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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168 故此行苦遍一切苦,及是所餘二苦根本,故應於此多修厭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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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168   第166頁第4行-167頁第3行

益西彭措堪布 廣論講授:思惟三苦

 廣論科判    **原文小小魚部落格

「丑三」:思惟三苦

第三,修三苦者。

修三苦”,即思惟三苦之理。

謂譬如極熱或瘡或癰[2],若於其上灑以冷水,似為安樂,於生死中所有樂受,若壞滅時,還起眾苦,故名壞苦。

比如在嚴重發炎的熱瘡或者熱癰上面灑上冷水時,會產生一種好像是安樂的感受,生死中所有的樂受就像這樣,一旦壞滅時,還會生起眾多痛苦,所以稱為壞苦。

 

此復非惟其受,即此相應餘心、心所及為所緣諸有漏境,皆是壞苦。

不僅是樂受本身,包括和樂受相應的其餘心王、心所,以及所緣的各種有漏境等,都是壞苦。

比如:嚼口香糖時,會有香甜、清新的樂受。這個樂受不可能獨立出現,它需要由許多因緣聚合才能產生。其中,色法方面,包括能引起樂受的所緣有漏境——口香糖,又有身根、舌根,還有根依的舌頭、牙齒等;心法方面,除了受心所之外,還有和它同時相應的四種遍行心所——思心所、觸心所、想心所、作意心所,以及心王——舌識和意識等。這些都是壞苦。

以下歸納壞苦。

體相[3]:流轉生死者所有的有漏樂受,在壞滅時會引起其他眾苦。

釋詞:產生和安住時似乎安樂,而壞滅時能產生痛苦,所以叫壞苦。

差別[4]:在某時能產生痛苦的樂受,和此樂受相應的心王、心所,生起樂受之因的所緣有漏法。

舉例:總的說來就是一切有漏樂受。比如,天熱時吃西瓜、吹涼風,身體勞累時躺下來睡覺。

須知,這裡所說的壞苦不是苦受,而是苦的自性

 

新譯廣論

丑三 思維三苦:166頁4行

(一)壞苦(梵:viprinama-duhkhata。藏,gyur ba’i sdugbs ngal):生死輪回之中的所有一切快樂,就像把冰水敷於發炎的癰瘡時所產生的樂受。當這種短暫的樂受過去後,痛苦便會再次現身,所以稱為「壞苦」,不僅這種感受是「壞苦」,「心王」和相應的「心所」,與及能引生這種感受的種種有漏所緣境,皆是「壞苦」。(「心王與心所」簡稱「心心所」,「 心王」是指眼識等心識。「心所」是從屬於心王,與心王平等相應的各種心理活動,又名心數、心所有法。「心王」僅認取物件的全體,亦即「總相」「心所」則認取物件的全體與部分,亦即「別相」。「 心王」與「心所」的相應關係,據《俱舍論》所說共有五種: 1.所依平等、2.所緣平等、3. 行相平等、4. 時平等、5. 事平等。)

申二、苦苦

又如熱癰逼切,觸[5]熱水等變異觸[6]時,起極楚痛。如是當知,苦受隨才生起,便能觸惱或身或心,故名苦苦。譬如腎痛。

又比如熱癰發炎痛苦逼切難忍,又遇到熱水等能變異觸時,便會生起劇烈的疼痛。由此應當知道,苦受才一生起,就能觸惱身心,所以叫苦苦。比如腎痛。

新譯廣論

(二)苦苦(梵dukha-duhkhata 藏:sdug bsngal gyi sdug bsn gal):當發炎刺痛的癰瘡受鹽水等物刺激時,便會極度痛楚,這就是我們認識苦受的方式。以腎痛為例,只要這種苦受一出現便會令我們的身心苦惱,所以名為「苦苦」。

此復如前,非惟其受。

   又如上文所說,「苦苦」並非單指感受。

第一輪手抄稿

同樣地,是它心、心所法都是這個樣啊!

和前面的壞苦一樣,不僅是苦受本身,包括和苦受相應的其餘心王、心所,以及所緣的諸有漏境,都是苦苦。

以下歸納苦苦。

體相:剛產生時,就對身心做逼惱的受。

釋詞:這種受剛產生以及安住時,就對身心產生逼惱——苦的作用,而且本性是苦,所以叫苦苦,也就是以苦為苦

差別:剛一產生便能生苦的苦受,和此苦受相應的心王、心所,以及生受之因的所緣有漏法。

舉例:總的就是一切苦受。比如,死亡、遭遇車禍。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苦苦、壞苦、行苦。

苦苦是心身受苦時所生的苦;

壞苦是偶現之樂境,失去時所感受的苦;

行苦是諸行無常遷流不息不得安定的苦。

欲界三苦俱全,色界只有壞行二苦,無色界則只有行苦。

 

申三、行苦

又如熱癰,俱未觸會二觸之時,有漏捨受,為諸粗重之所隨逐,故名行苦。

又比如熱癰,在沒有接觸到冷水和熱水等時,沒有明顯的樂受和苦受,是一種有漏的捨受。這個捨受被粗重所隨逐的緣故,稱為行苦。

捨受有善、惡、無記三種,善的捨受中又分有漏和無漏。這裡所說的捨受排除了無漏捨受,因為無漏捨受不屬於苦諦所攝的緣故。

 

(三)行苦(梵:samskara-duhkhata。藏: Khyab pa’du byedkyi sdug bsngal ):有漏的「捨受」(又作「無記受」)就像發炎的癰瘡沒有觸及鎮靜物或刺激物的時候。由於這種感受是與「粗重」並存,所以名為「行苦」。如前所說,行苦並非獨指感受。在「行苦」的範圍之中,不但會遭受宿業和煩惱侵迫,還與能引生未來眾苦煩惱的種子或遍行粗重並存。

此亦如前,非惟其受。

  又如上文所說,「苦苦」並非單指感受。

 

和前面兩者一樣,不僅是捨受本身,包括和捨受相應的其餘心、心所,以及所緣的諸有漏境,都是行苦。

以下再說明行苦之相。觀察的對象是有漏近取蘊,觀察的角度有二:一、近取蘊是由業惑所造集,以遷流為苦相;二、由近取蘊能集眾苦,以粗重所隨為苦相。

 

此由先業、煩惱自在而轉,故名為苦。

有漏近取蘊由於受過去的業和煩惱支配而變化,所以稱為苦。

《三藏法數》說:“行苦者,即有漏之法,四相遷流,常不安穩故也。”一切有漏法是由業惑所造,所以難免有生、住、異、滅等四相遷流,是一種沒有刹那常住安穩的苦。經中說:“若非常,即是苦。”比如,射出去的箭,在飛行過程中,由於被動能所推動,每一刹那都在不由自主地向前飛行,這就是行苦。

一切由業和煩惱所引生的近取蘊,在它的自體當中,能生起一切煩惱與痛苦,因此“一切是遍行粗重所攝”。

 

及為能發後煩惱種所隨逐故,名為遍行粗重所隨。

而且是被能引發未來痛苦與煩惱的種子所隨逐,所以稱為遍行粗重所隨。

遍行”即周遍、充滿。三界六道,上到有頂下至無間地獄,不論是胎、卵、濕、化哪一種生命,時時刻刻都被粗重所隨逐,無一例外。或者無論是苦受、樂受還是捨受,都不離粗重性,充滿了粗重,所以稱為“遍行粗重所隨”。換句話說,一切有漏的近取蘊都是行苦的自性,無一離開行苦。由於這個行苦,世尊才說“有漏皆苦”。

以下歸納行苦。

體相:與能生煩惱以及痛苦的粗重相應的有漏法。

釋詞:以業惑造作的五蘊,遍及於一切內外諸有漏法之中,所以叫遍行苦。

差別:有漏捨受,和捨受相應的心王、心所,以及所緣的諸有漏境。

舉例:總的就是一切有漏捨受都是行苦。比如,癰沒有遇到冷、熱兩種觸時的狀態。

由於凡夫一切時處都落在苦、樂、捨受當中,而這三種受,與受相應的一切心、心所,以及當時所緣的諸有漏境(如自己內在的根和根依、外在的色法等五境),都是苦的自性,含攝在痛苦當中,所以總的就說“有漏皆苦”。換句話說,我們現前從身到心、從內到外,一切的本質都是痛苦。

再看“為能發後煩惱種所隨逐故”此句的含義。我們這個身心的取蘊是由業和煩惱所造集,一直被業和煩惱所控制。同時在這個取蘊當中,潛伏著能引發後後煩惱和痛苦的種子或功能,所以一遇到外緣,都會立即引發貪、瞋、癡等某種煩惱,隨著煩惱就會造業,造成了後世的痛苦。因此,後後的一切惑、業、苦,都是由於近取蘊中攜帶了煩惱種子的緣故。

以下先說隨著受產生煩惱之理,再宣說隨煩惱引苦之理。

所以,當我們產生樂受時,貪欲便會增加,當產生苦受時,嗔恚便會增加。當我們把本是無常、為粗重的一部分的非苦非樂之身,錯執為常時,愚癡便會增強。貪欲能引生未來受生於五趣的種種苦,嗔恚在現世能帶來憂悲等苦,在後世則能導致惡趣之苦,而愚癡亦以類似的方式能令前二者(貪、嗔)所產生的各種苦惱延續下去。所以,于「樂受」應觀為苦而滅除貪欲。于「苦受」應思維這些「蘊」是「苦因」的聚集,它們就像色身煩惱一般,能引生種種苦受,從而滅除嗔恚。于「捨受」應觀它們的本性是無常壞滅,從而滅除愚癡。這樣便不會從(苦、樂、捨)三種感受引生(貪、嗔、癡)三毒。以上各點是依據《攝抉擇分》及《瑜伽師地》解釋。

申四、由三種受中產生煩惱之理

如是若起樂受,貪欲增長;若起苦受,瞋恚增長;苦樂俱非,隨粗重身,則於無常執為常等,愚癡增長。

由於近取蘊被煩惱種子所跟隨,這樣如果生起樂受,隨著樂受貪欲便會增長;如果生起苦受,隨著苦受瞋恚就會增長;如果是不苦不樂的捨受,那麼就會隨著這個粗重身,對無常性執著為常等,愚癡便會增長。

文中“等”字包括對眾苦執著為安樂、對不淨執著為清淨、對無我執著為我,加上對無常執著為常,就是常、樂、我、淨四種顛倒執著。

由此可見我們凡夫平日的狀態,一天二十四小時,不是歡喜就是憂,要麼就是愚癡。若不修解脫道,決定逃不出煩惱的狀態,毫無清淨可言。身心稍得一點樂受,便立即生起貪欲。比如,一嘗到味道鮮美的菜,馬上就生起貪欲,筷子不停地往這個盤子裡伸。又如一受到別人的吹捧,就心花怒放,露出幸福的微笑。凡夫就是如此地不自在。如果悅意境界現前,根、境一接觸便生起樂受,由樂受馬上就能引起貪欲,心裡便生希求之心。這就是因樂受而貪欲隨增。

相反,如果不悅意境現前,稍有苦受,便心生惱怒。所以,要讓凡夫發脾氣非常簡單,因為他的相續中本來就是粗重隨逐,心中早已埋好了炸彈,只要製造一點不悅意的色聲香味觸,做為導火線,他馬上就會勃然大怒。比如,罵他兩句,瞪他一眼,或者在他家門口潑點髒水,這一點小事,不懂得對治的人決定會由苦受而立即瞋恚隨增。

有人會想:我在不苦不樂時,既沒有貪也沒有瞋,這時會有什麼煩惱呢?實際上,雖然沒有貪著或者惱怒,但是卻落在顛倒的愚癡狀態中,比如對自己這個有漏的取蘊身,認為它可以永遠存活,認為它很好看、很乾淨,認為沒有苦樂的狀態已經很安樂,或者認為這個是實有的我。這些都是緣取蘊而生起顛倒執著,所以由於捨受愚癡便會增長。由此可見,凡夫的特色就是一天到晚煩煩惱惱。

申五、從煩惱中產生痛苦之理

其中貪欲能感當來於五趣中生等眾苦。瞋於現法起憂戚等,於後法中感惡趣苦。癡於前二所感二苦隨逐不捨。

其中以貪欲三門造作有漏業,能感得將來在五趣中受生等眾多苦惱。以瞋心能感得在此生中心生憂惱、口中愁歎,由此因緣造作三門惡行,在來世中感受惡趣眾苦。又在不苦不樂的捨受當中生起四種顛倒想,這四種顛倒想的癡一直伴隨著貪瞋所生的痛苦中。

有人會問:以貪瞋而導致在後世中感受痛苦,為何前者所感是五趣中的痛苦,後者唯感惡趣苦呢?

這是由於因上煩惱作用的差別,而導致果的差別。以貪所攝可以造集有漏善業和有漏惡業,所以分別感得善惡趣的苦。比如,若貪求後世的人天異熟而做布施、持戒等,以此貪愛會引生後世在善趣中受生、死亡等苦果;若貪求現世八法而造惡,就會在惡趣當中受苦。而瞋恚則唯是損害他人的惡心,所以決定感召惡趣之果。

又有人問:為什麼愚癡會對貪瞋所感的二苦隨逐不捨呢?

愚癡”的特色就是非理作意,而正是非理作意才引生並且增長貪瞋,所以說由愚癡而對貪瞋所感二苦隨逐不捨。也就是說,只要愚癡存在,貪瞋所感的二苦就會在相續當中緊緊跟隨,無法擺脫。

例如:所謂的美女,其實只是一個外面包了一層皮膚的人,但是人們依靠非理作意,將此不淨相渲染成美麗潔淨的假相,而且會放大。於是,內心便會耽著這種美妙的假相,而導致貪欲不斷增長,如此必將感得三有的生等眾苦。由於這個道理,彌勒菩薩在《寶性論》上說:依於非理之作意,生起諸業及煩惱,依於業及煩惱水,生起有漏蘊處界。”

應將以上這兩個科判的內容,歸攝在五取蘊行苦的自性上,這樣才能掌握關要。以上所說三有當中的無量痛苦,它的根子就是我們這個有漏近取蘊。只要我們仍有這個近取蘊,再加上非理作意,就可以斷定自己的一生乃至盡未來際,都會和煩惱永遠相隨,沒有片刻不起煩惱。

那麼,我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只有一條出路,就是如理作意。全知麥彭仁波切在《觀住輪番淨修法》當中說:“三有輪迴諸過患,由自心力煩惱生,非理作意煩惱因,如理作意能除彼。”

因此,下面就宣說對治的方法。

申六、須從三受中以三觀遮止之理

三種觀”就是觀樂受是苦,觀苦受如毒癰,觀捨受自性是無常壞滅法。

 

故於樂受,應觀為苦,滅除貪欲。

因此,對於樂受應當觀為苦,以滅除貪欲。

樂受表面上是樂,實際上是苦,以往未能如實了知,現在認識之後,就應認識到樂受痛苦的本質,從而遮止貪欲。也就是必須將“執苦為樂”改為“認樂為苦”。

 

於諸苦受,應做是思:此蘊即是眾苦因緣,苦從此生,猶如毒癰,滅除瞋恚。

對於苦受,應當思惟:這有漏五取蘊是眾苦的因緣,痛苦從此處出生,就像毒癰一樣,常常觸惱身心。應該這樣思惟來滅除瞋恚。

毒癰本來就會產生痛苦,同樣,有漏蘊本來就會產生痛苦,這是自然規律,所以不應當生瞋心。比如,家裡的廁所本來就會長蛆,不應責怪他人。

 

於諸捨受,應觀無常、銷滅為性,滅除愚癡。

對於捨受,應當觀它的自性是無常,以及五蘊具有通過修無我空性可以滅盡的自性,這樣思惟就能滅除一切常樂我淨的顛倒愚癡。

 

不於三受為三毒因。

總之,應當通過如理思惟,不讓三種受成為三毒之因。

申七、標明出處

此如《瑜伽師地》及《攝抉擇》意趣而說。

以上是按照《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第六十一卷)的意趣而宣說。


[1]
 壞苦:藏文中直譯為“變苦”。

[2] 癰:熱性膿瘡

[3] 體相:定義。

[4] 差別:內容。

[5] 觸:“觸熱水”的“觸”是動詞。

[6] 變異觸:指五境色聲香味觸當中的觸塵,此處的觸是名詞。

未二、依甚深見派分二: 以遍行苦造做而周遍之相 有漏受沒有自性安樂的自體

申一、以遍行苦造作而周遍之相

如負重擔,隨其重擔當負幾久,便有爾許不樂。取蘊重擔亦爾,乃至執持爾時受苦。

如同挑負重擔,你挑負多久,不安樂就會持續那麼久。負荷五取蘊重擔也是如此,從最初取五取蘊開始,乃至未捨離之間,就一直都在受苦。

這段是以身負重擔來比喻行苦的相狀。

以此蘊中有苦、煩惱粗重安住,故為行苦。

因為這個有漏的身心之中,帶有果的痛苦和因的煩惱種子,所以這個有漏蘊自身就是行苦。

《披尋記》說:“即於其中,所有諸行,性有漏故,能隨順生現在一切煩惱,及與當來生等眾苦,是故安立名粗重性。”(這個有漏的近取蘊能隨順生起現在的一切貪瞋等煩惱,以及將來的生死病等痛苦,所以叫做“粗重性”。)

既有此已,雖於現在苦受未生,然其無間由種種門能起眾苦,故此行苦遍一切苦,及是所餘二苦根本,故應於此多修厭離。

一旦有了行苦或者五取蘊之後,雖然現在苦苦和壞苦還沒有生起,但是一遇到緣,馬上就會從各個方面生起很多痛苦,因此行苦周遍於一切苦當中,而且是其餘苦苦和壞苦的根本。所以對此應當多多修習厭離。

比如,身上長了熱癰,不論是澆冷水而感到些許的舒服,還是因烤火而痛苦逼切時,或者在不苦不樂時,都沒有離開過癰的自性。而且,只要癰這種自性還存在,一遇到相應的緣,必定會立即引起苦苦和壞苦。如果去除了癰的自性,便不會引生相應的苦苦和壞苦。同樣,有漏蘊恒時都沒有離開過行苦,行苦是其餘二苦的根本。因此,若想要發起無偽的出離心,就必須著重思惟取蘊的行苦自性。

對此有人懷疑:既然行苦遍於一切苦,為何只把捨受歸為行苦呢?

《攝抉擇分》說:雖然行苦遍行於一切樂受、苦受、捨受,但在捨受當中,這種粗重性尤為明顯,所以只說:“捨受由行苦故苦”。在樂受和苦受當中,因為貪愛和瞋恚二法擾亂內心,所以這種粗重苦不容易明瞭。就像熱癰,只有遠離了由冷熱二觸所引起的樂受與苦受後,癰的自性苦才明顯起來。同樣,雖然安立由業和煩惱所產生的諸行是粗重所攝,但這種粗重性唯有在遠離了苦樂二受的捨受中,才特別明顯,所以只把捨受歸為行苦。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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