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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3:55:56瀏覽338|回應0|推薦54 | |
唐朝時,有一位岐州(今陝西省寶雞市鳳翔區)佐史曾經因為公務前往京城長安,暫時住在朱雀門外的興道里中。忽然遇見有二人以及一名無頭人前來,對佐使說是閻羅王下令要捉拿他。佐史知道他們是鬼,就問:
「你們在地下負責什麼樣的職務?」
鬼吏說:
「是負責捉拿人犯之事。」
佐史就對他們說:
「在下有幸與各位幹著類似的活兒,既然都是同行,不知各位能否出手相救?事成之後在下必當奉上萬張紙錢作為答謝。」
鬼吏們相互討論了一小會兒之後便與佐使約定,說:
「五天後若我們不再來的話,那就表示你的事已經解決了,你答應的那些紙錢可以拿到天門街(註)旁燒化便可。」
到了第五天,鬼吏們都沒有出現,佐使就依約將紙錢都燒化了,然後搬到了崇仁里那裡居住。後來因為在京中的公務私事都處理完了,佐使就出發西行要回去岐州。行至杏樹店(可能是今陝西省寶雞市扶風縣杏林鎮杏林村)又遇到了那二名鬼吏,鬼吏就對佐使說:
「你打哪兒來的啊?不久之前我們到你原來住的地方找你卻沒找到人,關於地府原本對於你的處分已經獲得免罰的許可。此外還要勞煩你再送一筆錢到地府,因為請求給你增加壽命的公文書已經寫好。這樣除非是你的大限已到,此後你再也不會生病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天門街」,即「朱雀大街」,是唐朝皇帝前往城南祭天時的御行道路,簡稱「天街」,也是長安城的南北中軸線、城區東西分界的主街道。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四.岐州佐史
岐州佐史嘗因事至京,停興道里。忽見二人及一無頭人來,云王令追己。佐史知其鬼,因問: 「君在地下,並何職掌?」 云: 「是捉事。」 佐史謂曰: 「幸與諸君臭味頗同,能相救否?事了,當奉萬張紙錢。」 王人許諾: 「期後五日,若不復來者,即是事了,其錢可至天門街燒之。」 至五日不來,吏乃燒錢畢,因移居崇仁里。後京中事了,西還岐州。至杏樹店,復逢二人,問: 「何所來?頃於舊處相訪不是,所處分事已得免。勞致錢賤地,所由已給永年優復牒訖。非大期至,更無疾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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