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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止在「分手」—— 從張彥文情殺案談起
2014/09/28 02:47:19瀏覽3466|回應1|推薦0

         台北街頭爆發了情殺案,手段凶殘畫面血腥,加上當事人高學歷的背景,立刻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而「如何分手」也成了熱門話題。

        但是,細看媒體所披露的張嫌與林女的交往過程,我們可以發現,這其實是一連串的錯誤;一開頭,雙方「愛」的觀念都錯了,到最後,分手時的態度與情緒失控,則是造成慘案的最後一根稻草。

        愛是什麼?簡單的說,愛是雙方心靈的碰觸,一種契合的感覺,一種互為知己的融洽與合一。當然,這不是一蹴可幾的,它總有一個過程。那麼,愛是如何開始的呢?先不談一見鍾情式的浪漫吧,以我們最常見的例子來說,就是雙方互有好感,然後其中一方(通常是男性)展開了「追求」。在這裡,張嫌似犯了第一個錯誤,也是一般常見的錯誤(只可惜我們都習以為常,而不覺其錯),就是討好對方。

        交往的開端,通常會有一方先向對方示好,(一般所謂的「追求」,其正解即應為此意。)但「示好」並不等於「討好」,示好只是表達自己的誠意,是一種善意的邀請,必須充分尊重對方的回應。而「討好」則是一種利誘,不尊重對方的主體,而只想達成自己的目的。如此說來,「討好」與其說是愛人,毋寧是變相的愛自己。所以死纏濫打不依不饒的猛追,或屈己從人拼命攏絡的討好,實質上都是視對方為「獵物」,以「擁有」為目的,而非從關愛出發,追求互相了解、心靈契合的愛情。

        為什麼會有這個錯誤?原來甜美的愛情,是在兩情相悅下互動創造的結果;它不是一個客觀存在的標的物,故本不能也不該成為我們「追求」的對象。(試與「成功」作一比較,「成功」往往有一明顯的標的,如「第一名」「冠軍」或「月入多少以上」等等,故可以成為我們追逐之對象,但愛情顯然沒有。)但詭譎的是,對很多人而言,初嚐愛情之幸福甜美,似是不勞而獲的,好像並不需要什麼互動的努力創造。(註)於是,人們很容易將「愛情」等同於那個「與我一起感受到愛情美好」的人,以為抓住了這個人,就是抓住了愛情;而對愛情的渴望,也就轉化為對某人的「追求」。這種誤解一旦形成後,愛情很難不變質為一種對「人」的征服與佔有。

然而,由於時代的不同,過去那種由男人強勢地征服女人的情況已很難成功,於是,直接地征服就轉化為柔性的討好與誘騙;而這在外貌上也更符合愛情給人的溫柔甜美之感覺,也就更容易令雙方都相信這就是愛情,而達到自欺欺人的效果。

真正的愛情必來自雙方平等互動地關懷理解,是必須有自我主體的,故不能以壓抑自我的方式來達成。但我們若採取了討好、迎合對方的方式,無形中就委屈了自我,也透支了自己的心力物力,埋下了將來「得手」之後要對方「加倍奉還」的陰暗動機。(愛情中的暴力,許多都與此一因素有關。)事實上,一旦委屈自己,此時的「愛」就不再「幸福甜蜜」了;勉強裝點門面已隱藏不住內心的抱怨與不滿。人們只要一念自反,不難知道此路不通。但為什麼還有像張嫌等人仍要執迷不悟越陷越深呢?

大約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過往的經驗太美好,無法割捨;不甘心失去,拼命想要挽回。但最主要的原因,還在於自我的人格脆弱,生命意義空虛,以對方的生命之靈動為自己生命意義之唯一給養,以致形成「沒有你我活不下去」的執迷。此時的愛情已完全扭曲變形,一切貌似「關懷」的付出,其實都是為了進一步吸附對方,進一步的吸髓吮血,直至相互耗盡為止。

坦白說,當愛情降臨時,確實有如引爆了一枚高能量的曳光彈,一方面照見了光明美好,但另一方面也照見自我生命的種種庸碌與不堪。此所以愛情能令人振奮,也能令人羞愧。但正向的反應,當是我們重新嚮往生命的光明與意義,重新開啟自我生命成長與反省之動力。不幸的是,有的人卻選擇了負向的反應,那就是不願面對自我,而一心只想依賴愛情;然而愛情並非獨立客觀存在的,於是轉而依賴對方,想要從對方的生命裡榨取一點生存的意義。

扭曲變形的愛情,其實並非很難察覺。它有一個明顯的指標,就是不論如何偽裝,當事人在心裡,總免不了有「付出」與「回報」的盤算。真愛是不求回報的,若以回報為目的,那就不是愛,而是交易。交易也沒有什麼不好,但「交易就是交易」,可以做生活上的「合夥人」,但請不要以愛情來包裝交易。一旦以愛情來包裝交易,就是在單純的交易之中注入了本屬愛情的相知相屬與浪漫之渴望;以交易的手段直接妄求心靈的合一,無異南轅北轍、緣木求魚,很難不失望傷心;尤其是當人把「生命意義」都押在上面,那麼「血本無歸」(早晚的事)就很難理性面對了。

        所以,張嫌的悲劇,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果他沒有一點愛情的嚮往而純粹只是「性」的需求,他大可以去嫖妓買春做性交易;如果他心術不正想玩弄女性,大可以去做李宗瑞第二,而不必為一個女人專情若此。不幸的是,他確實有一些愛情理想之萌動,也就是有了對兩人心靈合一的浪漫感覺之嚮往,但又完全不明白愛情的意義與實現愛情之道,加之人格脆弱,生命意義空虛;若「愛情」從不出現,還可以渾渾噩噩過日子,「愛情」一旦出現,便要使出渾身氣力以抓住它。無奈方法與目的都不正確,越努力越事與願違,投入的越多就越不甘,暴力征服的趨向就難以掩蓋,最後連「約會一天再正式分手」浪漫想像也破滅了,終於情緒失控,犯下大錯。

        張嫌的心態在今天一點都不少見,試想想,有多少人都在以「不達目的絕不終止」的心態狂追女友?多少人在失戀時都有過玉石俱焚、同歸於盡的衝動?只不過一般人的情緒控管能力比張嫌強些,或者一般人對浪漫的想像與癡迷比張嫌弱些(試看張嫌在殺人後還有親吻死者的動作,其對浪漫的想像是何等癡迷),所以能在悲劇發生之前收手。然畢竟只有數步之遙,能不令我們心驚?

        再回頭看看林女。林女遭遇固然不幸,但公平的說,若林女對愛情能有一些正確的認識,悲劇還是可以避免的。

        首先,當張嫌在熱烈追求林女,努力討好林女時,林女的反應也許就如多數女孩子一樣︰對方既然對我這麼好,何不試試看?試什麼呢?如果是試著看看能不能理解對方、能不能有性格的欣賞與理想的投合,這大約是條正確的路。但如果是想試一試對方「誠意」夠不夠,是不是夠重視我,那不免是誤入歧途,落入傳統的「男追女」型態。傳統的型態,女方可以在決定接受之前對男方擺出高姿態,理所當然地享受男方的殷勤;但在接受之後(所謂「接受」,依傳統的認知,就是指性關係),就必須嫁雞隨雞地從一而終。(例如說出「我以後就是你的人了」之類的話。)問題是,現代女性已有了感情自主的意識,豈能服從於傳統式的從一而終?如果不能,卻仍希望順著舊習慣而要享有備受寵愛呵護的權利,豈不是自相矛盾?

過去,女子以其順從換取男子的寵愛;而今,站在男女平等的立場,女性不當輕易地接受對方的恩惠,反而要問問自己是否真的喜歡對方、關心對方、有意願去理解對方?尤其在發現對方有諸多討好自己的行為時,更應警覺到這樣的存心並不是愛,而是傳統「大男人」心態不自覺的流露。可惜時下仍有不少女性並沒有這樣的自覺,只一味陶醉於對方以討好心態所營造的浪漫假相。說得更明白一點,就是當女方只顧享受自己「被呵護」的愛情美夢,卻沒有主動的去關懷、理解對方,那麼,種種「被蒙蔽」、「被欺騙」、「被利用」的危機或不幸,已潛伏在周圍了。

從披露的訊息看,林女似乎是接受了張嫌的諸般討好,而當她感覺到種種怪異而想要分手時,「不理解」的恐懼油然而生;因恐懼而急切地想要分手,反而招致大禍。

「分手」之所以困難,那是因為一般人在提出分手時,往往是出於「保護自己、嫌惡對方」的自私心態。於是,隨便你捏造什麼樣的理由來掩飾,這樣的心態仍會讓對方感到受辱,傷害因此造成,報復因此醞釀。所以,分手的技巧不是重點,分手的心態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們覺得過去在一起是一種錯誤,那麼,這個錯誤總不會是單方面造成的,於是,我們應當先反省自己有錯的一面。如果我們提出分手的心態,至少有一點對對方的關懷與對自己的反省,那麼,因著這一點善意,事情會比較好處理;甚至理性的溝通反而可能絕處逢生,消解了想要分手的原因。

以林女來說,就算她發現了張嫌有種種不可理喻之處,但念在過去曾享有張嫌努力討好她的情分上,似也應「還他一段情」。並不是說要答應張嫌的要求,而是說,應當調整自己的心態,在願意付出關懷、同情的情況下,一方面「陪他一段」以顯示主動的關懷,一方面是補做一段「理解對方」的功課,以化除自己的恐懼;如此事情方能有比較理性的解決。關鍵在於,林女是否真的「覺今是而昨非」,知道自己過去錯在那裡?如果沒有,那麼,過去盲目接受張嫌的討好是錯的,如今基於相同的自我中心的心態而要求分手,依然是錯誤的。錯上加錯,怎能要求有好的結果?

愛情的悲劇往往是雙方各有盲點加上長期的多方面的錯誤而釀成的。可怕的是,這不是少數的個案,而很可能是社會上多數人共有的盲點與錯誤,於是各種大大小小的悲劇才會一再地發生。我們必須承認,「愛情」並沒有被我們嚴肅地對待;不是被人們一廂情願地想當然耳,就是被人認為是無理可說。於是,愛情只好在人們自以為是又各自為政的情況下畸形地發展。依我的觀察,當今社會看似人人熱衷於談論愛情話題,但事實上又十分害怕深入探討愛情,結果造成人們對愛情問題的迴避與麻木;沒有警覺,拒絕警覺,以致真有警覺時也無處求助,或為時已晚。這真是可悲的現象。

但願這起悲劇,能激起我們理性的反思,承認愛情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重大課題,願意虛心而認真嚴肅地研究探討。果如此,那或許這一對年輕男女的犧牲,就不是毫無價值的了。

 

註:為什麼愛情會出現此一詭譎現象?本文限於篇幅,無暇討論。建議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曾昭旭教授關於愛情的諸多論述。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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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13:23
謝謝你對愛情的闡釋,我也正面臨與陳彥文9成相似的遭遇,然而看到你的文章,我對愛情有了更多一點的認識!!  真的不知道如何表達感謝之意!!  非常感謝!! 希望你的文章可以讓更多人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