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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13:39:17瀏覽722|回應0|推薦3 | |
時至現代,道德觀念通常透過德目或倫綱(如仁、義、孝、誠實、慈愛…等)或經驗故事來教導;近代的道德教育理論學家郭爾保,就直接以一個人道德認知的層次來判定一個人道德發展的成熟度。這樣的理論以乎也成了當今台灣教育界對道德教育的標杆或顯學。 若仔細思維,一個人有深度的道德認知,就一定會是一個行德之人?恐怕未必!從知識的角度或層次來看,天使與魔鬼是並存的;一個人有能力知道多麼深細的善,同時就能知道可以如何不讓人知道地行不善。 道德一旦淪為認知的層次,道德就祇是供利用的知識,是一種可以被算計的自我約束的知識;有那一個現代的聰明人,願意被自己的一組知識觀念約束?尤其是面對極大利益誘惑時。當今以西方行為科學為主軸的道德學研究層次,恐怕還沒有觸及真正道德位格的核心。 電視上訪問大學生,對大學階段加強道德教育的看法,竟有台大學生表示道德人格教育是幼稚園或小學時期的重點,大學生所學應該是其他的。相信這是許多所謂知識份子的共同看法;但這正是當今社會「阿扁現象」的環境成因。 道德,是一種人格能力,認知祇是這能力的一部份。這種人格能力可以讓人充份發揮其主體的力量,超越個體的生命乃至一切社會的價值,朗照個人的身心內外,並感動超拔受現實利害束縛的人心。 把道德當做是倫理觀念,是一個異化,再把倫理當做是一種價值觀,又再一層的異化,現今的社會幾乎喪失了有關道德的真正學問;屬於人之所以為人,人之異於禽獸的位格能力,被以唯物辯證為背景的現代科學知識強姦了。 道德教育最基本是要能讓學人啟發自重自尊的道德能力或道德自覺(良知良能),而良知良能的啟發是不限年齡的,古人稱道德教育或人格教育為大學(大人之學),知識的學問反而是小學,確有其深遠的道理。 「阿扁現象」對社會的正向意義或許是──有較高知識能力的人居社會的高位,如果沒有配以足夠道德能力,極有可能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傷害。有人主張權力祇有靠週延的法令加以約束,在道德淪喪的今天也許是必要的;但這樣的結果祇會讓更多有道德能力的知識份子遠離政治圈;因為從制度的設計就知道,這是給偽君子或真小人們玩的權利遊戲。如此真就能符合人們對政治事務的期望嗎?如果沒有道德的基礎,人們又如何能相信,立法來制衡權力的立法者,不會為自己未來玩弄權力留下伏筆?以致所謂的社會國家律法,還是懂法律的人所玩的法。 沒有道德(對人格的尊重)和公義(社會健康發展)之心為前提,單祇是防弊的法,是杜絕不了犯行的。愈是所謂的高等教育,愈是需要道德教育是很明白的;問題是,現今有效的道德教育的方法和內容在那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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