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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中國清官的人格型態
2007/07/02 17:01:14瀏覽816|回應0|推薦1
首先當然是想要以國民黨總統參選人小馬哥作為典型範例。

清官之所以「清白」,在於官場上不願沾鍋的本色。是故獨善其身,固守窮困而仍甘之如飴!

但也因為為官清廉,「清廉自持」,自然在與貪官腐敗權鬥抗衡的情勢下處於下風。此乃現實中阿扁遭國務費起訴,卻可以玩弄權力把柄,巧妙脫身,而「現代清官」小馬哥只得眼巴巴的望著自己的特支費遭檢方起訴,猶如啞巴黃連,坐困愁城,苦無良策!

同樣的道理,清官之中仍有一種名為「酷吏」的人格型態。他們相較於小馬哥那型的「乖乖牌清官」,可以是為了自身清白名譽,無所不用其極,狠辣果斷,絕情絕義。所以陳瑞仁不賣貪官總統阿扁的情面,侯寬仁不顧昔日在法務部並肩奮鬥的同僚關係的情義,無所分別地著眼於「清廉名譽」,將貪官與清官一併進行整肅和提出告訴。此舉除了能夠凸顯自身的廉節操守,公正無私的台灣「酷吏手腕」,更是大有可為,可以將小馬哥的清廉正直取而代之,豎立民眾心目中新興的「清廉正派」人格形象。


回到正題,中國古代清官的人格缺陷何在,從小馬哥遭遇的人生最大挫敗中可以得到印證。

首先就是,乖乖牌的清官雖是「正人君子」,但是看起來卻和「偽君子」並沒有顯著的不同!

其次就是雖然飽讀詩書,通曉大義,卻在立身處世上,不能靈活變通(施明德批評過),委婉人情。政治手腕上不夠英明果斷,枉為國家大器和身負的人臣重任。

舉例而言,小戴禮記的「小康」篇提到:「…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勢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講述主旨是倘若在位者有不肯依照「禮法制度」規範的話,那麼就應該設法讓其「下台退位」,讓眾人視為「罪魁禍殃」。

現實情況中,倘若貪官污吏不能成就民眾心目中「罪魁禍首」的鮮明形象,那麼損失的不僅僅是廣大群眾的生活權益,還將會是清官和忠良的優質形像囉!

回憶小馬哥當初配合演出的「倒扁戲碼」,僅止於滿足泛藍群眾的中間訴求。並非誠自內心,發自正義感的理念和行動。倘若他不是從頭到尾的那樣「虛偽和矯作」,堅持不肯自己的支持群眾向道德虧損,人格虧欠的一方擺出「嘲弄取笑,幸災樂禍」的民意表態。而是能夠發自內心,出自喜悅,滿心歡喜的看待貪官污吏遭到「罪魁禍首」的怒罵、嘲弄和指控。那麼今天小馬哥的境遇可能會大不相同,歷史也可能隨之大幅改觀的了!

總而言之,中國傳統清官的人格缺陷,道德盲點就是「自恃清廉,姑息養奸」罷了!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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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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