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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協助弱勢學生就學。學貸辦法主要改革說明
2011/09/20 19:07:15瀏覽154|回應0|推薦1

如果我是吳清基。政績做給吳敦義

如果我是吳敦義。還是不懂吳清基

尚無違誤:私立大專校院第一級助學金補助金額高於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

教育部高教司「差不多先生」

青年安心就學記者會減輕弱勢生經濟壓力

 

教育部加強協助弱勢學生就學滾動式修正就學貸款辦法

教育部新聞(100-09-20

對於外界質疑弱勢助學經費減少,教育部強調為加強對弱勢學生的照顧,在每一個教育階段均採取積極的教育扶助措施,100年度原編預算275.54億元(含特別預算),另補助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及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含五專前3年)所需增加經費33.27億元,業由行政院辦理100年度追加預算支應;101年度預算案編列333.47億元,較100年度增列24.66億元。

教育部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歷年來配合社會情況,持續性檢討並滾動式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主要改革說明如附件。

教育部強調,我國高等教育與多數國家一樣,係屬選擇性教育,非屬國民義務教育範疇,學生必須繳交學雜費,以支付部分教育成本,其餘成本由政府補助與學校自籌,而相較其他國家,國內學雜費收費相對低廉。目前高等教育已走向普及化與高就學率時代,受教者必須負擔部分「合理」費用,政府則針對弱勢學生提供必要之經濟協助,以實現教育機會均等。

教育部針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依學生身分及家庭經濟狀況大致可分為3類。第1類為學雜費減免補助金。其係屬政府法定義務支出,主要是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等背景之學生為對象,由政府補助全額或部分學雜費、學分費。第2類為各項獎(助)學金:多由學校提供並自訂條件,主要係由大學自總收入或學雜費收入提撥獎(助)學金。第3類係屬自償性之補助如就學貸款,教育部依學生經濟狀況補貼利息。少數學生因保證人因素面臨申貸困難者,另採弱勢助學措施及緊急紓困等相關機制予以協助渡過難關。

教育部強調現階段就學貸款精進方案,主要是針對經濟弱勢學生或剛畢業的年輕人,提供更多選擇,其實大多數學生畢業後順利找到工作後,均能按時還款,教育部亦鼓勵按時還款以維持良好個人信用,但對於經濟有困難或家庭突遭變故的社會新鮮人,這樣的特殊案例,新措施將提供更多元的選擇,如延後緩繳或延長還款期限等,讓年輕人順利度過人生的困難時期。

教育部重申維護學生就學權益的決心,100年度已編列308.8億元、101年度預算也編列333.47億元辦理各項助學措施,目的即是絕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因素喪失就學機會。教育部也已建立助學措施諮詢管道,學生及社會民眾如遇到就學困難方面的問題,除可利用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s://helpdreams.moe.edu.tw)查詢達300種以上的獎助學金措施,也可以撥打教育部免付費助學專線(080-909-5757),獲得最即時的協助,教育部與您一起攜手幫助孩子走回上學的路。

附件「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主要改革說明

改革時間   改 革 說 明

92年     成立信用保證機制,大幅調降利率

93年     提升法令位階,於大學法、專科學校法、高級中學

       法、職業學校法授權之法源依據

94年     訂定可申請緩繳之標準

95年     鼓勵優秀獲獎學金學生,出國進修不受出國留學、

       出國定居或出國就業者應於出國前一次償還規定之

       限制,以鼓勵其出國進修。

96年     訂定可申請延長還款期限之標準

98年     持續調降利率、低收入戶可貸款生活費、放寬貸款

       資格、簡化對保程序

預計101年   放寬申請緩繳門檻、再延長還款期限、放寬貸款生

       活費標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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