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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位格定義
2008/09/02 13:00:54瀏覽1206|回應0|推薦5

人的位格定義是「人是能自覺的有機意識存在」。

能自覺、有機生物的軀體、具意識作用是人的位格之三個向度。

自覺是自己認識自己、發覺自己、貞定自己的能力。能是有潛力依條件決定之義。

有機生物體是指人的身體生理機能受生理法則之限制,也同時判別機器人或其他不具有機生物身體而有意識作用和可能具自覺能力的異生或精靈為人。

人是以意識作用為主要工具生存於世,認識意識作用是認識人的開始。

全人的教育應該要包括:身體健康和保養乃至自我生理治療的教育、意識作用(感觀意識、生存意識、自我意識、倫理意識、價值意識、自覺意識)和意識結構的現象和反感原理以及自覺能力的啟發,纔算是完整。

乃至於個人自問,「我是什麼?我是誰?」時也可以從這三個向度深自探索。

「人是能自覺的有機意識存在」這個定義,可以解釋並包括所有自有人類以來對人的定義,它和其他動物的定義可以互斥,更可以週延的包括人類所有的特質和位格,可以做為人的科學研究的基礎,更可以檢定目前所謂人的科學研究的位階和中效性。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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