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6/17 15:00:11瀏覽261|回應0|推薦0 | |
為回歸本計畫助學之意旨,並彰顯公共性及公益性等特質,將原申領助學金各校得要求學生履行之生活服務學習,配合現行服務學習方案,名稱修改為「服務學習」。 國立中正大學弱勢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10小時「延宕者」加增5小時 100學年度訊息公告【弱勢助學生活服務學習系統】 服務年度:101年度 訊息公告 領取本校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同學,應參與本校生活服務學習,100學年度須服務滿10小時。 行政單位公告服務項目及遴選作業時間:101.05.10(四)~ 101.05.28(一) 學生正常服務施作時程: 行政單位管理作業: 線上系統點選學生完成服務及列印學生服務時數資料: 本學期生活服務學習10小時施作;完成服務後之「時數證明卡」請交給同學做為下次續辦申請時必繳交之申請附件。 101年弱勢『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登記卡(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