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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4 21:11:32瀏覽292|回應0|推薦0 | |
溫泉住宅近年來突然成為建商推案熱門的訴求,然而某些地方原本未曾有發現溫泉的消息,卻仍有建商推出溫泉住宅個案,到底這些溫泉住宅個案可不可信?是否值得購買? 事實上,溫泉住宅成為新的推案訴求,不過是近幾年的事情,某些地方原無天然溫泉之出處,但經過人工向基地下方挖掘至地底深處,也可能存在有高溫地下水,將此高溫地下水從地底引流上來作為新推社區住宅之賣點,倒也可算是一種「類溫泉」,與因地質地型關係,自地底天然冒出之溫泉,當然有所差別。 另有一種溫泉住宅,係於住宅社區中闢一處專有水塔或水池,將濃縮之溫泉粉加水稀釋,甚至定期遠從溫泉產地運來天然的溫泉礦泉水來應用,則雖也是溫泉,但與真溫泉相差何止道里計?! 由於直接取引天然溫泉做為住宅的基本設施,需事先取得水權,未取得水利機關水權者,將不能私接取引管線,所以許多座落於溫泉名勝地區之住宅,雖也有溫泉之供應,但若無水權,僅自天然湧泉處取水運送使用者,則與前述從遠方運送溫泉水充當者殊幾無甚差別。 因此,購買溫泉住宅應特別注意,該推案地區過去是否曾經有發現天然溫泉的記載,若有,則應注意是否有取得水權之證明。購屋人要購得真正的溫泉住宅,應要求建商出具水利局等主管機關出具之水權(證明)狀,否則建商可能涉及廣告不實的嫌疑。台灣地處地震帶頻繁的地區,雖有可能在幾次的大地震後出現新的溫泉礦脈,但畢竟溫泉仍舊是少數地方的特產,若以人工方式向下垂直深掘取引水源,若無水利主管機關之許可,仍可能涉及違規觸法的行為,且此種方式於原無天然溫泉地區取水之溫泉住宅推案,會否造成地質結構的破壞尚未可知,所以購屋人購買溫泉住宅之前,應特別注意推案建商有無廣告不實之嫌,以及其對環境影響的評估,以免淪為破壞環境生態的推手,購屋人應特別注意。 溫泉住宅最好買到早幾年前就有溫泉的名勝地方如陽明山,北投,宜蘭礁溪,台東知本等等,比較不會受騙上當。建商自己挖的,應合理懷疑其工程品質以及對地質環境的影響。況且,非天然的自掘溫泉,可能會因為幾次地震而地型改變,使得相關的溫泉取引設施失效。所以在價值上當然比不上有天然取引溫泉水權的個案。總而言之,一切合法,不論其水源如何取得,皆應有其市場價值,只不過價值高低亦應依其取得水源的方法來決定,建商不應以廣告欺瞞方式來推銷溫泉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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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