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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夫妻)能夠無話不談嗎?
2016/03/27 13:02:23瀏覽2725|回應0|推薦1

        在尚未談過戀愛的人的想像裡,情人應該是更好的朋友;更緊密、更知心、更無話不談。但事實上,你若問一下有真實經驗的人,卻會發現不是這樣。很多人覺得,情人之間,固然往來形跡更為親密,但說起話來,尤其遇到某方面的問題,反而會有所顧忌,不能暢所欲言。甚至某些知心話,能跟朋友說,就偏偏不能與情人說。到頭來,情人之間能說的話,反而不如朋友之間能說的多。這不是有點奇怪嗎?

        為什麼會這樣呢?情人間不是期望水乳交融,不分彼此的嗎?為什麼有時感覺卻不如朋友?原來,關鍵就在於,朋友之間是可以維持「獨立性」的,但在情人之間,彼此之間「同一國」、「一家人」的要求,往往淹沒了獨立性。

        舉一個常見的例子:不小心開車違規或亂停車,被罰了三千元。你跟朋友講,朋友哈哈一笑,說你倒楣,或取笑一下,叫你下次要小心。如此而已。但你若跟情人說,他往往會很生氣:「怎麼這麼不小心!」「上次不是才被罰?現在又被罰了!你錢多是不是?」不是他不愛你,是他太愛你,愛你如同愛自己。他被罰,他會罵自已蠢、糊塗、笨蛋;現在你被罰,他感同身受,於是也罵你「蠢、糊塗、笨蛋」;問題是,他罵自己沒關係;罵你,你可受不了。

        這還算好,他雖然罵你,但還是把你當作自己。更糟的是,他把你當作「自己的」,當作是屬於他的,就是所謂的「佔有」。比如說,因為是情人,所以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我們不再分彼此,大家同一國。於是,你投資失敗,或者被騙,損失了很多錢。告訴朋友,朋友就是替你惋惜。但情人(妻子、老公)呢?「你怎麼可以這樣?這是我們的錢耶!你把錢給糟蹋了,那我和孩子怎麼辦?」因為是一家人,利害與共、休戚與共,你受傷就是他受傷,所以他顧不上安慰你,只感覺他受傷是你害的,於是來責備你、數落你。對你來說,這就是落井下石,都沒有情人的「情分」了;事實也是如此,因為彼此的利害太過於「正相關」了,他只顧計較利益上的得失,而以為感情上你就是屬於他的,這是鐵打不動的事實,他「擁有」了你,「你是我的」,就不需要再顧惜了。

        朋友在利益上絕對是獨立的(越獨立朋友關係就越容易維持),但情人就不是。這就注定了情人關係要比朋友關係「難搞」。

        但「利益相關」還不是情人失去獨立性的關鍵;現代人多數男女皆有工作,財物適當劃分,經濟獨立並不困難。最大的困難,還是在感情層面。

        本來,情人之所以為情人,就在於感情上的同感共振。因某事而激起心靈上的共鳴,彼此心意相通,處在同一個感情狀態,水乳交融、不分彼此,正是所謂的「浪漫」。這樣的浪漫經驗,正是情人們想要相守一生的重要動力。

        但問題是,這浪漫境界畢竟是在當下就完成了,不會一直延續,也不保證能自動出現。而情人要生活在一起的一大原因,其實就是期望這樣的浪漫境界能經常出現,期望能「創造繼起之浪漫」。有此一嚮往,為此而努力,一點問題都沒有;問題就出在該如何「努力」?多數人都是茫然的,於是不免心急。一著急,就會形成壓力,繼而就是負擔,最後成為種種的限制,終於壓垮了愛情。

        就先從簡單的小事來說吧。比如說,情人中之一人,因為生活習慣上的一些問題,常鬧些小毛病;或生活上的「落漆」,或身體上的病痛。在朋友眼裡,就是勸勸,或提供一些建議,如此而已。我們也不會因為這些毛病而在朋友面前覺得羞慚。但是情人呢?因為他太愛你,他見不得你生病的痛苦或生活上的不安全,於是他希望你趕快改掉這些毛病。這固然是出於愛,但對你而言,已經構成了壓力,甚且很可能感受到了批判。而就算他十分自制不出惡聲,但你感覺到他為你而憂慮擔心,於是你也會感到過意不去,因而愧疚自責;他看到你自責,又更加不忍……,於是成為一種奇怪的感情循環,好像情深意濃,但卻是彼此都負擔沈重。更有甚者,最後可能演變為互相犧牲,甚至自虐,那簡直就是瓊瑤式愛情肥皂劇了。

        當然,當初的存心動念可能是,希望藉著這樣的負擔與壓力,一轉而為「痛改前非」的動力,如此豈不皆大歡喜?但這十之八九只是過於樂觀的想像,因為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七年之病要三年之艾;只想憑著愛情的「偉大」而一夕扭轉,也未免太過樂觀了。而結果總是感到壓力與失望,覺得情人還不如朋友。

        不只是情人,凡親密的感情關係都是如此。如父母對兒女,總是恨鐵不成鋼,又是威逼又是利誘,最後兒女因壓力過大而反彈抵抗,父母也因而傷心失望,成為兩敗俱傷的局面。難怪很多孩子,都會發出「寧願你愛我少一點」的抱怨。

        然而,這在情人的感情世界中,畢竟還是單純的。若是牽涉到第三者,那就更為複雜。

        比如,你喜歡一個異性,你一定可以與朋友分享,朋友聽了,也跟你感到一樣喜滋滋的,甚至比你還要充滿幻想,樂不可支。但是,你敢跟你的情人分享嗎?那怕你所喜歡的,可能只是一個異性的電影明星。

        且不說是異性,就算你喜歡的是一部電影,一本書,你可以告訴朋友,然後朋友也去看。他看了之後,與你有同樣的感受,於是彼此分享,友情更進一步。但若他看了之後不覺得怎麼樣,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不致於影響友誼。但是情人呢?你覺得好的書,卻不能激起他的共鳴,彼此心裡會作何感受?他為了不讓你失望,假裝喜歡;但這種假裝能撐到何時?而且假裝一旦穿幫,豈不是更大的失望?

        就算不牽涉到任何的「他者」,只是我自己想獨自做些什麼,我有些事不想分享,可不可以?對朋友來說,都不成問題,則對情人來說,都可能使對方抓狂:「你心中到底還有沒有我?我在你心中是什麼地位?為什麼你有事不告訴我?」

        從這些事上,在在可以看出,做情人遠比做朋友要困難太多了。困難的焦點在於,情人之間「一體感」的要求,好像與彼此的「獨立性」形成了矛盾。朋友則始終都是獨立的。即便發展到了知己層次,只要不要求「在一起」,則仍然是獨立的。設若一旦要求「在一起」,則等同於轉成情人關係,而情人是對「一體感」有所期待的(朋友則無),那麼,它與「獨立性」的矛盾依然會存在。

        這個問題該怎麼解呢?我們不妨先插一段題外話,以明白現在情人關係的特質。原來,在古代,這個矛盾是不存在的。因為天無二日,國無二主,一家之內也只有一個「一家之主」。古代男尊女卑,自然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女性本來就沒有獨立性,也不覺得自己該有獨立性。所以,古代的夫妻,其一體感,是透過「服從權威」而達成的。這其實不具有現代愛情的意義。(為有別於現代之「愛情」,故可特稱為「恩情」。)現代的愛情,則必須在兩個具有獨立人格的人之間,發展出彼此一體的相愛的關係。這不僅是因為現代女性同樣受教育,取得了與男性同樣平等的人格權;更因為這樣的關係,才具有人格相互開發、生命互動成長的意義。而傳統式的婚姻,則不免還是上下相屬、以上領下的關係。在人生意義上的價值,不如現代愛情完整。

        由此觀之,要實現現代愛情的價值,就在於要克服「一體感」與「獨立性」的矛盾,而非取消獨立性,重新回到過去的老路。

        要如何克服呢?說來也很簡單,就是「要完全、徹底、充分的尊重彼此的獨立性,以此為『愛』的第一要義」。原來,所有人都知道,愛是企望二人的合一,心領神會、不分彼此。愛就是為此而付出的努力。但問題就在於,如何才是正確的「努力」呢?

        一般常見的「努力」,都是直接在「一體感」上下功夫。比如說,「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會對你負責」、「你的幸福包在我身上」、「我會照顧你一輩子」之類。男方總是要討女方的開心,為女方付錢,為女方安排一切。女方則回報以「聽話」、做家事、犧牲奉獻等。這些,其實都是古代「男尊女卑」形態下的殘留;這只能達到外形上的「一體」,但達不到精神上的「一體感」。

        原來,「一體感」,它首先是個感覺,而感覺是強求不來、也設計不出來的。我們不能掌控這種感覺,只能期待它翩然降臨。當然,在期待之中,還是有正確的方法(但並不能保證)。這方法,只有一個,就是「真誠的關懷」。(關懷只是個態度,實際上做什麼,則無定則。)所謂「真誠」,就是不帶任何目的性。也就是說,這純粹是我甘願,沒有任何要求。我愛你是出於我的自願,但你愛不愛我,理不理會我,則完全是你的自由。「真誠」就表現在這對對方的「自由」之充分尊重上。換言之,能不能完全、徹底、充分的尊重對方的獨立性,剛好是自己「是否真誠」的檢驗標準。因為真誠,只是盡心,只付出而不求回報,所以不帶任何要求,能充分的尊重。充分尊重對方的自由獨立,才能證明自己愛的無私。若是有私,那分明就是自利,又如何能說是「愛人」?

        情人之愛應該是平等的,我們要尊重「他是他自己的主人」;他不是小孩,有獨立人格,我們不能越俎代庖。所以,有關他的一切,說到底,還是他自己負責。作為他的情人,我們頂多也就是在他的同意下,提供建議,或提供協助。所以,尊重對方的愛,對自己來說,負擔也比較輕;因為我們不必為他負責,不必承擔原本屬於他的一切。

        原來,「愛」真的就是一點心意、一種態度,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不是最重要的。可惜多數人對這點「心意」沒有信心,不做些什麼,就覺得看不見「愛」,不踏實。於是,硬要做些什麼。若這本來只是要讓「愛」被看見,是一種「表明心跡」的方式,那也無可厚非。但就怕做過頭,成為干涉對方的自主性,成為強迫,那即便無「佔有、控制」之心,但事實上就已經是了。

        所以,我們必須完全、徹底、充分的尊重對方的自主性,才能驗證我們的愛是真的出於「自由、主動、無私」的。(借用曾昭旭教授的名言)。如果我們真能做到這樣,就代表我們能戰勝自己的「一己之私」,這本身,就是最高的自我肯定,帶給我們自己最充分、飽滿的自信。所以說,真正的愛,不管它是否能有益於人,但至少它已經是有益於己的。任何人願意付出如此之真誠,就都會有此體認,因此也會充分感激引動他這分真誠之愛的「情人」,而不論這位「情人」是否真的與他「終成眷屬」。換言之,當我們願意真誠地去愛人,那首先滋潤的就是我們自己;首先受益於愛情帶來的人格提升,就是我們自己。

        於是,在如此的愛情觀之下,情人也可以成為好朋友。雖然我們有「在一起」的約定,但也充分尊重彼此的自由,甚至抱括選擇「不要在一起」的自由。如此,非常有趣的是,擁有了「愛別人」的自由,反而會真的自願的在一起。因為我們可以無話不談,百無禁忌,如此就容易形成深厚的了解與信任;加上又享有完全的獨立與自由,那又何必要「棄舊尋新」呢?這又印證了那句老話:「不怕失去,才能真正擁有」。

        愛情要能修成正果,是要有種種的要素以及恰當的緣份;「充分尊重彼此的獨立性」,當然不能成為愛情的保證。但這至少會使我們沒有遺憾。不論這分情感的最終走向為何,我們可以確定,它不是創造了幸福,就是帶來了智慧,(當然更可以是二者兼有。)總之是提升了我們的人格,而不會是傷害與憾恨。

        最後,我們可以再來比較一下朋友與情人。交朋友,是隨緣遇合;能不能成為知己,靠的是運氣。然來,除非以利相交,否則正常的君子之交,亦不會帶來傷害。而情人,總因彼此動情而有了「攜手終身」的期許,這樣的親密關係,確實是應該成為知己的。能不能成為知己,要看我們的努力。努力需要有正確的愛情觀為前提,沒有正確的觀念,只順著「在一起」、「成為一體」的感性要求,缺乏真誠的自省,最後總不免事與願違,甚至造成彼此的怨懟與傷害。

        事實上,不論是朋友還是情人,甚至抱括一切的人與人之關係,只要有愛,就應該要有正確的「愛」的觀念。否則盲人瞎馬,好心亦不見得能成就好事。更有甚者,幾乎所有的誤會、怨仇,無一不是從一個「美好願望」開始的。尤其在這個人人嚮往愛、追求愛,也因此而大受傷害的時代,我們對「愛」之種種觀念的探究,還能夠等閒視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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