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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詩影」談兒少文學創作——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生黃郁菡小姐訪問稿摘錄  
2007/10/07 14:39:26瀏覽2396|回應2|推薦14
聽「詩影」談兒少文學創作
——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生黃郁菡小姐訪問稿摘錄 [一] 
                    ○黃郁菡
您什麼時候開始進行兒童文學創作?成果如何?
  我在民國六十八年,參加第七期的中小學教師兒童文學研習營,那時候上了林良、馬景賢、楊思諶等老師的兒童文學課程。四個禮拜整天就住那兒,學員經過挑選——必須要有文章在報刊發表。當時,我已寫了不少成人作品。那時候我是報名「少年小說組」,除外還有兒童散文組、兒童詩組。
  研習結束之後,我沒有馬上從事兒童文學的創作,最主要是語言的問題。像我現在要寫評論性的文章,我一定會寫得詞句簡鍊,準確表達出我的思想觀念,寫散文和寫新詩的筆調是不同的,這就是「字質」的問題,寫兒童文學更需要講究字質,文字的障礙,要調整不是很容易的事,我以前寫慣了給大人看的作品,所以很長的時間都沒有寫兒童文學作品。
  每一種文體都有它的字質,筆調不能一樣,辯論性文章,遣詞用字鏗鏘有力,那種文字的特質就不適合拿去寫抒情散文;你寫怎樣的文學作品,就要拿它所需要的字質去表達,這是非常重要的。兒童文學更要講究字質的問題,小朋友的閱讀能力的落差很大,你是寫給哪一年級看的,用怎樣的文字都要先設定好﹔根據閱讀的對象,文字兒語化很重要。
  讀高師大的時候‧我寫了少年小說《飛鴿大賽》(見《天堂之歌》)參加柔蘭文學獎,得到第二名,算是寫作兒童文學的起步。之後《瑪琍與神童》(見《天才傻小子》)得了臺灣省兒童文學獎優等第一(該屆尚未設首獎),也獲得到各界好評。從此,我才正視兒童文學的寫作。
  寫兒童文學必須兒語化——用小朋友懂的語言來寫;因為文字的轉化,需要慢慢醞釀,所以初期我寫比較多的是「少年小說」,現在寫童話、童詩、兒童作文教材,在字質上都沒有問題了。
  幼獅出版的《同學,愛老虎油》,它是給少年閱讀的散文,算是我的第一本兒少作品集。隨後,又出版了六本兒少文學書和兒童作文教材(共十二冊,目前已出版四冊),這些書多數得到新聞局推薦為中小學生優良讀物。
  書寫兒少文學作品,是最有意義的工作,也是我的「立命」所在;不論時代環境如何遷變,往後,它會成為我最重要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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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良先生曾說過,兒童文學是「淺語的藝術」,您在創作時,在字彙的使用上也會有所選擇嗎? 
  我覺得文學的創作,像林良老師和朱自清先生的作品,就非常「深入淺出」——思想意境深入、有深度,但是使用淺顯的文字來表達,讓大家都能夠看得懂。這種文章看起來很質樸,不會很震撼人心,但裡面有很多哲理、很耐人尋味。
  我們可以說﹕「淺語是一種藝術‧也是一種境界。」寫作的功力必須爐火純青,這不是年輕的作者所能達到的。判斷文章的好壞,必須從思想意境來看,而不是華麗的文辭;文章的修辭技巧再好,內容空洞和思想淺薄,也不可能成為一流的作品。
  我覺得他們的「淺語」作品,就是「文字」上的藝術,兒童文學更該如此,不能讓兒童閱讀有障礙。但是,閱讀障礙有時不一定是文字,而是跟內容的深淺有關。我們必須寫讓孩子能夠感受得到書中的意涵,現在的孩子都不愛看書,我認為作品除了要給孩子一點啟示,還要給他們一點驚喜,也就是說:添加進去趣味的要素,來吸引小朋友閱讀;這種驚喜,就是在情節上出乎他的意料,或是看了覺得很好笑,這樣就能提高他閱讀的慾望。
  以前,我比較不管這些,都是想寫什麼、想表達什麼,直接寫出來;因為現在是科技時代,孩子在充滿聲光、色彩的環境中,文字閱讀比較苦悶,比較難理解。所以現在我們寫兒童文學作品,必須要確定我們的對象——是寫給低年級,還是中、高年級看的——因為從小學一年級到六年級,語文程度差距很大,要儘量運用淺顯有趣的語言文字,把有深度的思想意境藏在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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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認為兒童文學必須為正向的,以良善為主,但在國外的少年小說中,卻多觸及血腥、暴力的議題,您認為如何呢?
  我不喜歡血腥、暴力的作品,寫作如果只為了刺激讀者的感官,這樣的作品價值何在?如果只是為了達到消遣和刺激的目的,那還不如去拍驚悚恐怖的電影,更為直接有效。
  文學作品應該是比較良善的,兒少文學更該講究「潛移默化」的價值。我寫《酷龍小子大戰豬母校長》少年小說,主角是問題學生和問題校長,情節中充滿人性的溫馨,最後的結局也很圓滿。
  我覺得任何的題材都可以寫,但中間的情節演變必須良善,要引導孩子從邪惡中省思,引為借境,而不是拉他們向下沈淪;就像現在的新聞報導一樣,如果一直報導殺人、騙人,亂七八糟的事件,長期下來就會影響觀眾的心態,改變對整個社會的觀感;印象中,如果別人都是偷牛的大壞蛋,那我去偷蕃薯有什麼關係?不能讓孩子看多了血腥暴力的文學作品,滿腦殘留了恐怖狠毒的畫面,影響了他的人生觀念和價值。
  國外嗑藥的題材,也不是不能寫,只是情節的導向必須良善,這是非常重要的前提——嗑藥是因為一時的引誘,結局是這麼的悲慘——如果孩子讀了以後,有這樣的省思的話,雖然是負面的題材,但是導向是正面的——這是兒童文學作家所必須具備的理念。
  莫說兒童文學作品,我也寫了一本以吸毒為題材的成人小說——《迷幻罌粟花之戀》,也是抱持文學創作者的良知和悲憫,希望給讀者一點警惕、一點借鑑。
  如果魔幻文學寫得浪浪溫馨,我不會排斥﹔市場再好,我也不會去寫驚悚、恐怖小說,因為這樣的題材會慢慢污染孩子的心理;如果辛苦寫的作品,內容只是為了讓讀者受到驚嚇,這有什麼意義呢?
  文學作品一定要有價值,相對於真善美的作品,情色的文學,我還會去觸及、探討﹔因為情慾這種東西太重要了,有很多人因為觀念錯誤,導致男女之間的關係非常失敗,所以這種東西我會去書寫,使兩性關係更為和諧,情慾觀念更為實際。就像是馬克吐溫所說:「愛情,給我們一分快樂,卻帶來九十九分是痛苦」,為什麼要這樣呢?現在高中要增設「兩性課程」,這是很重要的東西,我不會去漠視它。
  我曾寫了《永遠的情夫情婦》這本書,是限制級的小說,但它絕對是有主題性的書寫,就像情色電影《鵝毛筆》,背後有很深層的諷刺——很多權貴人士假道學,把作者關在牢中、嘴裡批判他所寫的,行為卻是劇情中的寫照。
  只要是違反教育、污染孩子心靈的題材,我就不會去書寫﹔兒童文學作家必須稟著真、善、美的創作理念,去經營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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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外翻譯作品充斥市場,對於一個本土文學創作者,您有何看法?
  現在還比較好一點了,像之前我就特別有感覺:各家出版社爭先出版不同版本的世界文學名著,是不是因為那是經典之作?也不用版稅!還是怎樣。目前出本土作品還比較多了,但是許多作者還是面臨無法出版的問題:因為網路科技影響閱讀習性、景氣蕭條影響書籍售量、出版事業日漸凋零……。
  作品沒有出版的機會,影響作者寫作的動力﹔如果初版一千本書都賣不出去,出版社無法生存,如何印書?別說年輕作者,我知道一些寫作多年的作家,同樣面臨作品難以出版的困境。這時代的臺灣,人文素質這麼低落,真令人憂心和鼻酸呀!
  不僅國外翻譯作品充斥市場,現在的出版社,為了減少版稅的支付,除了翻印世界名著,或是古書新編、剪貼成冊外,有的還偷竊或是以低價購買大陸作家的版權﹔這幾家出版社還算是臺灣赫赫有名的;連大出版社都為了節省成本,不尊重智慧創作權了﹔他們以量制價、削價競爭,小出版社當然會被打垮﹔所以,本土兒童文學作家要出書,以後會越來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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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希望兒童或少年在您的作品中得到什麼呢?
  我覺得要給兒童的作品,一定要有價值,這是我寫作兒少書的基本論調。
  我的小孩以前要班級巡迴演講,我就copy了一篇作品,那是我「作文教材」裡面的示範短文——《愛的禮物袋》。孩子在作品裡面說﹕他如果有愛的禮物袋,像小叮噹的百寶袋那樣,隨時可以拿出寶物,他要送媽媽「機器管家婆」,減輕媽媽做家事的辛勞﹔他要送爸爸「神奇魔藥膏」,解決爸爸腰酸背痛的問題﹔他要送老師「愛心安靜棒」,讓同學不再像麻雀吵鬧。雖然只是一篇四百字的短文,我不是只教小朋友要怎樣寫文章而已,也希望他能體諒父母師長的處境。我講的價值,就是在這裡。
  縱然是作文教材,我也絕不是單純的在教導孩子作文技巧、增進寫好文章的能力;一些重要的元素,包括人文素養的薰陶、生活態度的培養,思想觀念的建立,都飽含在作品中。
  兒童文學作品,絕對不能對兒童有任何的負作用,要有正面的啟示。
  我再舉個例子來說,有一個〈生活體驗五四三〉的單元,描寫爸爸要帶兩個小兄弟去體驗吃西餐的滋味,透過景場、對話、動作的描寫,除了教小朋友如何去品嚐餐點的色香味,裡面還帶著教育價值,譬如說,吃飽飯要怎麼處理桌面,免費食物應該如何取食。
  因為我曾經在日本料理餐廳,那是三九九元吃到飽的,看到了兩個小姐盛了一大堆食物,吃飽離開,桌上還殘留兩隻很大的蝦子;雖然你有權利拿很多東西,但是你拿了沒吃就是浪費。要改善這樣的行為品質,所以我在內容的設計上,放了教育的意涵在裡面。
  我去買東西,店員會跟我說謝謝,因為我付錢給他,但是有他在賣,所以我才方便呀!所以我也會跟他說謝謝;我去哪裡吃飯,也都儘量保持桌面的乾淨,離開時也會稍為整理一下。
  這些生活上很重要的習慣,不是教科書上怎麼教的,而是行為上必須去實踐﹔我是從事教育的人,寫一篇文章、寫一個情境,甚至跟孩子說一句話,都要先問﹕該不該寫、該不該講;在處理孩子的事件,就不會去傷孩子的心。
  寫給孩子閱讀的作品,不只是要讓他們感覺到趣味性,還要讓他們得到教育啟示性——這就是從事兒童文學必須要注意的,孩子在成長的階段,很容易受到影響,文學故事內容或是父母師長話,都會深深影響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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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給從事兒童文學創作者怎樣的建議?
  兒童文學創作者,必須寫有價值的作品,除了閱讀的趣味以外,還要帶給孩子思想、人生方面的啟示。孩子的心靈單純潔白,你要為他著上什麼色彩?良善還是邪惡?你的文學作品,有可能影響他的人生觀念,千萬不要為了引起閱讀的興趣或為了書賣得好,寫一些粗暴、血腥的東西。
  不論成人的世界如何邪惡醜陋,我們有義務提供給孩童一個真善美的世界;不是不能讓孩子瞭解人性醜惡或社會黑暗的一面,但在主題擬定和情節推衍上,教育的導向必須正面。
  我當老師的時候,也會跟學生分析社會發生的事件,但我不是要告訴他們社會的醜惡,而是讓他避免成為醜惡事件的傷害者,這就是正面教育的觀點;創作兒童文學也要有這樣的觀念,讓孩子看了你的作品而有所警惕或戒心,不會重蹈覆轍。這樣的作品,才適合成長中的童少年閱讀。
  能夠寫作兒童文學是一件幸福的事﹕每次我耳濡目染林良老師那張永遠流露童真的笑臉,我就覺得兒童文學帶給他好多幸福。但是撇開努力筆耕和天賦才情之外,臺灣並沒有提供「專業兒童文學作家」的環境;你可以熱情擁抱理想,但是也別忘了現實的冷酷,如果你擁有和「兒童」或「文學」相關的固定職業——雜誌叢書編輯、中小學教師‧正職之餘結合興趣,參加兒童文學寫作的行業,那我要恭喜你「衣食無憂」而能夠「專心寫作」。
  不論現實環境如何遷變,美化兒少心靈和提升語文能力的優良讀物,是永遠不能缺乏的﹔我期待你的生花妙筆,彩繪下一代的美好生活。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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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淺出不易
2011/07/30 02:07

深入淺出」不僅是寫給兒童的作品應講究的,一切思想情意的表達,

若是很少人看懂,影響的層面和機會就太少了。

不過,增進一般人的鑑賞和使用文字能力,也十分重要呢!


葉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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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語
2007/10/09 06:05
詩影說淺語是一種藝術
在兒童文學寫作上    能考慮讀者閱讀時是否有障礙
是否能準確掌握作者想表達的意念
這點的確重要~~

一旦落入紅塵 
不管成為精靈或是塵土 
這肉身終究沒參悟 
詩影[曾春](se2811) 於 2007-10-09 08:43 回覆:
妳好.
是啊.
身為父母.師長.兒童文學創作者.都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觀念.
以小孩的年齡要求他.給他需要的
而不是以自己的標準看待孩子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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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中的孩子差異性很大
文學用字有深淺
兒童文學必須講究適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