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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1 05:30:30瀏覽267|回應2|推薦3 | |
馬總統真的不介入司法嗎(施明德)2011年 03月01日 蘋果日報 總統先生,自從您於2008年接任總統以來,從「檢察總長陳聰明」到「阿珍不收監」,已經數不清有多少次,您都以「不介入司法」為由,回絕人民對國家元首恢復正義,引領進步的殷殷期盼。 如果您真的徹頭徹尾,絕不介入司法,我也只能說,我們竟然選出一位「孤芳自賞」的人,卻忘記「總統」這個角色,除了消極「不介入」之外,還有其他憲法責任及「總統」影響力可以行使,來彰顯公義,消解罪惡的義務。 此刻,我要公然戳破您「不介入司法」的託詞!農曆年前的2月1日,您大剌剌地帶領大批媒體到江國慶家,對著悲愴的江媽媽說:「我來,就是要向全世界宣告,妳的兒子是清白的、無辜的!」當天乃至到今天,江國慶仍是「姦殺女童犯」被定讞槍決的人犯。您以總統之尊,如此公然、明確、大膽地推翻司法多年前定讞的判決,這不是介入司法,是什麼?台灣當今還有誰介入司法比您更石破天驚? 為撫群眾討好卸責 總統先生,這是您一貫的作風嗎?想討好,就介入;想推卸時,就「不介入」。這是我多年來心中的慟:民主化的台灣,我們沒了「總統」,永遠只有「總統候選人」。即使當了總統的人,仍像「總統候選人」一樣,只會討好卸責,不敢引領。 「江國慶案」我非常支持您介入,但您的介入似乎又是「總統候選人」式的,只想要取悅江家和安撫社會為錯殺江國慶的憤怒和悲慟的廣大群眾,而不是真正要恢復國家正義。您不但為德不卒,還替自己替社會留下更大的後患,您有沒有想到? 您既然已經把話說滿,對世人公開宣稱江國慶是「清白的、無辜的」,為什麼不敢行使總統特赦權,負起責任立即斷然結束這樁國家機器殺人的不幸事件,卻下令法務部「研究」如何平反?您的裁示,只能有兩種後果: 善用權力統馭領導總統一職,有《憲法》的權力,小到可以行使大赦、特赦,大到制定國家大政方針,協調行政、司法和立法的衝突,化解藍綠的撕裂,促進國家大團結。但是,法定權力總有其極界,影響力才能無遠弗屆。好的領導人不只是要善用其法定權力,更要發揮其影響力。我領導百萬紅衫軍反貪倒扁,只是一介布衣。我沒有任何法定權力,我完全靠影響力,就能領導紅衫軍和平落幕,如今又看到阿扁成為階下囚。 作者為民進黨前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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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