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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对日宣战
2010/12/20 05:26:17瀏覽901|回應1|推薦4

看到中评社刊登的一则报道《马英九谈台湾选举史:中国五千年来第一次》。

 

 

 

 
【中评社台北12月17日电(记者 倪鸿祥)马英九今天上午出席“美国人在台湾的足迹特展开幕式表示,台美关系深厚,美国在“中华民国”的命运上扮演关键角色;这些年来,台美关系没有因为断交而有太大的影响,双方不断恢复互信。

 

马英九表示,明年是“建国”百年。回顾美国在“中华民国”,尤其是在台湾的命运上所扮演的角色,真是感慨万千。如果没有珍珠港事变,没有美对日宣战,就不会有“中华民国”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等不平等条约,也不会有开罗会议、开罗宣言,以及光复台湾的机会。】


马英九是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对于如何在言论上避免留下法律方面的麻烦,自是内行。

 

比如这句“没有美对日宣战,就不会有中华民国对日宣战”,其中明显的漏洞是没有的。


1941年12月7日,在偷袭珍珠港爆发之后,日本对美国宣战。


12月8日,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美国参众两院发表了那篇要求国会批准向日本宣战的著名演讲:

 

【Mr. Vice President, Mr. Speaker, Members of the Senate, and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昨天,1941年12月7日--必须永远记住这个耻辱的日子--美利坚合众国受到了日本帝国海空军突然的蓄意攻击。美国与日本是和平相处的,根据日本的请求仍在同它的政府和天皇进行会谈,以期维护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实际上,就在日本空军部队已经着手开始轰炸美国瓦胡岛之后的一小时,日本驻美国大使和同僚还向我们的国务卿提交了对美国最近致日方消息的正式答复。虽然复函声称继续现行外交谈判似已无用,但却并未包含有关战争或武装攻击的威胁或暗示。


历史将会作证,由于夏威夷离日本的距离如此之遥,显然表明这次进攻是经过许多天甚至许多星期精心策划的。在调停期间,日本政府蓄意以虚伪的声明和表示继续维持和平的愿望来欺骗美国。
 
昨天对夏威夷群岛的攻击给美国海陆军部队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我遗憾地告诉各位,许多美国人丧失了生命,此外,根据报告,美国船只在旧金山和火奴鲁鲁之间的公海上也遭到了鱼雷袭击。


昨天,日本政府已发动了对马来亚的进攻。

昨晚,日本军队进攻了香港。

昨晚,日本军队进攻了关岛。

昨晚,日本军队进攻了菲律宾群岛。

昨晚,日本人进攻了威克岛。

今早,日本人进攻了中途岛。

 
因此,日本在整个太平洋区域采取了突然的攻势。昨天和今天的事实不言自明。美国的人民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见解,并且非常清楚这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安全和生存的本身。作为陆、海军总司令,我已指示,为了我们的防务采取一切措施。
 
但是,我们整个国家将永远记住这次对我们突袭的性质。不论要用多长时间才能战胜这次有预谋的入侵,美国人民将一定要以自己的正义力量赢得绝对的胜利。
 
我们现在预言,我们不仅要做出最大的努力来保卫我们自己,我们还将确保这种背信弃义的形式永远不会再次危及到我们。我这样说,相信是表达了国会和人民的意志。


敌对行动已经存在。无庸讳言,我国人民、我国领土和我国利益都处于严重危险之中。

 

相信我们的武装部队,依靠我国人民的坚定决心,我们将取得必然的胜利,愿上帝帮助我们!

 
我要求国会宣布:自1941年12月7日--星期日,日本发动无端的、卑鄙的进攻时起,美国和日本帝国之间已处于战争状态。】 


就在当天,12月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82票对0票,众议院以388票对1票通过了罗斯福的请求,正式对日宣战。


12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森】


就法律层面来讲,马英九说的“中华民国对日宣战”,是指以中华民国政府名义发布的对日宣战布告。就这一点来说,马英九的论述是没有硬伤的,因为这个布告的发表,是在美国对日宣战之后。

 

不过,网络上也有一些同样是站在法律层面的角度而发出的异议,质疑中华民国政府的这个对日宣战布告的有效性问题。

 

质疑点在于,中华民国政府的这个对日宣战布告里,缺少了一样重要的因素:宣战的起始时间。

 

这不太可能是由于疏忽导致的,因为这类国际上的外交文件,中华民国政府外交部里都有样本。

 

再者,就在之前一天,12月8日,在美国总统要求国会批准向日本宣战的演讲里,罗斯福都不忘了明示宣战起始日:自1941年12月7日始。罗斯福的这个演讲,中华民国政府是看到过的。

 

更重要的是,就在同一天,12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实际上是发布了两个布告:对日宣战布告和对德意宣战布告。


【中华民国政府对德意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自去年九月,德意志義大利兩國與日本簽訂三國同盟以來,同惡相濟,顯已形成侵略集團。德意志義大利兩國始則承認偽滿,繼又承認南京偽組織;中國政府業經宣布,與該兩國斷絕外交關係。最近德義與日本,竟擴大其侵略行動,破壞全太平洋之和平,此實為國際正義之蟊賊,人類文明之公敵。中國政府及人民,至此再難予以容忍;茲正式宣布,自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時起,中國與德義兩國立於戰爭地位。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義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布告。

 

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森】


在对德意宣战布告里,明示了宣战的起始日--“自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時起”。

 

因此,在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里缺少宣战的起始日这个议题,首先是引发了对这个宣战布告在国际上是否有效的讨论,继而引发了更加深入的推测:假如确属有意的缺失,那么其背后的考量是什么?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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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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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考量是什么?
2010/12/21 00:01
背后的考量是什么?

是中華民族的最大利益。

1.)對日抗戰的實質是中日之間無解的衝突,這個衝突的本體雙方(中日)對宣戰的形式皆不講究,中方只求救亡圖存,日方只求全面佔領、絕對掌控。

2)中日雙方對於國際法所界定的“宣戰”皆不在意,尤其中方,對於國際法理解僅限法界及外交前端人員,即國民政府主席林、及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本人,對此一範疇的理解,亦全仰賴幕僚簡報。以當時時空言,我認為並不丟人。

3)中日軍事衝突全面開打應以1937盧溝橋事變起算,之前甚至雙方仍互派大使(蔣作賓,有吉明),並未“斷交”,盧溝橋事變起中方的milestone文獻應為七月19日的“最後關頭”演說。講題為:對於廬溝橋事件之嚴正表示。所依據為前2日(17)在廬山談話會演說“對日本的一貫方針與立場”的筆記。此即後來略作修潤的口號“和平不到完全絕望,決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之所本。

4)中國共產黨的正式對日宣戰是1934方志敏北上抗日《“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這個日期(1934年7月5日)日後官方罕見提及。

5)在1941珍珠港事變後煞有介事提出書面戰書對象不是日方而是英美,尤其一直壓低我抗戰意義的英方。蔣借西方遊戲規則擠兌英方,使英方不得不勉強同意中國成為平級同盟。(此前英方態度可以英國代表衛菲爾的發言表露無遺:關於成立中美英三方聯合軍事會議共同抗日,美國代表勃蘭德提出具有四項內容的長期戰略計劃,但衛菲爾堅阻,認為只限一兩個月的短期計劃,而且應該僅僅局限於緬甸。。。。會議爭辯達11小時之久,最後在提議中方派遣8萬部隊入緬之後英方讓步。如無書面對日宣戰(採用英美遊戲規則),斷無交涉基礎。

6)抗戰勝利後,東京大審,對我抗戰的起訖是以1931瀋陽事變到1945日本無條件投降為官方結論,如此才有合法審理1931到1937間戰爭罪行(e.g.“關東軍非法發動瀋陽事變”“非法進入晉冀察”)的法理基礎。這雖是另一例西方的遊戲規則,但不能抹殺謀國者借力打力,功在國家。

7)我們與西方主流明顯存在距離,抗戰開打,被迫跑步跟上國際主流,中間存在磨合斧鑿,斑斑在目,不必粉飾,也不必說謊,但絕非顢憨二字可以盡述。亦無必要在半個世紀後妙引西方遊戲規則吃老蔣豆腐。

8)李鴻章主持洋務,多有中外並立場和,但演奏國歌時,才發覺我們沒有國歌,沒有國旗,卿雲歌及龍旗乃拼湊上場,這也說明東西方文化及習慣差距,同樣問題也發生在日本,只是比我們早了30年,今天為止,日本的國歌(君が代)仍有憲法爭議。蓋中日本身的文化距離實遠小於東西之差距、可見一斑。亦可為思考本問題之參考。
sas(sasguru) 於 2010-12-21 16:47 回覆:

谢yichun兄评论。


兄台提供的信息量很大,视野更宽一些,有些视角我都还未及关注的。

原只是由于马先生的那段发言,引起网络上的一些讨论,主要是关于中华民国对日宣战的时间问题。然后我才来关注一下这个论题。

仔细读了兄台的几个论点,觉得颇有深度,其中不少论点我有同感。根据求同存异原则,试回覆如下。

关于1。)

这点基本上同感。

关于2。)

这点基本上同感。只不过马先生发言中仅论述了美方与中方对日宣战之顺序因果关系,他并无提及“丟人”或“不丟人”之论述。

关于3。)

这点基本上同感。目前国共双方均认同“八年抗战”这一个统一口径,也就是说,抗战由1937年起算。

因此,马先生来强调这个1941年中华民国对日宣战,就不知言下之意为何?固然,我无法说,他这样讲有漏洞。

关于4。)

这一点我并未及关注。因为1934年方志敏“北上抗日”,或1934年10月江西苏区共军开始长征“北上抗日”,就算说到最高层面,也只能说共军开始“抗日”,但不能说当时是代表中国的国家行为对日“宣战”,更不能代表中华民国对日宣战。

关于5。)

这点基本上同感。是为了“同盟”之考量。有一说法是:美对日宣战后,并期望中国也对日宣战,以结成“同盟国”(採用英美遊戲規則)。

关于6。)

这一点涉及到具体的考量上了:宣战起始年份涉及到将来对日本战犯之审判。

不过,马先生也只是提及对日宣战书之事,他也没说“抹殺謀國者”的功劳之词。

关于7。)

若说是否“顢憨”,这个论题就太大了点,非我所及。而且难免掺入主观之判断。因此我更宁愿从小的、具体的问题来思考一下决策的利弊所在。

至于马先生在半個世紀後妙引西方遊戲規則,是否算为“吃老蔣豆腐”,从他的言词中却很难断言。

这样就事论事地讨论一下,对参与者皆有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