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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耕地三七五租約之問答001
2005/11/24 20:57:44瀏覽465|回應0|推薦0

問: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對於出租人將耕地轉讓與第三人,承租人有無要求增加買賣價額之權利?

答: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耕地承租人對於出租人將耕地出售與第三人,有依相同出售條件優先承受之權,係僅具優先承受之權,耕地承租人並無左右買賣價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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