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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21:20:04瀏覽256|回應0|推薦5 | |
時論廣場》藐視法院判決 NCC難掩狼狽(褚瑞婷)
2023/05/14 言論 褚瑞婷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0514002891-262104?chdtv 被NCC撤照的中天新聞台5月10日贏來最耀眼的勝利曙光。NCC與中天的官司共25件,NCC在行政裁罰連十敗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撤銷了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的決議處分,認為NCC審查採用的評分基準違反規定,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不予換照之結論,原處分因此違法,並要求NCC應依判決意旨做出適當之處分。 對此,NCC以新聞稿強硬反擊,認為「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甚至認為北高行的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的專業判斷。 評分基準為什麼重要?根據北高行合議庭指出,NCC的換照評分表共有三個版本,第一個版本在2016年啟用,第二個版本在2018年2月修正,第三個版本則是2020年11月11日才通過,甚至未依法定程序發布。中天新聞台既然是2020年6月8日申請換照,照理說應用第二版本的評分表評分,而不是第三個,再加上兩種版本的比重不同,很可能會產生不同的評分結果。NCC這種作法顯然就是先射箭再畫靶,目的就是要幫中天「量身打造」符合撤照標準的審查評分表,存心不讓中天換照。 更可怕的是,NCC根本還沒收到北高行的判決書,還沒仔細看過判決理由,就公開表示,中天就算「重新計算後分數仍是不及格」。這種藐視法院判決的發言,更凸顯了NCC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一貫以蠻橫與理盲的傲慢在做事。 因為北高行撤銷原處分的原因不只是評分基準違反規定,還加上「有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不予換照之結論。」也就是說,除了評分表選用錯誤以外,可能還有其他足以影響撤照與否的決策事實錯誤,才導致錯誤的撤照決議。但NCC僅狹隘地將判決結果解讀為審查表使用錯誤的單一問題,甚至再度未審先判中天第二次死刑,這種回應能服人嗎? NCC堅稱主管機關有自主判斷的餘地,但獨立機關不是無人能管的高大上單位。行政院作為上級單位可以管,立法院為民喉舌也可以管,而在五權分立原則下,監察院當然也可以管,更何況NCC主委陳耀祥都被列為瀆職罪被告了。但陳耀祥不僅敢讓在野黨立委吃閉門羹,還敢對法院嗆聲,真令人好奇,這種「勇氣」從何而來? NCC的自主判斷之說,其實是強詞奪理,難以掩飾一再敗訴的慌張與狼狽。NCC一再藐視法院的判決,堅持上訴,結果也只是不斷被打臉,踐踏自己作為獨立機構的尊嚴罷了。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 時論廣場》獨立變獨裁 NCC成行政怪獸(吳威志) 2023/05/12 言論 吳威志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0512004696-262104?chdtv 中天新聞台換照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認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未依照「法定」審查辦法進行評分,卻自行創設規則來審議,形同改變執照核發標準,因此判決原處分違法,撤銷NCC不予換照的處分。 本案涉及憲法言論自由,更涉及行政獨立機關與司法審判機關職權的衝突。中天依規定提交換照計畫書,不料,NCC以突襲方式舉行聽證會,會前拒絕聲請閱卷;並引用《行政程序法》的行政鑑定,但7位鑑定人中有5位中途離席,且嚴重剝奪中天發問的權利。同年NCC便火速決議不予換照,迫使中天退出原本的頻道。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及其傳播方式,國家可依憲法第23條制定法律為適當限制,但《衛星廣播電視法》僅在確保業者善盡責任,即使立法裁量也不可逾越憲法所容許的範圍,此為法治國「依法行政」比例原則的適用,更是大法官釋字第364號、678號解釋「人民透過廣播電視表達思想與言論之廣電自由,應受《憲法》保障」的用意。 NCC作為國家行政合議制的獨立機關,其設立目的在排除上級機關的指揮與監督,不受政治干擾,落實憲法「言論自由」表達與散布的保障。其功能正如「集會遊行活動」受理申請的主管機關,目的在保護實現言論自由的集會遊行,而非阻礙或扼制不同言論、少數言論的發聲管道。 NCC雖為行政獨立機關,但其行政行為、行政決定、行政處分仍受憲法及行政法體系拘束;換言之,「依法行政」需有司法審查之介入,這是「法治國」政府權力的分立運作,否則,只要掛名「獨立機關」難道就可以自立法規,不理會立法院制定的法律嗎? 司法機關基於憲法職權,對行政決策事實基礎有無錯誤、是否資訊不完全、理由的形成是否出於正當法律程序,仍有審查之必要;縱然獨立機關也要確保其依法行政,否則形同太上皇政權,變成民主政治中不受控制的怪獸,絕非國家與人民之福。 此外,《衛星廣播電視法》規範的換照程序旨在進行過去營運計畫執行情形的審查,以行政指導、通知改善措施為主;準用《申設審查辦法》,應以「換照」為原則,「不換照」為例外,而且例外必須嚴格且有具體的標準,如同《集會遊行法》不許可情事僅限明顯事實足證而已。 但NCC審查中天換照竟非依據《申設審查辦法》,而是自行制定評分標準,且於換照前發布行政規則取代「法律規範」,造成審查基礎錯誤,資訊不完全。可議的是,NCC連續裁罰中天25件,已有10案裁罰獲法院撤銷,認定明顯有未依證據認定事實的違誤,顯然,NCC行政獨裁受到了司法遏止。 但NCC仍以「獨立機關」自居,表明不受法院影響。這樣的態度與手段令人覺得不可思議,法院都已明確判決主管機關敗訴,主管機關應先進行更正與補救,而非要人民等待終局確定判決,否則正義在哪裡? (作者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 *** 時評》玩法亂法的官員 2023/05/12 言論 主筆室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0512004228-262101?chdtv 北高行10日判決NCC未按2018年法定的審查辦法,自行創設規則對中天新聞台審照案評分,撤銷不予中天換照的處分。判決出爐後,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竟稱「准一項駁兩項」,閣揆陳建仁說「有輸有贏」;面對中天案,NCC創下行政訴訟連11敗的紀錄,卻不思反省,回應避重就輕,知法玩法莫此為甚。 NCC稱北高行的判決「不尊重專業」,實在離譜。憲法規定人民言論受保障,即使政府認定違法也應符合比例原則;NCC「違法」在先,裁決又不符比例原則,還震震有詞為扭曲的行為辯護,態度之傲慢在全球民主國家極為罕見。 司法是維謢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以2020年「新聞深喉嚨」報導浙江台商父親談兒子返台就醫為例,NCC以訊息偏頗影響防疫裁罰中天40萬,但當北高行上月宣判後大家才發現,法院竟找不到當時委員開會及出席的紀錄,NCC全然黑箱作業,自己違反《廣電法》還大言不慚指責別人製造輿論壓力。 上周立法院質詢時,藍營立委李貴敏質疑引進曾出現狂牛症的加拿大全牛,恐違反《食安法》「有害物質不准禁口」的規定,衛福部長薛瑞元說,可以改變行政命令。眾所周知,法律位階高於行政命令,命令抵觸法律者無效。這話出自閣員之口,更證明民進黨視法律為政治服務工具的心態。 同樣的道理,羅秉成說「准一項駁兩項」,法院未准中天換照;但羅沒說的是,NCC根本沒提換照的法律見解,法院如何判決?陳耀祥、薛瑞元、羅秉成都是學法之人,懂法律卻知法玩法亂法,愧對法律,更愧對國家。 *** 中時社論》司法堅守了正義最後防線 2023/05/10 言論 主筆室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0510005779-262101?chdtv 民進黨關閉中天新聞台,寫下台灣新聞自由最黑暗的一頁,是蔡英文政府民主倒退最惡劣的一個汙點。台灣高等行政法院10日宣判「中天撤照案」一審結果,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原處分,彰顯了正義,也照見民進黨與NCC惡意箝制新聞自由的事實。本案雖尚未定讞,但已將本案審理過程的法律爭訟清楚呈現。北高行合議庭不畏懼政治氛圍,根據對法律的確信及良知,就獨立機關NCC之行政判斷做出撤銷處分之判決,深具時代意義,彰顯了行政法院對於保障人民權利的堅持。 中天勝訴 證明預謀關台 霸道的民進黨政府無法容忍任何異議媒體,處心積慮關閉中天新聞台,並且多方著手實施。中天指控,2020年11月審議委員會研討期間,NCC「突公告以105年評分標準取代107年的新版本」,這是一個關台預謀。NCC辯稱,「審理換照案皆採相同配分設計,並使用於包含中天綜合台等眾多換照案」。然而,根據判決理由,法官認為NCC以109年新通過的評分標準來審查中天的換照案,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根本就是決策事實基礎錯誤。換言之,這完全是為了關閉中天而巧立的審查標準。 NCC堅決秉持上意不予中天換照,蓄意變造莫須有的4大理由,其中包含「屢次違規及遭民眾申訴,未能落實新聞專業」。然而,NCC裁罰中天的多起罰款,經過法院逐案審查後,10度被推翻,中天連續討回公道,證明NCC關台是有計畫、有步驟的預謀。關台目標既已定,程序正義全被踩到腳底,連一些見仁見智的新聞處理,也被拿來重處,不但未經嚴謹而合法行政程序,而且一再逾越法律與法理偏頗裁處。NCC外聘的諮詢委員會都是清一色偏綠,組成成員決定裁處明顯偏於一方,公正性與合法性全無公信力,即使高院也高度懷疑,高院撤銷NCC裁罰中天的判決再度證明其全無程序正義可言。 NCC關閉中天新聞台最嚴重的指控是「107年評鑑後,中天新聞台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所謂「內控與自律失靈」的指控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NCC為此而炮製多項裁罰,逐一被法院撤銷或發回更審,可見「內控與自律」之說完全是羅織之詞,由此證明通傳會政治迫害中天的犯意昭然若揭。 中天新聞台被撤照的根本原因,是新聞與言論立場違逆執政當局操控媒體的意圖,事實上,選舉期間,絕大多數新聞台的報導和政論節目都被檢舉有偏向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的現象,NCC卻立場偏袒,採雙重標準,輕放綠媒一方而嚴懲另一方,根本未用同一標準進行檢視與裁罰,甘為執政黨的鷹犬。這正是中天被關台的緣由。 政媒共生 腐蝕民主基石 法院判決理由書也說,NCC為獨立機關,立法者旨在排除上級機關對具體個案之指揮與監督,使NCC有更多不被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之空間,以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確保社會多元意見之表達、散布與公共監督目的之達成。揆諸NCC對於中天換照案的審查,不但聽命於政黨,而且審查基礎錯誤、資訊不完全、理由形成亦非出於正當程序,等於完全背離了獨立機關依法行政的專業作為。 執政當局蓄意對電視傳媒進行清場與整肅,乃有中天被撤照的處置,由此也對電視新聞台產生寒蟬效應與引導作用。NCC承命辦理,主委陳耀祥先公然表明52頻道的遞補構想,其後在鏡電視的設台申請案中,也接受民進黨英系政要的指令,極盡配合辦理之能事,最終促其實現。NCC淪為附隨當局意志的執行機構,完全喪失是一個獨立機關該有的超然公正立場暴露無遺。 中天原本被視為台灣傳媒自主獨立的一個典範,但被當局撤照後,台灣電視傳媒加速變色,自此一路向下沉淪。民進黨政府踐踏言論自由、操控媒體,打造政媒共生體,嚴重腐蝕台灣的自由空間與民主基石。NCC的所作所為完全無視其組織法保障言論自由的規定,反其道而行,成為替當權者整肅異議媒體的打手。中天被撤照是民進黨政府沒收新聞自由的重磅出擊,現在法院不畏權勢,針對NCC違法事實作出公正的審判,實踐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NCC到此為止,讓中天新聞復台,以便台灣奄奄一息的言論自由得以恢復生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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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