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使鄂蘭<平庸的邪惡>,成為顯學,有論者還藉鄂蘭的理論,抨擊軍隊中有紀律與服從的鐵律,是軍中濫權的根源,論者這種論述很容易划進恣意論述的成分,因為軍令如山,服從是軍人的天職,這軍之嚴與軍之濫權間,界限很難分明,且經常會是一體兩面的事,我們認為這裡有的<判斷餘地.>應留給軍檢方,外界不應過度介入,再說,鄂蘭的學說也不是確論,熟悉近現代哲學的都知道鄂蘭學說有過度唯心論的傾向,依我們看組織體制形成<組織化了的罪惡>,其實跟組織分工太細.運作程序太枝節繁瑣有密切相關,因為每一個人的工作只是整個組織行動的一小部分,沒有人能知道全貌,即使最上層掌有命令權的人,也無從先預知到下面的執行事情會怎麼發展,因此每一個人,從他那部分的工作裡,很難跟整體事情的終局結果,產生連繫(例如體檢例常需七日,現在一日完畢,就醫務人員來說,是效率,除非有共謀,否則他怎麼會意識到體檢跟最終結果間的關係),每一個人無法預見事情最終結果,其間因果關係非常薄弱,自然形成組織異化,讓組織失控,這種組織異化的抑制,不是光靠提高每一個人的道德自覺或賦予有拒絕不正義命令的權利就能達到防止產生<組織化了的罪惡.>的目的,問題是出在最終結果無法預見,無法預見就難以引起道德自覺,事後也難以追究個別責任!為了克服這個問題,管理學上的趨勢,是從過去注重管理職能的分工轉向業務的分立,用專案組織把特別的業務獨立出去,縮短管理層級,讓組織扁平化,這樣工作跟結果間的因果關係緊密,責任意識就提高,就可以大幅減少組織性罪惡的發生!這或許才會是軍中制度可務實改革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