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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指南】邁向你的作家之路─(7-5 稿  費)
2011/08/03 20:03:02瀏覽2070|回應0|推薦14

7-5 稿  費
  
關於稿費的部份,一般來說書賣出之後扣掉出版社管銷、人事、紙張、印刷等成本,以及經銷商所抽的利益之後,大約只剩一成(10%)屬於作者。可是由於景氣因素的影響,加上紙張成本的提高,一般作者所領到的版稅大多不到一成,普遍來說是8-9%。不過若是極暢銷的作家,應該可領到一成,甚至有可能是隨銷量而採累進%數以計算版稅(比如:銷量5000-10000本領12%版稅,10000-15000本領15%版稅,每家出版社皆不同,磊瑄只是舉例說明)。稿費有兩種,一種是我方才所說的版稅制,即是「銷售量*版稅%*書本單價」;另一種則是賣斷稿費,跟出版社簽約時喊價,雙方取得共識之後簽定合約,日後若書的銷量大增或再版,作者皆無法再支領任何費用。一般來說,出版社大多會建議新人以賣斷方式簽約,因為新人的書銷量不可能會太好,所以拿一筆錢了事是比較乾脆省事的合作方式。補充說明,有的出版社會預付作者版稅(大出版社較有可能傾向這種作法,或為了禮遇有豐富寫作經驗的作者),好比簽約時就允諾三千本的保證部數,若首刷銷量未達三千本,那麼預先多領的版稅並不需要還給出版社;如果銷量超過三千本,那麼超過的部份自然會在版稅結算日計算之後轉匯給作者。

  
不過磊瑄有簽過一種合約,那就是有限期的賣斷。一般所謂「賣斷」大多是指無限期的賣斷,稿子一旦以賣斷方式賣出,版權就不再屬於自己。「有限期」的賣斷,可能是簽定賣斷三年或五年,等期限一過,版權就又回到作者手上。不過磊瑄要告訴你,新人較不可能有太大的談判空間,一開始還是先爭取出書曝光的機會,會比稿費多寡來得更重要。

  
支領稿費的方式也有好幾種,較為人所熟知的即是「支票」與「現金轉匯」這兩種。若簽賣斷合約,出版社會將稿費支票連同合約一併掛號寄給作者,支票票期約一個半月,不過每家出版社的制度皆不同,一個半月僅是「參考值」。若是現金轉帳方式支領稿費,則需等到書出版之後一至兩個月,出版社才會將版稅結算匯給作者。抽版稅合約的作者,出版社每半年就會結算一次版稅,然後匯至你所指定的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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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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