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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2 08:16:23瀏覽1044|回應8|推薦5 | |
扁案發展自今, 我已經為這件事與無數的人辯論, 但是我始終認為阿扁前總統確實遭到政治迫害, 在這裡簡短的列出我的論點: (1) 羈押缺乏正當性 檢調單位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羈押阿扁, 在一般民主的國家只有那些可能會傷害別人的暴力犯罪才會被羈押和不能交保.
檢調單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把辦案情況告訴泛藍媒體, 在未審判之前就由新聞和政論節目大肆宣揚阿扁的罪狀, 更是違反法律上無罪推論的基本人權. (3) 不合理的大案併小案 特偵組起訴阿扁之後, 法官也判定他不需要再被羈押, 但是檢調單位卻用大案併入小案來換法官, 以繼續對阿扁進行羈押. 這些舉動不但已經嚴重違反基本人權, 也是違背司法應有的程序. 這些具體的事實都證明阿扁遭受政治迫害, 他的人權被嚴重剝奪. 至於阿扁是不是清白的? 只有等到審判結果出來才知道(前提是司法審判的過程必須是公正的), 雖然這一年來所發生的事情讓我傾向於相信他的清白, 因為如果阿扁真的有貪污, 為什麼不用公正的司法程序將他定罪就好? 而且起訴書的內容全都不超過歷史共業的範圍, 如果就因此認定阿扁有罪, 那麼包括馬英九總統的許許多多國民黨的高官也都有罪了, 這種只辦綠不辦藍的雙重標準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延伸閱讀:
(DPP新聞稿) 三度延押陳前總統 無法令人接受 - 民主進步之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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