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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卡奴減債更生 應成立專責機構
2006/02/02 20:42:02瀏覽266|回應0|推薦0

【2006/01/20 民生報】 記者陳民峰/報導

學者昨天在中國人權協會舉辦的「如何讓卡奴減債更生」座談會中指出,目前存款、貸款的利息都很低,但現金卡或信用卡的循環利息竟達20%都被認為合法,這是政府縱容。因此應成立專業卡債處理機構,負責一定金額以上卡債的協商及金額調整,銀行也應吸收部分損害。

台北大學司法學系教授陳榮傳指出,民法第205條對於利息的週年利率設有20%的限制,發卡銀行對於循環利息或現金卡借款的利息大致也都約定在18~20%之間。但現在一般存款利率只有1%,附擔保的貸款利息也低到3%以下,現金卡或信用卡的循環利息竟高到20%都被認為合法,手續費或其他名目的費用也不被取締,實不公平。

他指出,信用卡或現金卡的契約,都是消費者和銀行間的定型化契約,在一般採協議的貸款利率都很低的時期,高達20%的利率雖未違反禁止規定,但已顯不公平。主管機關未注意實質的公平正義,縱容銀行爭食這塊幾近不義的大餅,再使「契約自由」成為銀行對於卡奴的屠刀,最後釀成社會問題,「失職在先,應有較積極的作為」。

他表示,卡奴這麼多,銀行未控制風險,只顧搶業績是很重要的因素;而卡債這麼多,和現金卡等定型化契約的內容不當也脫不了關係。為還原這些卡債的「消費」性質,使卡奴的收入和卡債的清償間取得適當平衡,政府有必要成立專業的卡債處理機構,負責對已達一定金額(如30萬元)卡債的協商及金額的調整。

陳榮傳表示,這波事件,如果卡奴得不到支持和更生的機會,整個社會的信任和公平基礎也會流失。因此應透過法院的宣告破產,適度讓一切歸回原點。他建議可考慮制定類似「公司重整」的「個人重整」法律,使有重建信用可能性的個人迅速更生。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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