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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9 06:13:10瀏覽120|回應0|推薦1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原規定各級服務時數為55、42、34、25、17小時,該校已於100年9月14日修正「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服務時數為50小時。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弱勢助學金」與「生活學習助學金」之服務時數 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所得級距查核結果( 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1日臺高通字第1000129572號函及本校100年9月14日100學年度學生工讀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決議:自100學年度受補同學全數至圖書館實行服務學習。 100學年度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同學,若未檢附99學年度完成應服務時數之證明100年12月30日(五)前,請儘速補齊,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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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