認知裡,儲存在照片裡的記憶彷彿是隱藏式開關,看到照片,腦海就會自動播放當時經過,不敢說原音原影重現,可要將畫面轉為文字倒是沒有問題,也才有了這篇字數可比長篇小說的遊記。 打從跟U交往以來,我對遊記撰寫愈來愈有心得,說不出來為啥,旅行的種種畫面都能輕易地藉由照片儲存在我腦海深處,也因為這樣,我對旅遊細節愈發注意,通常回來後就會儘快將旅行中的趣事寫出來;漸漸的,朋友跟我出去旅行乃至吃飯聊天都曉得我有這種怪癖(?),甚至害怕席間不小心鬧出一個笑話,隔天就會看到自己的笑話出現在我網誌裡。 蕭與庭楓應該是箇中代表。(笑) 庭楓&蕭:這種時候可以不要原音重現沒關係……(汗) 二零一零年底至二零一一年初的這趟上海九日旅並非我和U最近一次的見面,更不是我們最喜歡的一次旅行,但因個人的固執,我非把當初講出來的話做到為止,我也很清楚,滿滿的閃光遊記不會是習慣逛我網誌的人所想看,也不是偶然闖進來的網友感興趣的話題,但,在自己的網誌上發表自己想說的話,這一點我始終未變,我不在意別人看這麼長的一篇遊記有什麼感覺,亦不介意人家到底喜不喜歡這段遊記,重點是,U是主角、我也是。 這段遊記是我寫給親愛的她的真實記載,因為曉得她向來忘性大,雖然時間久了之後還記得我們一起去過上海,可也許過程早就忘光光了,為了不讓她將來某日翻閱照片時想不起來究竟當時發生什麼事情,我盡量詳實寫下這段旅程的經過,然後把所有遊記文字彙整成一個WORD檔案,傳給她,告訴她我的在乎。 我不曉得任何女生收到這樣的一個檔案時,內心會有什麼感覺?可能覺得這太無聊、可能認為我實在太閒,或者不以為意--畢竟時間都過那麼久了,但在我心中始終認為,經歷或許能用金錢來堆疊,但只有扎實用心能綿延回憶。 寫完了這段旅遊過程,算是給我和U之間立下一個里程碑,我不曉得未來會有什麼變化、也不知道這段感情將持續多久,但在可以的範圍內,我仍將盡力守護及守候,這是我對她曾說過的話,如同卯起來寫下十四萬字的遊記那般,繼續我的執著。 獻給親愛的U。 PS:啊、多了這一篇就變成一百二十篇了!==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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