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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6 11:16:43瀏覽8895|回應0|推薦0 | |
据 网易新闻 报道: 台湾92岁医生被控强奸 法官当庭量命根还其清白 女病人向法官指出,她在2003年7月因案出庭时,碰到也来出庭的被告,他表示可以帮她医脊椎,解决不适,隔天她去找被告看诊时,他却亮刀威胁强奸,性侵时间达一个多小时。 她形容,被告的阴毛都是白色的,勃起后阴茎是正常人的三倍。 由于女病人指出被告生殖器的特征,是全案关键指证,法庭在征得老医生的同意后,拍照查验他的生殖器外观,还要台大医院监定他的阴茎勃起后的长度。 我对这条新闻的看法是: 出庭舉證應仔細謹慎,否則常被司法貪官作為斂財的有利工具! 本案,該婦人的指控:「被告的陰毛都是白的、勃起後陰莖是正常人的三倍」的供詞,成為證據的關鍵! 想像得到,92歲的老人當然有毛的地方已白多黑少,乍看之下理當一片白毫,然法官卻以些微灰毛作為反證,否定顯然的事實, 試問:法官有錯嗎?而婦人真的誣指黑白了嗎? 至於婦人指稱「被告勃起後的陰莖是正常人的三倍部分」,有否可能原意是指「被告勃起後的陰莖,是正常的三倍」?或平常的三倍?或在他習慣所見的感覺中是超乎巨大的,以至於有認定上的錯覺。而一般不常打官司的人,不懂得所說的真話,在法官授意書記官譯成筆錄後,多一個字、少一個點,都會成為與原意相反的效果,進而成為法官據倚的判決依據,成為官司勝負的關鍵。所以司法貪官當得到行賄一方的酬酢時,為幫行賄方蒐證,當事人筆錄即成為關鍵,而書記官永遠只是司法貪官的劊子手,偶爾書記官還充當白手套的角色!而此一陋習,只要有法院,就會有人行賄,也就會有貪官,這是亙古以來無法改變的事實!更有甚者,近來台灣法官公然於法庭上,以各種技巧明擺著要錢者,比比皆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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