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大饑,黔敖為食於路,以待餓者而食之。
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
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
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
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
曾子聞之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
《禮記注疏》卷十〈檀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