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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治國?司法痔國?司法滅國!
2006/10/30 19:09:08瀏覽420|回應0|推薦1

司法滅國!

台灣司法已死、法庭無公理正義!

長久以來,台灣不肖司法貪官利用御賜的尚方寶劍「自由心證」,及被濫用的憲法保護傘「獨立審判原則」,天天在法庭上假公濟私、營私舞弊,不斷的利用無上的司法公權力,欺壓善良的老百姓。然而司法當局卻視若無睹。這個惡習長久以來,印證陳水扁著作的書裡頭所說的一句話:「他說:、、台灣司法界長久流傳的一句名言,就是“與其讓別人貪,不如自己貪”、、」。所以,幾十年來,台灣坊間亙古流傳著;「台灣司法,有錢辦生、無錢辦死。法理千條、不值黃金一條...」的齷齪司法文化
  台灣人民在長期的司法不義下,有人當庭仰藥、有人跳樓、有人刻意吊死街頭巷口、、台灣的人權在那裡?陳水扁、呂秀蓮兩位正副總統口中所標榜的:「台灣是以人權立國的國家、、」,試問這就是所謂的台灣人權嗎?原來、台灣人權比泰國勞工不值錢,泰勞高捷弊案才幾年,而台灣司法弊案已萬萬年!身為國家領導人,又都是司法專家,難道還能謊稱見不到台灣司法的黑暗面嗎?“請問陳水扁先生,當上了總統、就忘了曾經發誓、要誓為台灣丹諾的誓言了嗎”?

健全的社會,人們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以前也認為世界多麼美好,人們尊循著相同的生活準則,然而一個不肖建商、一個累累貫犯以欺詐、蠻橫、官商勾結來證明這是他的世界。到了法庭─這代表著國家至高無上的權威,號稱人民唯一賴以的最後正義防線,看來更有著為數不少的不肖司法貪官,為私利在法庭上利用職權證明「這是他的法庭、他的世界,不照他的遊戲規則來,就會被犧牲」!在此,善良不見得能得到尊重,天理正義不見得能獲得伸張,好人、在此、一步 步、被 逼 上 絕 路!

為此;本人籌辦司法受害者協會,主張:

一、拔除自由心證、廢除假獨立審判原則以杜絕司法

    亂源。                                   

二、推動確實落實陪審團制度。             

三、重視受害者權益、革除惡人保護條款。

四、破除司法官無事過責任。

五、拆除司法不得錄影、錄音、監聽。

六、廢除司法官自肥條款。

七、創設全民公審法庭。

八、建立全民監督機制。

九、協助司法受害者訴訟爭權益。

十、倡導心靈改革共享和諧美麗世界。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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