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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 21:01:08瀏覽555|回應0|推薦1 | |
立志是中華文化核心道統修學的起步;發願則是佛教行持正因正行的開端。孔子十五而「志」於學,又說「士『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可見立志在成人之道中所占的重要性。至於佛教則更強調學佛發願的必要性,不論是要學人發菩提心或是在課誦中必誦四弘誓願,都明示了「志願」是在心性修學道上的關鍵因素。 但有許多學人,雖想一窺心性之奧,或一探佛法之妙,以有助於身心安頓或自在解脫;但一聽到或想到要立大志或發大願就心生怯步,久久徘徊於門外,或轉身另尋其他更方便的法門;錯失人生中最寶貴的因緣,殊可惜也。茲解析立志與發願的原理,祈有助於學人排除立志與發願的相關障礙,早一點能邁入大人成德之道。 人的行為(包括身口意)有一個綜合性的律則: 「當一個人不自覺時,受習慣和環境的綜合影響決定其行為;當一個人自覺時,其行為受他當下意識到的最高價值所引導。」 以下先對這個律則做進一步的說明: 一. 稱為律則是,它對所有的人都適用(普遍性),在任何時刻都適用(恒常性),此外人的行為必然是這樣發生發展(規範性)。正因為它是行為的律則,所以人們也可以用它來調整行為、塑造性格,最終能決定命運。 二. 自覺,是一個人在視聽言動思行為的同時,能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的那個心靈覺照的能力。這是決定一個人是完全受習慣或環境的左右;還是讓自己的行為乃至生命有尊嚴的關鍵。 三. 除了自覺外,人在生活的過程中,會在個人的心理有一組「稍稍穩定但仍是動態」的價值順位排列,而每一個價值核心都配合著一系列相關或潛在的行為模組。所謂「當下意識到的最高價值的引導」,是指在每一個生活情境中(特別是面對關鍵決策或心智學習的進程),總會需要一切行為的選擇或判斷,這時候處在自覺狀態的選擇判斷會是他認為符合最高價值的選擇。由於每一個人的價值順位排列不同,所以每一個人在自覺狀態中的行為表現會不同。自覺能力是超越社會價值(喜惡好壞)位格的;每一個人當下意識到的最高價值,有時也可能不見得符合常態的一般社會價值。例如,如果一個人以「自己的生命存在與享受為最高價值,其他纔是行有餘力幫助或分享」;則當他在追求更大享受保障的或生命存在受到威脅時,就極有可能做出,利已傷人或損眾的行為。 四. 學習並建立自己的身為人最恰當的價值排序,是一個人後天學習(有為法)中最重的功課。這個價值排序就好像是一個人心靈中的生活軟體程式,它決定一個人行為的品質和效率,也決定一個人是否有機會成為真正的「大人」。 五. 人的心智常常是處在自覺與不自覺的交互狀態,每個人的自覺能力運用展現的程度不同,自覺的持續度、深度、廣度,會因為每個人的天賦和後天的練習而不同,這個不同,就決定人們EQ的差異。人常在習慣、環境壓力和內在價值觀之間的衝突,多半是自覺的持續力不夠的反應。 當人不自覺的時候,基本上人的行為和生物學家發現的其他高等哺乳動物的行為反應理論一樣,不過是慣性生活和反應外在刺激的動物。當人自覺時,纔是人能夠活出屬於人之所以為人位格尊嚴的時候。孟子曾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這個“幾希”指的就是人能自覺的這個能力。人能自覺,人的言行纔有道德意義。人們不會說一隻狗很有道德,即使這隻狗很忠心很會看顧家人,甚至很有愛心善解人意。不是因為道德這個詞的概念只能用於人類,而是因為有道德意義行為背後,必定有自覺的心靈作用為前提。而自覺的能力位格是人以外的其他動物所沒有的。 人類雖然有自覺的能力或位格,人們也偶而或常常在使用這個能力,甚至人無時無刻不在使用這個位格的能力;祗是在使用這個能力時他不自覺罷了。但從人類的歷史上我們會發現,絕大多數人是處在弱自覺的心智狀態。當平時處在弱自覺心智狀態,時面對生活的情境或挑戰,自覺的作用就會被慣性和情境壓力摭蔽,而變得不自覺。這時候平時學習中建立的行為價值觀或價值系統,祗能在瞬間覺光閃過中,如影子般的浮現而被意識補捉,而後又立刻回到不自覺的狀態隨順習慣和環境壓力。 從以上的分析,立志和發願對有心想要提昇自己的心智、成為真正能夠自立(孔子三十而立,此立絕不是成家立業的立)自尊的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非常明顯了。因為祇有著藉立志和發願的動力和志向與願的內容,纔有可能讓一個人建立能夠方便意識快速搜尋的明確價值系統(尤其是自己人生中的最高價值)。也纔能夠有足夠的動機讓自己必須隨時保持在「覺態」中。立志和發願都是為了要確立人生的最高價值目標或稱為生命終極關懷。因此志願是愈宏大愈圓融且層次愈清楚,就愈能夠在面對各個面相的生活中都用得上。 多數人是不敢發大願立大志,而不是不想發大志願。其人心中最大的遲疑是──“大志願要付出大代價或超過自己能力的負苻,自己恐怕承擔不起”。這也是為什麼能夠真正走上君子之道或大人之道的人甚少的原因。但這讓人遲疑的理由是想像出來的,事實上不會發生。因為真正的大志願,並不建立在成就多大的事功或造福多少人(這樣的志願是一般的社會人的志願,並不能言“大”),這樣的志願真會讓人覺得有壓力且沒有把握能夠實踐或成就。本文說的大志大願是「讓自己成為大人」的志願。 大人的意思是,「這個人成熟了,有能力對自己的一切行為負全責,他可以自由的選擇做他認為該作想做的事情,雖然可能會遇到阻礙或挫折,但完全不會影響他健康的生命態度;他的一切行為都隨時在實踐圓滿他的生活各個層次的志願,但不會覺得自己在做多麼了不起的事;對他已經沒有自覺不自覺的問題,因為他的本來面目就是覺」。當然每個人成為大人的途徑和方法未必相同,但自覺和個人終極關懷為前導的價值系統之建立是共通的。 當一個人昇起要立大志願的心,他就開始走上大學之道或大人之道,這是一四通八達無限宽廣又充滿驚喜的路,有時會宽廣豐富到你不需要目的地;但這要你上路了纔能體會其中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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