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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佛教精神,莫給他人糟粕
2009/03/12 21:00:35瀏覽320|回應0|推薦1

  近年以來,部份佛教人士,鑑於『天主、耶蘇』等教,宣傳得法,號召力大;亟思奮起圖強,摩擬改良,迎頭趕上。諸如建立組織體系,革新佈教手法,奔走呼號,一時熱得發燒。探其本懷,用心固善。但往往內神無主,隨人拉腔作勢;不但未能取法到人家的科學方法,反而易於失掉了我們佛教的基本神髓。『捨本逐末』,難奏殊功!
  譬如『天主教』中,過去所稱謂的『教皇』一詞,近已配合著民主的時潮,廢止不用,改稱『教宗』了。但我們自由中國的佛教界,這幾年來,在某佛刊上,竟往往改稱『智光長老』為『自由中國的僧皇』。拾人牙穢,那又有何味道?
  再如『天主教、耶蘇教』的『主教、神父、牧師』們,常常為其男女信徒,主持『婚禮』。這種風氣,近時我佛教界,與仿照人家搬來上演了。
  按佛經常說:『媱慾乃生死之門,媱慾不斷,生死不了』。我們佛教徒應該去化導大地眾生,解縛捨慾,才是正當的行徑;如何可以介入他(她)們的『婚姻』間事?同時是否有礙於佛門的清規律典,也許不無疑問。而且縱然為之『方便』證婚,就會確保可以發展佛教嗎?我想也不見得!
 管見以為:只要能夠勸促信徒大眾,遇到婚喪慶弔的場合,杜絕殺生造業,提倡諷經作福,也就夠了。
  更如外教的『歌舞團』『樂隊』等等,我們只可去其弊端,取其優點,而沒有全盤仿傚的必要。尤其是在大法會中,表演什麼『觀音舞』,隨便把一位胭脂口紅腥騷滿腹的小姐,化裝為『觀音菩薩』。在臺上妞妞妮妮,歌舞娛樂。這簡直是:褻瀆聖教,污辱菩薩。表演之下,對於佛教又何所補益呢?股之大德,恐怕從不會『如此這般』的弘法!
  按佛經裡所說的『散花伎樂………』等事,乃是天仙神鬼,以諸華香歌舞,供養諸佛菩薩的舉動。並不是拉著佛菩薩們上臺扮演,娛樂人天的。且天仙鬼神所獻演者,無論表情音律,皆是清淨莊,梵音妙儀。非若今日『電影』『話劇』之猥邪浪漫也。
  又如近幾年來,有些佛門中人,每在聚餐宴會之間,竟也『以茶當酒』舉起杯子互敬互讓起來。筆者曾經親自驗了幾次場面,眼見男男女女們舉著杯子喊叫著:『敬祝某某法師………請大家乾一杯』。你敬我一杯,我回你一口。鬧得眼花撩亂,杯盤狼籍。迫得僧寶們也在席間週旋著。真是『大煞風景』!
  按『不飲酒』,也是佛門的重戒之一。『戒律』不僅是用以『約身』,同時也是用以『制心』的。試問大家『擎杯作勢』,是否『身業』不淨?大喊『乾杯』,是否『口業』不淨?而且『望梅止渴』,古有實例。假如我們在喊讓之際,動起『酒』念,豈非又是『意業』不淨乎?──我們佛教徒連真的『酒』,都已經放下了;又何苦去表演『飲酒的姿態』呢?
  細思此一舉動之所以產生,仍屬是『內神無主,逐俗流遷』的心理在作祟。若謂這是『權巧方便,隨順眾生』,則又不免『護短』之嫌了。試觀古今緇素大德,他們從不講求『交際、應酬、逢迎、客套………』。但他們在弘化的感應上,卻都是非常的因緣殊勝。豈非妙事?──古德有云:『寧教已身墮地獄,不將佛法送人情』。這才是我們所應該遵循的精神!
  還有四十六年春天所出版的『佛教聖經』一書:廣求三藏,揀選編集,苦心可佩。但為了該書命名『聖經』一事,佛教門中還興起了一陣『筆戰』。
  按『聖經』一詞:如從廣義的看法,我們固然可以把一切聖賢仙佛的教典經論,統統納入。但就社會一般的沿用上說,『聖經』一詞,殆早已成為『天主、耶蘇』等教的『新舊約全書』的『代名詞』了。因此,我們滿可以避開那種所謂『俗忌』。又何苦偏要摩擬人家的名目,跟著人家轉呢?同時要想把『佛經』立名曰『聖經』的話,則『三藏十二部經典』,一字一句皆應列為『聖經』才是。難道除了那本『佛教聖經』裡所收攬的部份之外,其餘的大部文獻,便不能算做『聖經』了嗎?
  從上述的幾個事例以觀:我們對於一些憂心教運力求革新的大德們,固然深致戴之忱;但我們再求『革新』圖『進步』的同時,尤其是不要忘記了:強化我們屹立自主的心理,培育佛教本身的內在德性。這樣才能夠堅強地站起來,領著人家跟著我們走。若徒知跟著人家屁股後頭轉,學著人家一啼一笑一舉一動,這便不成其為『迎頭趕上,後來居上』,反而是變成『落伍』了。
  孔子說:『君子務本,本立道生』。俗語也說:『有麝自來香,不用當風揚』。足見世出世間一切功業的成就,都非『德行』不可。我們固然應該取法外教的科學方法科學知識,但發揚我們佛教本身的精神與智慧,尤為要緊!

發布日期:2009年03月12日星期四下午8.44P.M
資料來源:原載民國48年第十一卷第七期人生月刊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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