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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 00:23:46瀏覽308|回應0|推薦0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國立中正大學原規定服務時數為10小時,該校已於100年8月31日公告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事宜,但有關100學年度弱勢助學生活服務學習所需服務時數及服務方式,將另案公告。 國立中正大學弱勢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10小時「延宕者」加增5小時 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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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