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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聯合報的「瑞典的長期照顧」報導感想
2012/02/22 08:46:29瀏覽570|回應0|推薦0

聯合報真的很用心的作了這一個專題,雖然我是一個社會工作者,原本對於社會政策就是比較敏感也比較能體會,到底這個制度好不好?但如果一個一般民眾的角度來看,聯合報作了這個專題,我看了一後真的很感動,一個國家的政府能夠做到如此細心,這個政府真的可以讓很多國家的政府學習。

 

在台灣出生卻沒有生存機會的李啟娟,父母爲了照顧她辦了「福利移民」,這是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名詞,一個國家居然可以這樣給其他國家不是有錢人移民,不但如此,他們全家移民到瑞典之後,政府馬上派一組官員協助他們,評估阿娟的狀況,然後給他們一張建議單,甚至要他們去學習瑞典語及繼續進修,以讓他們能夠在瑞典有謀生的技術。

 

以下是聯合報的報導:

由病人到公民!」瑞典「障礙者國家行動計畫」開宗明義的宣言,總結了瑞典看待障礙者的終極價值:他們不再是病人,而是與其他公民一樣,有權利與義務,有參與社會、獨立生活的平等機會。

也就不難理解,瑞典政府為何願意在一名重殘者如阿娟身上,投下可觀的福利,只因為「人權無價」。

曾在台灣抱著病兒一籌莫展的黃鳳嬌(啟娟的母親)直白地說,當初如果沒有到瑞典,「不是阿娟死,就是我死,或是兩個人一起死」。這話聽來可怕,她解釋,阿娟是三歲到瑞典,才學會吃飯的;卅年前的台灣,有醫師勸她讓女兒早點投胎,阿娟只能喝流質,營養不佳。即使活了下來,若沒有瑞典的福利照顧,只靠家人,可能早就像台灣許多重殘者家庭,被照顧重擔拖磨到垮了。

在瑞典當了餐廳老闆的李益(李啟娟的父親)細數,為了一個人,政府的投資實在驚人。阿娟上中學時住校,廿四小時有人照顧,一個月要十萬克朗(克朗與台幣匯率約一比四點五),政府埋單;規定周末一定回家和家人相聚,政府出錢用計程車送她回家。當李家由首都搬到南部大城馬爾摩開餐館時,在斯德哥爾摩就學的阿娟放假要回家,政府會派專人陪著重殘的她搭飛機南下,專人自己飛回去;假期結束,那人又飛來護送阿娟北上,陪她回學校,聽來不可思議。

阿娟畢業搬回馬爾摩家裡,她所有的生活設備,包括「三台車」(室外與室內的電動輪椅、協助站立行走的全身式助行器)、電動床、移位機等等,都屬市政府提供,所以由斯德哥爾摩市移交到馬爾摩市,李益記得那時點算,移交總值居然高達一百萬克朗。

阿娟想獨立生活,政府出錢租了「阿娟的厝」,月租五千六百元克朗;接著派工人來改裝。李益算著:門及玄關加寬、去除門檻、特殊衛浴、電腦設備等等,比照家裡又打造一次。李益說:「在瑞典,這些工錢不得了!」

無法就業的障礙者,政府提供每月六千克朗的生活津貼;再上五千六的房租,阿娟一個人就得到一萬一千六百元。市府也以稅金支付聘請父母及大妹作為輪班的照顧者,每人工資是三萬多元,三人就是九萬多。

「瑞典一個月至少花十萬克朗照顧我們。」,李益說。瑞典教了他一課:對人的尊重,是這樣不計代價;即使開餐館得繳很高的稅,但小孩上學免費、不用擔心生老病死的生命風險,「我很甘願,也很感謝!」。

 

政府請家人照顧也要給薪水,這是多麼貼心的政策啊!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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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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