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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 08:05:48瀏覽1227|回應9|推薦67 | |
. 引用文章鬻售斯文 《咸亨酒店》 馬丁諾那篇食記,除了明擺著是在欺負沒讀過孔乙己的人之外,也好像在考驗唸過那小說的人的記憶。像我就真的不記得孔乙己還欠酒店十九個酒錢這檔子事兒。讀完文章之後特地把書翻找出來,撢撢上頭的灰,一開翻居然開始脫頁,年代久遠由此可見一斑。 禁書,我是上台北念大學以後才有一點概念的。那時候在師大附近租住,晚上下了課到夜市去吃宵夜,師大路上靠夜市巷口的路邊總有一部小發財車停著。路燈慘白,小發財車自備的發電機轟隆隆地響,車蓬下掛著一盞小小的燈,比路燈還昏暗。車子裡除了一本本的老舍、巴金、魯迅、沈從文,印象中應該也有柏楊和陳映真。還有些什麼我一點都想不起來了,總之是當局不要人民看的。大凡只要是被禁的,不管禁的是什麼,總是帶著一種姨妾的姿態,不明不白的身影裡帶著刺激的誘惑,一旦沾上了便叫做偷。 在這之前,最有切身體驗的當然就屬髮禁。 當年其實也沒這個詞兒,反正就只是另一個不得人心的規定而已。我雖然憨傻,屬於民智未開的那種順民,卻也曉得要把自己整理得好看一些。高中時有的同學把頭髮削薄、在前額梳瀏海,已經算是非常作怪,我偶爾計較一下頭髮在耳下的長度,實在只是小巫。總算捱到了畢業旅行,穿著制服搭遊覽車去高雄參觀中鋼還是中船什麼的,同學便已經把剪刀帶在車上,慫恿像我這樣從來沒有堅定意志的人,大膽犧牲清純的乖學生形象。在車上剪髮的經驗,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我從來不知道拿掉髮夾之後我的頭髮可以這樣毫無章法的東翹西奔,操刀的同學心慌了越修越短,還好趕在我變成箭豬之前果斷地喊了停。 如果髮禁算是皮囊表象可以不在乎,那青春熱血被禁止談戀愛就要算是心靈的禁錮,不能不抗議了。 那個應該是學長卻留級成了學弟的人,一直都對我很好。他神通廣大,不管我怎麼換座位他永遠知道我的位子是哪一個,每天早上在我抽屜裡放路邊摘來的小花,放他畫的小卡片,放他不知哪兒抄來的小詩。我放學之後要走很遠的路到火車站去,他便一路跟隨,一直到在月台上跟我說再見,然後又走回學校宿舍去。我們兩個都曾經分別被導師叫去談過話,唉呀,教官老師哪裡不知道講也是白講,這些道理我們聽得還不夠多嗎?! ˙ 青春年代的舊事,在人生路上刻下一些印痕;當時的規定或禁絕,在時代潮流中曾激起了一些浪花,或許也會在歷史上留下些許斑點水漬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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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