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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9 11:05:32瀏覽229|回應0|推薦5 | |
看到一篇文章寫著"吵架"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而是否就因為這樣所以人必須透過爭吵才能保有自己原來就應擁有的權利?那些不吵的就失去了該有的權利,難怪現在流行街頭抗爭的活動,那我透過法律的正規途徑向我的母親尋求一個基本的生存權,為什麼你要在我的頭上安上一個”不孝的罪名”逼我得自個承受一堆莫名的壓力,害我的身體從原本的暫時性傷害,變成如今的永久性傷害. 我不是不會吵,只是吵要吵得有意義呀,要我沒事就在那裡亂吵,真的我做不來,當然那些街頭抗議的都是勇者,他們其實也願意這麼做,但是有什麼辦法呢?上位的人是這麼的忽視他們的權利,他們甚至是代表著大多數沒法或者沒勇氣去抗爭的我們在爭取該有權利,而這種活動的熱絡不能怪民眾,而該怪那些缺乏同理心位居上位的人. 看了那篇文章,我想是不是因為我一直都不願意去跟人家吵,所以我才總是受傷,但是吵了失去了彼此間的情誼,又不好,怎樣吵才能既維護得了自己的權益又能不損及兩人之間的情誼,這真是一門學問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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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