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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規則
2009/08/03 19:43:13瀏覽335|回應0|推薦0

        沒有一件環境現象的出現,其原因是單純的。火山爆發、地震產生、地層下陷、土石流等等環境現象的背後有非常複雜的成因。然而,我們的社會大眾多不作如此想。河川沒有水,必是森林被破壞了;土石流,必是水土保持沒做好;橋墩裸漏,必是盜採河川砂石的結果。我們有了如此簡單的邏輯概念,將環境現象看成如此簡單的因果關係,以至於不必去思考、去發現、去研究各種現象的機制與相關性,用直線思考想當然耳的辦法詮釋與解決問題。許多人以為,不破壞森林便有水用;不盜採砂石,橋墩便不會裸露;水土保持工做徹底,山崩、土石流或地層下陷便可防止。

    然而,上述的概念並不能解決上述的問題。其實,我們的環境問題之所以會層出不窮,是因為決策中缺乏有科學根據的資料與決策者缺乏運用科學資料的能力,還有學界的研究人員不夠分工合作的正視許多環境問題的整體性。每次颱風後的災難,在政府誓言追究責任與極力搶救的宣示中,不出數月便逐漸為社會所淡忘。再等到下一次的風災,政府再重申要注意環境保育與山坡地開發等管制措施,結果,成效又如何呢?

    我們真的要有一套土地開發的遊戲規則。這規則是有科學資料作為根據發展出來的系統。用專業的術語,便是專家系統。專家系統是提供經營者與決策者使用的系統。任何土地開發與利用規劃案件,必須通過專家系統的檢測。能通過系統的開發與利用土地的案件,其後災害發生的風險,是用概率來表示的。輸入到專家系統的都是量化數值,而非定性的描述。專家系統有如醫生會診,從病人身上取得的數據資料,逐步診斷患者的健康問題,再給予適當的治療方法與預期的效果。

    其實,環境保育、土地利用或其他任何環境條件造成的災害,其中有許多確實是可以避免的。但是,我們若不肯從根本的發生機制去研究與試驗,綜合資料來研擬後果,那麼我們還得承受一而再再而三的教訓。我們若只是用情緒性的發洩悲憤,卻不徹底的去了解與長遠的解決類似土石流或地層下陷的問題,我們的國民必然一次又一次的嚐受災害苦果。

    我們的政府及國民,若只願意將金錢與資金投入在可獲短利之經營上,不著眼於數十年或數百年後的效益。我們的這種心態,使得許多環境災害永遠不會成為歷史名詞。

     災後造成的人命與財產,難以逐年降低或根本杜絕。我們對環境的破壞,更不會考慮到陸地棲境的破碎化、溪流與海洋生態的生命多樣性的喪失。這些災難帶來的後果,開發土地者與當政者沒有興趣關心,因為我們的政治生態沒有長期經營的概念。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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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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