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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服務通知
2012/02/21 03:52:54瀏覽151|回應0|推薦2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事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服務時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服務地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作業要

100914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註:依據本校1001017100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獎助學金審查會議決議:100學年度開始,受補助學生服務學習時數以每週2小時,服務18週,共計36小時。

2012-02-17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服務通知

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依據教育部平台查核比對結果,申請符合資格並100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已扣除補助金額。請受補助學生依本校規定執行服務學習時數。

服務學習時數,依據教育部10081日台高(四)字第1000129572號函及本校1001017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各項獎助學金審查會議決議辦理。並且視服務學習成果,做為下一學年是否准予申請依據,請同學注意並配合。

參與服務學習時,請於每次結束後填列簽到表,交由分配單位承辦人員簽證。

服務時數完成後:

1101學年度欲申請本項助學金學生:將簽到表與申請資料繳回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登錄。

2、如101學年度不申請或100學年度畢業學生:服務時數完成後將簽到表繳回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即可。

本(100)學年分配服務學習單位為圖書館,所需服務時數36小時(服務學習時數以每週2小時,服務18週,共計36小時)。

2012-02-22)修正公告:暫緩執行

原服務單位為圖書館,但因應學校需求,服務單位之分配會另行召開會議分配。請同學注意學校之公告或學務處課外組網頁。

2012-02-22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服務通知單

222重新公告(恢復原217日公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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