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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隋煬帝楊廣、大業元年,擔任兗州(今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佐史(註)的董慎,生性公正耿直,通曉律法律與情理。凡是自都督以下的官員,只要有執行運用法律有不公正的情況發生時,董慎必定會不惜冒犯對方也要據理力爭予以規諫,就算是遭到上司要以削職(降職、開除)的方式加以責罰,他也不會因害怕而退縮,一定要等到對方更正、依法執行後才肯罷休。
有一次,董慎因公務都處理完了,就請假回家。才剛走出兗州的城門,就有一位身穿黃衣的使者迎上前來對董慎說:
「太山(同「泰山」)府君(註)要徵召你擔任錄事,你知道嗎?」
見董慎搖頭,黃衣使者就從懷中取出一份公文(註)拿給董慎看。公文中寫著:
「董慎,名稱茂實,案牒精練,將分疑獄,必俟良能,權差知右曹錄事者。」
大意是:董慎此人的功業名聲極佳(註),處理官署的文書簿冊業務精熟幹練,能清楚明白的辨別處分那些因案情不明、證據不充分、一時難於判決的案件,必定是一名值得等待的賢良而有才能之人。姑且派任他為右曹錄事一職。
公文上的關防大印蓋得清清楚楚、還有個「倨」字的親筆簽名在大印圖案之後。董慎看完後對黃衣使者說:
「既然是府君召喚我前去,我豈有不去之理,然而我並不知道貴府君的名諱,就這樣去恐怕會很失禮啊?」
黃衣使者說:
「錄事大人勿須再多問了,到了府衙就知道了。」
說著就拿出了一只大布囊,將董慎裝在布囊之中,接著便背負著布囊回頭朝著兗州城走去。到了城牆邊,黃衣使者將布囊放在路旁,從護城河中汲取了一些水、和了些泥,將董慎的雙眼用泥團封住。即便董慎自認自己人正不怕影子斜,但此時的遭遇不免還是令他心中有所驚懼,甚至不免懷疑是自己得罪過的那ㄧ個人想要整自己。如此,不知道自己倒底被揹著了走多遠的董慎,忽然聽見布囊外有人高聲喊道:
「范慎莫非是將董慎請回來了?」
又聽得黃衣使者回應著說:
「正是。」
董慎這才知道那黃衣使者姓范名慎。又感覺自己被范慎背著進入某處,而後聽得一個威嚴的聲音、應該就是范慎口中說的太山府君,發問道:
「派你去追請的錄事董慎,他人如今在何處?」
范慎答道:
「屬下唯恐若是邀請後便逕直領人前來報到,如此在過程中會令冥司的機密事務有所洩漏,因此向左曹(註)借得『匿影布囊』將董錄事裝入其中背了過來。」
府君聽了之後滿意得大笑說:
「派一個范慎去追一個董慎,取得左曹的布囊盛裝一個右曹的錄事,如此做法可真稱得上是謹慎防備到極致了。」
隨即下令范慎將董慎從那匿影布囊中放了出來(註),清理乾淨他雙眼上的泥塊後,便賜給他一套官服,有青縑衣、魚鬚笏、以及一雙豹皮靴,上面都有著五彩斑斕的花紋。待董慎整理好儀容回來後,府君邀請他登上副階,同時命左右擺放好座榻讓董慎坐下,就對他說:
「因為你為人公正,所以才特地邀請你來此。現在有閩州司馬令狐寔等六人被關押在無間地獄,但是根據天曹(天庭的官署)送來的符令內容,以令狐寔是太元夫人(註)的三等親,准與依章程規定將他們的罪責減輕三等。只是消息傳出,使得昨日有罪人程翥(「翥」音「住」)等一百二十人都要求援引同樣的規定以減輕罪責,因此在公堂上喧鬧咆哮、爭辯不休,情況一度無法控制。本府已經去文請示天曹,天曹認為應該是減刑減得太多了,就下令裁量酌情減輕二等。我怕之後的人多會援引此案列要求減刑,你認為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董慎說:
「水能照出人的美醜而人卻不會因此對水生氣,這是因為水自身非常清澈而且對於所照人物不參雜自己的感情,更何況對於天地間至高至重的刑法,又怎麼能因為恩惠之故就對作奸犯科的罪人予以寬赦呢(註)?然而我董慎只是區區一個掌理案卷、文書的小吏而已,寫不出什麼像樣的文章,雖然心中明白這種靠關係要求減免罪責的事是不對的,但終究我無法清楚明白的敘述表達其中的道理。我認識一個在常州刺史府(註)內做事的秀才張審通,他的文章言辭華美、卓逸出眾,絕對夠資格擔任府君大人您的書記一職(註)。」
府君就下令派遣使者拿著請帖前往召請。過了一會兒之後,張審通來了,了解情況後就對府君說:
「這件事倒也容易,府君就公告週知一律依法判決便是。」
府君說:
「那就請你為本府好好的寫一篇公告文章,待送往天曹審核後便可張貼公告了。」
同時也當場任命張審通為左曹錄事,也賜給張審通一套與董慎相同的官服,又各給二人一隻黑狐做為出行時乘坐用的座騎。張審通很快的就寫好了判辭,內容是:
「天本無私,法宜畫一,苟從恩貸,是恣奸行。令狐寔前命減刑,已同私請;程翥後申簿訴,且異罪疑。倘開遞減之科,實失公家之論。請依前付無間獄,仍錄狀申天曹者。」
大意是:上天原本就是公正而不偏私,因此刑法量度應該要一致,若是容許例外開恩減輕刑度,便是放縱了奸惡行為。對於令狐寔先前或得的減刑命令,如此已經如偏私不公的請求,而之後程翥等人便也依樣上訴並質疑原本的判決。倘若就此開了減刑的先例,實在是有失天地公正的說法。因此,請求仍按照原本的審判結果,將令狐寔等六人還押送往無間地獄受刑。在此將現在的情形如實上報給天曹以供查核。
府君看完後很滿意,隨即派一名黃衣使者拿著這份文書前往天曹。過了一會兒之後,黃衣使者拿著天符回來呈給府君,內容是:
「所申文狀,多起異端。奉主之宜,但合遵守。周禮八議,一曰議親,又元化匱中釋沖符,亦曰無不親。是則典章昭然,有何不可?豈可使太元功德,不能庇三等之親?仍敢愆違,須有懲謫。府君可罰不紫衣六十甲子,餘依前處分者。」
大意是:你們申覆的文書當中有多處說法不當。古人的禮法,我們一定要遵守的。《周禮》的「八議」之中就有「議親」之說。再看《元化匱》中的《釋衝符》也說「無不親」。這些都是典籍當中就已經明說,那麼這「惠及親戚」的做法又有何不可?難道要讓太元夫人的功德都庇護不了自家的三等親戚嗎?若還有異議,就一定會懲罰你們。你身為府君,這件小事都做不好,因此罰你六十年之內不能獲得晉升,至於令狐寔等人的處分就按照先前那個減刑判決處理。
府君看完後非常生氣的對張審通說:
「張審通你寫的好判辭,卻讓我遭到懲處。」
就下令左右取來一塊方寸大小的肉將張審通的一隻耳朵塞住,張審通的那隻耳朵就完全聽不見聲音了。張審通向府君申訴,說:
「還請府君讓我重寫一篇判辭代您向上級申覆,若上級還是不同意,則屬下甘願領罪、再次受罰。」
府君說:
「若是你能為我脫罪,我就為你換一隻好的耳朵。」
於是張審通又提筆寫了一份新的判辭,內容是:
「天大地大,本以無親;若使奉主,何由得一?苟欲因情變法,實將生偽喪真。太古以前,人猶至樸,中古之降,方聞各親。豈可使太古育物之心,生仲尼觀蠟之歎。無不親,是非公也,何必引之?請寬逆耳之辜,敢薦沃心之藥。庶其閱實,用得平均。令狐寔等並請依正法。仍錄狀申天曹者。」
大意是:天地之大本來就沒有偏愛徇私,若都講人情、靠關係,那該如何做到公平一致?姑且想藉由人情關係改變既定的刑法,實際上將因此造成虛假判決、喪失真公平的結果。太古時代及以前,人們的風氣還是非常淳樸的;到了中古時代及以後,才開始聽聞到處都是講親戚、拉關係的事。怎麼可以讓太古時期天地孕育萬物的純樸之心,生出如孔子觀看魯國歲末臘祭(註)時的感慨歎息呢?《元化匱》中《釋衝符》的「無不親」本來不是公正的做法,何必還要引用它當做遵循的條例? 請寬恕下屬說出逆耳中言之罪,如此才能讓下屬放膽推薦敢薦能啟發上司內心的藥方(註)。希望天曹能慎重的對這類案件檢閱核實,判決刑度能輕重相等。如令狐寔等人仍請依照正當平正的法則處置。故,再次呈上這份申辯狀給天曹。
黃衣人又拿著這份新的文書前往天曹處。過了一會兒,便又帶著新的天符回來,內容是:
「再省所申,甚為允當。府君可加六天副正使,令狐寔、程翥等並正法處置者。」
大意是:再次考慮過你所申覆的理由,本曹認為十分正確。因此,府君你可獲得晉升為六天副正使,令狐寔、程翥等人仍就按照原本的法律條文處置。
見這回不但得以免去了處罰還能升官,讓府君非常高興,就連連稱讚張審通,說:
「若不是你的話,我們還真無法更正這次的判決。」
就命令左右將張審通那耳中塞住的肉塊割了下來,又令一個小孩子將那肉塊捏成了一隻耳朵的形狀(註),然後將之安放在張審通的額頭上,並對他說:
「剛才塞住了你一只耳朵,現在不但還你一個,另外再多給你一個做為補償,這樣可好?」
又轉頭對董慎說:
「全靠你推薦了賢能之人才助我完成工作,更因此獲得升官的獎勵。然而我也不能將你長時間留在此處,那麼我就送給你一年的陽壽做為回報。加上你原本的陽壽,你還有二十一年的壽命。」
就催促著來人趕緊送董、張二人回家。於是范慎再度用泥塊將二人的眼睛封住,將他們一起裝入那匿影布囊後,分別送回各自的家。才剛到家,忽然,董慎只覺得自己從布囊中被用倒的一般滾了出來,轉頭一看妻子就在身旁傷心哭泣,就問妻子發生了什麼事?董妻說:
「你已經連續十幾天昏迷不醒了。」
此後,董慎果然又活了二十一年才過世而卒。
張審通醒來之後,過了幾天,感覺額頭(註)發癢,然後自癢處蹦出了一只耳朵,功能具備,張審通便成了有著三只耳朵之人,而且這第三只耳朵的聽覺更加的靈敏。當時的人們就笑著說:
「天上有九頭鳥,地上有三耳秀才。」
也有因此稱呼張審通為「雞冠秀才」的。
此外,董慎剛見到府君時,府君曾說是他的鄰居,後來才明白這位在公文關防後署名「倨」字的太山府君,算起來還真是鄰居啊。(註)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佐史」,地方官署內書佐和曹史的統稱。
註:「府君」,對太守、知府的尊稱。
註:「牒」,此處指文書、證件。如通牒、牒文(公文、文書)、牒旨(命令)。
註:「茂實」,此處指盛美的德業。
註:「左曹」、「右曹」,應是職官名。待查。
註:「寫」,此處為本義,俗通「瀉」,移置、放置。 見《禮記·曲禮上》:「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注:「寫者,傳已器中,乃食之也。」
註:「太元夫人」,待查。可能是指「上元夫人」,亦稱「三天真母上元夫人」、「玉台亞姆上元夫人」、「金臺亞姆領道上元夫人」,小名「阿環」,為道教中的女仙。相傳曾傳授漢武帝長生修仙之道。為「三元」中的「上元天官」,又是「三天真皇」之母。地位僅次於西王母,故常和九天玄女混為一談。
註:「奸慝」,亦作「姦匿」,指奸惡的人。
註:「常州」,古稱毗陵、武進,簡稱常,於隋朝、隋煬帝楊廣、大業初年改為毗陵郡,移治晉陵縣,今江蘇省常州市。此處的「常州府」應是指「常州刺史府」,而非指明、清時期於該地設置的常州府。
註:「管記」,古代對書記、記室參軍等文翰職官的通稱。
註:「仲尼觀蠟」,見《禮記.禮運.大同篇》:(節錄) 昔者,仲尼與於蜡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喟然而歎。仲尼之歎,蓋歎魯也。 言偃在側曰: 「君子何歎?」 孔子曰: 「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里,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勢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
註:「沃心」:謂使內心受啟發。舊多指以治國之道開導帝王。
註:「擘」,音「播」,大拇指;計畫、布置。此處音義應同「掰」,分開、剖裂、劈砍。
註:原文是「額角」,額的兩旁,即頭顱兩旁較為高起的部位。
註:董慎與泰山府君是鄰居的可能有二:一是泰山府君生前是董慎的鄰居之一;二是太山(泰山)位於兗州泰山郡(南北朝及以前,而北齊改泰山郡為東平郡,隋朝初年廢除此郡名),位於濟寧東北,兗州的範圍則在濟寧一帶,故文中有此鄰居一說。
改編自 《玄怪錄》
原文:
《玄怪錄》.卷二.董慎
隋大業元年,兗州佐史董慎,性公直,明法理。自都督以下,用法有不直,必起犯顏而諫之。雖加削責,亦不懼,必俟刑正而後退。嘗因事暇偶歸家,出州門,逢一黃衣使者曰: 「太山府君呼君為錄事,知之乎?」 因出懷中牒示慎。牒曰: 「董慎,名稱茂實,案牒精練,將分疑獄,必俟良能,權差知右曹錄事者。」 印處分明,及後署曰倨。慎謂使者曰: 「府君呼我,豈有不行,然不識府君名謂何?」 使者曰: 「錄事勿言,到府即知矣。」 因持大布囊,內慎於中,負之趨出兗州郭,致囊於路左,汲水為泥,封慎兩目。慎目既無所睹,都不知經過遠近,忽聞大唱曰: 「范慎追董慎到。」 使者曰: 「諾。」 趨入。府君曰: 「所追錄事,今復何在?」 使者曰: 「冥司幽秘,恐或漏泄,向請左曹匿影布囊盛之。」 府君大笑曰: 「使一范慎追一董慎,取左曹布囊盛一右曹錄事,可謂能防慎矣。」 便令寫出,抉去目泥,便賜青縑衣、魚鬚笏、豹皮靴,文甚斑駁。邀登副階,命左右取榻令坐,曰: 「藉君公正,故有是請。今有閩州司馬令狐寔等六人,置無間獄,承天曹符,以寔是太元夫人三等親,准令式遞減三等。昨罪人程翥一百二十人引例,喧訟紛紜,不可止遏。已具名申天曹。天曹以為罰疑唯輕,亦令量減二等。余恐後人引例多矣,君謂宜如何?」 慎曰: 「夫水照妍蚩而人不怒者,以其至清無情,況於天地刑法,豈宜恩貸奸慝?然慎一胥吏爾,素無文字,雖知不可,終語無條貫。常州府秀才張審通,辭采雋拔,足得備君管記。」 府君令帖召。俄頃審通至,曰: 「此易耳,君當判以狀申。」 府君曰: 「尹善為我辭。」 即補充左曹錄事,仍賜衣服如董慎,各給一玄狐,每出即乘之。審通判曰: 「天本無私,法宜畫一,苟從恩貸,是恣奸行。令狐寔前命減刑,已同私請;程翥後申簿訴,且異罪疑。倘開遞減之科,實失公家之論。請依前付無間獄,仍錄狀申天曹者。」 即有黃衫人持狀而往。少頃,復持天符曰: 「所申文狀,多起異端。奉主之宜,但合遵守。周禮八議,一曰議親,又元化匱中釋沖符,亦曰無不親。是則典章昭然,有何不可?豈可使太元功德,不能庇三等之親?仍敢愆違,須有懲謫。府君可罰不紫衣六十甲子,餘依前處分者。」 府君大怒審通曰: 「君為情辭,使我受譴。」 即命左右取方寸肉塞卻一耳,遂無聞。審通訴曰: 「乞更為判申,不允,則甘罪再罰。」 府君曰: 「君為我去罪,即更與君一耳。」 審通又判曰: 「天大地大,本以無親;若使奉主,何由得一?苟欲因情變法,實將生偽喪真。太古以前,人猶至樸,中古之降,方聞各親。豈可使太古育物之心,生仲尼觀蠟之歎。無不親,是非公也,何必引之?請寬逆耳之辜,敢薦沃心之藥。庶其閱實,用得平均。令狐寔等並請依正法。仍錄狀申天曹者。」 黃衣人又持往。須臾,又有天符來曰: 「再省所申,甚為允當。府君可加六天副正使,令狐寔、程翥等並正法處置者。」 府君悅,即謂審通曰: 「非君不可以正此獄。」 因命左右割下耳中肉,令一小兒擘之為一耳,安於審通額上,曰: 「塞君一耳,與君三耳,何如?」 又謂慎曰: 「甚賴君薦賢以成我美,然不可久留君,當壽一周年相報耳。君兼本壽,得二十一年矣。」 即促送歸家。使者復以泥封二人,布囊各送至宅,欻如寫出,而顧問妻子,妻子云: 「君亡精魂已十餘日矣。」 慎自此果二十一年而卒。審通數日額角癢,遂踴出一耳,通前三耳,而踴出者尤聰。時人笑曰: 「天有九頭鳥,地有三耳秀才。」 亦呼為雞冠秀才者。慎初見府君稱鄰,後方知倨乃鄰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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