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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與保育之衝突
2009/07/30 14:05:40瀏覽279|回應0|推薦1

當土地開發與生態保育衝突時,賞鳥人最常被批評的一句話是:「人重要?還是鳥重要?」我總認為兩者都重要,因兩者皆為大自然的一份子,各有其角色扮演的重要性。有人說鳥是環境的石蕊試紙,賞鳥人關心環境的最終目的,亦是在保護子孫未來的生存空間,只是在衝突之時,為何大家不能拋棄成見,好好共同商量出兩全其美的辦法呢?
      
擁有決策的主事者,處世風格常常給人當官的刻板印象,無法切入問題核心,總想當兩邊的和事佬,為了選票而不願得罪任何一方,但又落得兩面不是人的下場,可是他卻仍然要在媒體下作秀,好大喜功地宣揚一下自己在這件事的努力成果。
   
就以劃分野鳥保護區為例,常是把大片的河川、海洋面積都計算在內,說是劃分了好幾百公頃的保護區,此種敷衍了事的心態,真讓人感到心痛。開發生態觀光,亦是隨口說說,而沒有整體規劃,撥個經費開開馬路、蓋個廁所及停車場,就算了事。如此草率行事,不但沒有達到生態保育的效果,反而迫使當地的生態環境每況愈下,有人甚至懷疑會不會是個陰謀,等到當地生態破壞殆盡,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大肆開發成工業區,若是真的如此,那也未免太卑鄙了。反觀國外,對於生態敏感地帶,絕對不可能開四線大馬路直驅而入,一定是在外圍以專車接泊進出,並嚴格控管安全合理量,對於國外這些不錯的做法,的確值得我們去學習。
      
其實國內也有一些成功的雙贏案例,如基隆市的「為白鶺鴒留下桄榔樹」事件,市府仿效高鐵的水雉之移棲計劃,結果白鶺鴒並不領情移棲,仍然鍾愛原桄榔樹,對此真正原住民,身為高等動物的人們發揮了最大的尊重與智慧,想出兩全其美的辦法──「變更停車場設計、留下桄榔樹」,在此只有佩服市長的睿智,讓整個事件圓滿落幕。
  
再舉宜蘭無尾港的雁鴨例子,前幾年農民們紛紛報怨雁鴨破壞農作物,甚至想要違法獵殺雁鴨群,但在今年整個狀況完全改觀了,原來鳥會在無尾港保護區撒滿食源,讓雁鴨集中於保護區,而不再停棲於農田,這又是一個成功的案例。
      
又如高雄澄清湖淤沙清除暫置場,在市政府、環保人士、鳥會三方努力下,已開闢成鳥松濕地生態園區,整個工程放棄了傳統的水泥工法,採用先進的生態工法,造就這塊市民休閒兼具教育功能的自然園地,雖然不見得相當完美,但相信在鳥會的監督之下,一定能夠將大自然最真的一面,再度還原給後代子孫。這種將人工破壞地還原成大自然棲地的例子,在外國較常見,甚至國家還會要求土地開發單位,破壞了多少大自然面積,就要回饋還原相當面積的大自然棲地,即至少達到人工破壞的零成長要求。多麼希望立法院也能立相關法律,那麼後代子孫就有救了。
      
早期開發與保育似乎是完全衝突,如今已能漸漸找到兩全其美的辦法,在各國彼此觀摩學習之下,終於走到了地球村的共存共榮之地步,也希望落後的我國能夠迎頭趕上。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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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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