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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04:48:04瀏覽404|回應0|推薦45 | |
唐朝、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年間,長安縣縣尉裴齡曾經(註)突然生了重病,這一病就病了好幾天。到了正月十五日的晚上二更過後,裴家的廳堂前忽然出現二名身穿黃衫的小吏,逕直來到裴齡面前,亮出了公文並說:
「閻羅王下令追捕你到案說明。」
裴齡推辭著說自己病重無力行走,並作勢呼喚家人牽馬過來,想藉此討得救兵,無奈等了許久就是不見人來,裴齡只能勉強跟隨著黃衫小吏而去。出了家門,見此時街中燈火仍舊輝煌,尚有不少商家仍在營業。隨著陰差出了城門又前行了十餘里才不見任何燈火人煙,眼前只剩下一條小路隱約出現在枯草之中。繼續走了約五十里,來到一座城池,城牆都是黑色的,周圍也沒沒有任何樹木。忽然遇見一名身穿白衣、身材魁梧、容貌姣好的居士(在家修行的出家人),白衣居士看了看裴齡後,對二名黃衫小吏說:
「此人無罪,為什麼要將他追捕來此?」
又轉頭看向裴齡問道:
「你知道你死了沒有?」
裴齡心中明白了大概,因此難過得流淚,並雙手合十向居士行禮,說:
「弟子生前不曾造過罪業,但已經來到此地,現在又能怎麼樣呢?還請求居士能協助處理我的事情。」
白衣居士就對黃衫小吏說:
「此人雖為名門氏族的子弟卻能斯文有禮,況且他生前又無罪過,還是該尊重他一點,不好將他的頭巾衣帶去掉。」
黃衫小吏就將頭巾、衣帶還給了裴齡。待裴齡整裝完畢,黃衫小吏領著裴齡進入那座黑城。在行進數里路程之間,見前方有一處華麗的豪宅大院(註),宅內庭院中有模樣奇異的樹生長得非常繁茂。在大門前正有一名官吏出來,黃衫小吏說那名官吏就是主簿。拜見主簿後,主簿吩咐黃衫小吏領著裴齡去找典史,查核他的罪過福報。典史核對紀錄後對裴齡說:
「你並沒有大的罪過,按理來說你現在還不應該來此地報到才是。」
裴齡就苦苦請求典史幫忙救命。典史再細細的檢核案卷,恍然大悟的說:
「原來是有一頭驢子被殺了,所以才要拘捕你前來對質。然而那頭驢子實際上是管理市場的小吏殺的,你只要不承認殺驢,那麼最後一定會被無罪釋放。」
過了一會兒,閻羅王入座升堂,主簿領著裴齡入內接受訊問。閻羅王問:
「為了什麼事要追捕此人到來?」
主簿說:
「因為驢子控告管理市場的小吏,小吏指控縣尉裴齡也牽連此事,這才拘捕他前來對質。」
閻羅王問裴齡有什麼話說?裴齡回答:
「我只是要買腸子使用,並沒有讓小吏殺驢取腸。」
話剛說完,就見到管理市場的小吏戴著枷鎖走在前方,後面跟著數十頭驢、羊、雞、豕等禽畜,一同來到大堂之上。閻羅王指了指裴齡後問小吏:
「為什麼要牽扯此人?」
小吏心虛,一時之間還不敢回答,原告的驢子便上前一步,說:
「我實際上是被這管理市場的小吏所殺,他將我的肉賣給了路過的行人,並不關裴縣尉(註)的事。」
小吏還想爭辯什麼,但其他羊、豬等原告也都上前證明驢子所說之事。既然原告都證明了不關裴齡的事,閻羅王聽完後就作出了判決,對主簿說:
「此人還有數任官職的命數,不可在此久留,應該要趕快放他回去。如果再拖延下去,恐怕他的肉身會腐壞了(註)。」
又對裴齡說:
「現在就可放你回去,回去之後你應當要盡力的行善造福。」
裴齡向閻羅王再三拜謝後退出了大堂。又聽見閻羅王傳令對主簿說:
「時間還來得及,可以先領此人去看看各個地獄中的情形。」
主簿領命,就引導著裴齡前行,進入一個小孔洞之中。裴齡見到有著牛頭的鬼卒用鋼叉刺向受刑之人,而這些人根據他自己的業報程度承受罪罰。由於太過於殘忍恐怖,裴齡看了一小會兒之後就不願再看下去。從小孔洞出來後,裴齡向主簿辭別,又去到那二名黃衫小吏處。一名黃衫小吏說:
「我在世時原本是戶部的令史。」
另一名黃衫小吏接著說:
「我在世時原本京兆府的府史。我二人長期滯留在地府當差,想求轉世託生人間卻都未被核准。你可以為我們抄寫《金光明經》、《法華》、《維摩》、《涅槃》等經文,同時為我們籌設齋會超度我們,那麼我們就能很快的托生到人間了。」
對於他們的請託裴齡都一一答應了。二名黃衫小吏又請求裴齡能分別給他們金銀錢各三千貫,裴齡說:
「我雖然是京官,無奈官小位低、家境貧窮,這麼多金銀實在是湊不出來啊。」
小吏說:
「我們所要的金錢,是陽世間的黃紙錢;銀錢則是白紙錢而已。」
裴齡這才恍然大悟,說:
「若所求的是紙錢,那麼我也就能辦得到,但不知我該將這些金銀錢送到哪裡才能交到你們手中呢?」
小吏說:
「世人在都市中製作紙錢,這些錢大多會被地府所收去。你可以讓製作紙錢的人在家中的密室內製作紙錢(註),做好後裝入袋中,在水岸處焚燒紙錢,我們一定能收到。收錢的時候,如果是橫向的風吹動了紙灰,那麼就是我們收到了;若有大風將紙灰吹揚而起,那就是被地府及地方的鬼神所收去了,如這般被強取的事也是常會發生的(註)。然而這些地方的鬼神也經常爲飢餓所苦,你在燒化紙錢的時候,可以同時擺設少許美酒飯菜,用兩束草豎立在席位上,這樣我可以憑藉著草束的陰影躲避陽光,安穩的坐在席位之上,這樣也可以得到食物了。」
黃衫小吏為裴齡指明了回程的路徑,裴齡向他們辭別後,沿著路徑走了數里便抵達自己的住處。見到家人正在哭泣,裴齡也因而感覺全身上下有些疼痛,精神恍惚、迷迷糊糊的過了好一陣子,突然睜開了雙眼,裴齡就復活了。
裴齡依約為二名黃衫小吏抄寫經文、燒化了紙錢,用了十幾日才大功告成。之後裴齡的身體就恢復得與平常一樣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常」,於《欽定四庫全書.太平廣記.卷三百八十一.裴齡》的原文中此處為「嘗」。
註:「爽麗」,詞義待查。
註:「少府」,唐代別稱縣令為明府,稱縣尉為少府。
註:「隳」,此處音「揮」,毀壞、毀損。又音義通「惰」,懶惰。
註:「鑿錢人」,
註:「占」,此處應是音義通「佔」,指據有、用強力取得。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六.裴齡
開元中,長安縣尉裴齡常(嘗)暴疾數日。至正月十五日夜二更後,堂前忽見二黃衫吏持牒云: 「王追。」 齡辭已疾病,呼家人取馬。久之不得,乃隨吏去。見街中燈火甚盛,吏出門行十餘里,煙火乃絕。唯一徑在衰草中。可行五十里,至一城,牆壁盡黑,無諸樹木。忽逢白衣居士,狀貌瑰偉,謂二吏曰: 「此人無罪,何故追來?」 顧視齡曰: 「君知死未?」 齡因流涕,合掌白居士: 「生不曾作罪業,至此,今為之奈何?求見料理。」 居士謂吏曰: 「此人衣冠,且又無過,不宜去其巾帶。」 吏乃還之。因復入城。數里之間,見朱門爽麗,奇樹鬱茂。前謂一官,云是主簿。主簿遣領付典,勘其罪福。典云: 「君無大罪,理未合來。」 齡便苦請救助。檢案云: 「殺一驢,所以追耳。然其驢執是市吏殺,君第不承,事當必釋。」 須臾,王坐,主簿引齡入。王問: 「何故追此人?」 主簿云: 「市吏便引,適以詰問。」 云: 「實求腸,不遣殺驢。」 言訖,見市吏枷項在前,有驢、羊、雞、豕數十輩隨其後。王問市吏: 「何引此人?」 驢便前云: 「實為市吏所殺,將肉賣與行人,不關裴少府事。」 市吏欲言,其他羊、豕等各如所執。王言: 「此人尚有數政官錄,不可久留,宜速放去。若更遲延,恐形骸隳壞。」 因謂齡曰: 「令放君回,當萬計修福。」 齡再拜出。王復令呼,謂主簿: 「可領此人觀諸地獄。」 主簿令引齡前行,入小孔中。見牛頭卒以叉刺人,隨業受罪,齡不肯觀。出小孔,辭主簿畢,復往別吏。吏云: 「我本戶部令史。」 一人曰: 「我本京兆府史,久在地府,求生人間不得。君可為寫《金光明經》、《法華》、《維摩》、《涅槃》等經,兼為設齋度,我即得生人間。」 齡悉許之。吏復求金銀錢各三千貫,齡云: 「京官貧窮,實不能辦。」 吏云: 「金錢者,是世間黃紙錢;銀錢者,白紙錢耳。」 齡曰: 「若求紙錢,當亦可辦,不知何所送之?」 吏云: 「世作錢於都市,其錢多為地府所收。君可呼鑿錢人於家中密室作之,畢,可以袋盛,當於水際焚之,我必得也。受錢之時,若橫風動灰,即是我得;若有風颺灰,即為地府及地鬼神所受。此亦宜為常占。然鬼神常苦饑,燒錢之時,可兼設少佳酒飯,以兩束草立席上,我得映草而坐,亦得食也。」 辭訖,行數里,至舍。見家人哭泣,因爾覺痛遍身,恍惚迷悶久之,開視遂活。造經像及燒錢畢,十數日,平復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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