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如果9/17江宜樺向立法院長行禮???
2013/09/14 02:57:29瀏覽894|回應5|推薦15

首先我要承認這標題不是我想出來的~
靈感來自於今天瞥見的東森關鍵時刻標題的前半部(後半部為:王金平狠甩馬英九兩耳光)
基本上我不看關鍵時刻跟新聞龍捲風~當然也不看三民自
前者演新聞~後者...不說大家也都知道
如果看倌們要說我有立場~我承認


那麼~為什麼這個標題會讓我如此有感呢?
並非我想到如同東森所說的後半部
而是我想到一個沒有關說司法案件的行政院長要向一個關說司法案件的立法院長鞠躬
這會是帶給世界上民主國家多大的笑柄??
那麼我是否希望江宜樺不要向立法院長行禮??
不~我認為他應當要向立法院長行禮
看倌可別以為我發昏前言不對後語
在體制上來說~行政院長向立法院長行禮是一種對民意的尊重
但並不是對[王金平]敬禮
今天如果是洪秀柱在立法院長的座位上~江宜樺也是要敬禮
所以重點不是對於誰敬禮~而是對立法院長這個位置敬禮
立法院長這個位置本身就是需要被尊重的
而把立法院長這個位置做爛做臭的人正是[王金平]
江宜樺對立法院長這個位置行禮並不會丟了江宜樺的臉也不會丟了馬英九的臉
而是王金平要好好想一想~你有沒有臉受人家行這個禮??
你是拿著立法院長的身分/名器去幫在野黨的黨鞭關說司法案件啊


我不知道各家新聞台或是報紙媒體的思考模式是甚麼
但是我很清楚的知道王金平確實已經對司法案件關說了
關說確實沒有成功關說或是失敗關說
因為只要有關說了其結果不管是不是如關說者預期
皆已經不能被認定為是公正的司法
一個破壞司法公正性的立法院長就因為他的八面玲瓏~所有媒體沒有一家能勇敢的報導
卻處處抨擊要處理關說司法案件的總統
無怪乎常見人稱台灣鬼島~所負盛名實不虛談
這個國家可笑就可笑在[批馬]成為顯學
無論馬做任何事情~大家一定要先罵~才會被認為是主流
或許馬自己本身也需要負一點責任
但是追根結柢還是由於媒體的無恥與下流
為了炒作收視率~只好拿起國家的元首作為祭品~
把標題寫成馬王內鬥~9月政爭~
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是司法公正與司法關說之爭嗎??
他們當然知道~他們其實都知道~
但是馬英九怎麼可以站在司法公正的這一面??
不行~馬英九絕對不會~也絕對不可以站在正確的一面
馬英九必須是愚蠢的~必須是錯誤的~必須是失敗的~這樣才有收視率
我不是在為馬英九抱屈~馬英九被踩在地下語我也無關
但是當司法的公正被踩在媒體腳底下
而愚民還傻傻地受媒體操控而起舞
是的~這是鬼島~只有鬼才會把正義踩在腳底下而引為樂~
當你們繼續的隨著媒體狂舞~你們就是

 

~這裡就永遠是鬼島


接下來是案件本身
立法委員關說司法案件是否被允許??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5條(請願文書之處理程序)

立法院收受請願文書後,應先由程序委員會審核其形式是否符合請願法規定,其有不符或文字意思表示無法瞭解者,通知其補正。

請願文書之內容明顯非屬立法職權事項,程序委員會應逕行移送權責機關處理;其屬單純之行政事項,得不交審查而逕行函復,或委託相關委員會函復。如願有請願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事,依法不得請願者,由程序委員會通知請願人。

請願法第3條(請願事項不得牴觸憲法或干預審判)

人民請願事項,不得牴觸憲法或干預審判

請願法第4條(應提起訴訟或訴願事項不得請願)

人民對於依法應提起訴訟或訴願之事項,不得請願


寫得十分冗長且文言
簡單來說就是立法委員不能接受人民之要求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進行關說
第三條就是就是不能關說干預審判
第四條就是不能關說濫訴或應起訴未起訴
那麼我就要問~王金平是否是立法委員??
他當然是立法委員~他不是立法委員就不能是院長
他接受了在野黨黨鞭的請託去向行政體系的曾勇夫要求干預檢察官上訴
而林檢察官也確實收到曾勇夫轉由陳守煌的告知了
也就是說
不論林檢原意為要上訴或是不上訴
後續之結論已經不能被稱為是公正的司法程序了
更何況該林檢在證詞中具結內容為
我到他(指檢察長陳守煌)辦公室,當時沒有其他人在場聽到,他告訴我說,是柯建銘找他,我即將收到一個判決,柯建銘認為最好不要上訴。」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152603.shtml?ch=rss_BREAKINGNEWS1
檢察官發現不法應當主動偵辦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024
林檢當時沒有立即糾舉此等不法行為
已經自失檢察官的身分了
更何況林檢身為檢察官~在被傳喚作證後證詞親自具結
既然具結當然有完全之法律效力~
一般人民或許不懂法律用詞[具結]是何意義~
而林檢身為檢察官豈有不知具結之意義??
又豈可能不詳細閱讀自己證詞後就具結??
由此可知目前林檢察官後續的炮轟特偵組~
就是因為自己知道自己可能已經嚴重失職所想出來的矯飾/脫罪之詞~
這是非常清楚也非常明顯的關說過程
然而全台灣的媒體卻只聚焦在馬英九身上
討論他如何運用手段[鬥爭]王金平
絲毫卻不提他正在努力維護司法的公正
那麼這些可悲的媒體與收到愚弄的人民
有一天你們受到司法關說的迫害時
請你們不要高喊司法不公~也別再喊法院是哪一黨開的
因為你們默許了這樣的事情
你們只會理盲濫情的追殺全力維護司法公正而不反抗你們指責的總統
你們可知道你們有一天會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到時候我希望你們不會在法院裡面留著眼淚哭著說
曾經有一個追求司法公正的人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
等到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在司法程序裡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可以給我個機會再來一次的話~我會對這個人說謝謝他~
如果...??你不用如果了~你活該~

你真該死~你就應該被司法關說搞死~
因為你默許這樣的人為你奮鬥致死你卻一點都不支持他~
他為你守護司法的公正~你嘲笑他~你批判他~你看不起他~你說他無能
有一天他會累~有一天他會走~有一天司法公正不再被守護~不是他的錯
是你~是你們~你們選擇了這樣的未來~你們就流著眼淚笑著去面對不公正的司法吧
你們常常看到人家說除了父母~沒有人對你好是應該的~要常懷感激之心
但是你們只是看著~你們從來不感激這個默默為你們付出的人~你們甚至連一點支持都吝於給他
你們不是人~你們只是鬼島上的鬼~
鬼不需要公正也不需要司法~你們也正在拋棄公正與司法~
如果將來的台灣是人吃人的世界
那我將一點都不意外~有權力關說的人當然可以把大部分的升斗小民壓得死死的
而這是你們選擇的未來


再來談談兩個大黨吧
此次關說案件從柯建民到王金平
從王金平到曾勇夫
從曾勇夫到陳守煌
從陳守煌到林秀濤
脈絡十分清楚
國民黨閃電的將接受違反請願法的立法委員開除了
執政黨政府機關快刀斬亂麻的處理了曾陳林三人
民進黨呢??


民進黨你號稱民主進步~你認為關說是民主的?你認為關說是進步的?
鬼島上的鬼媒體非常可笑的只在意國民黨裡面如何處理家務事
然而真正的元兇~民進黨的柯建銘~大家卻一點都不在意民進黨有沒有處理他
請注意~不是如何處理~而是有沒有處理
因為民進黨根本連處理都沒有處理
鬼媒體們你們對於國民黨的家務事如何處理這麼有興趣
但是卻對於民進黨包庇關說元凶一點興趣也沒有??
這些鬼媒體的標準何在??
其實說穿了~這些不能叫做媒體~
根本就是放棄自己第四權~無冕君王(uncrowned emperor)的身分~
單純就是跟著鄉民一起進來看熱鬧的
現在國民黨熱鬧非凡~所以就往國民黨那邊湊過去
湊熱鬧我們鄉民自己會做~何必須要你們再來搗亂??
給你們社會公器~結果你們也只不過就是這種水準
包庇邪惡的民進黨正在喘息著偷笑啊
或許你們會反擊說~民進黨只是在野黨~我們為什麼要去監督在野黨??
那真是太可笑了
民進黨確實是在野黨~但是他是最大的在野黨~也是曾經執政而且唯一可能取代執政的政黨
如果國民黨因為處理關說司法案件的立法委員而下野
那麼民進黨就會因為沒有處理關說司法案件的立法委員而上台
這會在世界民主歷史上寫下多大的笑話??
而你們這些愚蠢的媒體不啻就是正在努力使台灣成為遺臭萬年大笑話的幫兇啊


或許有人會說政府監聽國會議長等等醜聞你怎麼不說
這件事情已經有人去提告了
而檢察總長黃世銘也公開告知案號及監聽票跟監聽內容
基本上就是掛線監聽柯建銘的固定號碼手機
並非監聽王金平~是王金平自己撥打過去的
部分內容如下

法務部特偵組新聞稿原文節錄
http://www.tps.moj.gov.tw/public/Data/396101015432.pdf

....8時30分王金平院長以持用之....號電話(申租人XXX)撥打行動電話予柯建銘,說:「『阿煌』(指陳守煌檢察長)有打電話來,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音同「桃」,指臺高檢林秀濤檢察官),她是『勇伯』(指曾勇夫部長)的人,叫我跟『勇伯』說,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他會盡力,他會弄,『勇伯』要處理。」柯建銘並反覆向王院長確認「勇伯」是否會處理,王院長均予肯定之答覆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請看以下這段

....8時30分王金平院長以持用之....號電話(申租人XXX)撥打行動電話予【林益世】,說:「『阿煌』(指陳守煌檢察長)有打電話來,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音同「桃」,指臺高檢林秀濤檢察官),她是『勇伯』(指曾勇夫部長)的人,叫我跟『勇伯』說,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他會盡力,他會弄,『勇伯』要處理。」【林益世】並反覆向王院長確認「勇伯」是否會處理,王院長均予肯定之答覆

請問各位看倌~這是不是關說??

還有人說監聽譯文與該案情無關者應該刪除作廢
這也是以訛傳訛
根據法院指出~檢方監聽~就算案由和內容不同~但掛線的對象有其他違法的事~檢察官不能放任不管~
除非要增加監聽對象~才必須另外跟法官聲請監聽票掛線~
http://tw.news.yahoo.com/%E4%B9%9D%E6%9C%88%E6%94%BF%E7%88%AD-%E9%A7%81%E9%81%95%E6%B3%95-%E9%BB%83%E4%B8%96%E9%8A%98%E7%A7%80%E7%9B%A3%E8%81%BD%E7%A5%A8%E6%B2%92%E6%93%B4%E7%B7%9A%E7%8E%8B%E9%87%91%E5%B9%B3-034600897.html
還有人會說~檢查總長越級向總統直接報告違反行政倫理
那我就必須要說~是的~這是我認為此案中的唯一小瑕疵
如果檢察總長能由行政院長帶同前往總統府報告會更好
講句難聽一點的~他越級只越過了江宜樺~江宜樺本身都沒說話了~這些鬼島的鬼媒體不知道在哀號甚麼??別人吃麵你喊燙喊習慣了是嗎??
要知道檢察總長的第一級上級是法務部長~但是他本身是涉案人~當然不可以向他報告
檢察總長的第二級上級是行政院長~但是涉案人中有立法院長~五院院長平起平坐~行政院長是否有權裁決??
說裁決~是因為這是違反行政法而不是刑法民法等法律~
事涉行政法~而五院院長又是一般大~五院之間有糾紛應由總統調解~這是沒有疑問的
所以我才說應該由行政院長帶同前往總統府報告~就不會產生相關瑕疵
然而可以因為此種小瑕疵就認定關說案不存在嗎??
顯然鬼島的媒體並不在意關說是否存在~而只在意行政上的小瑕疵
把小瑕疵說的像黑洞般可怕~卻選擇性刻意忘記關說的事實
大家最愛說洪仲丘當兵受到違法處遇(單指士官不應受緊閉處分)
那麼為何不說他越級報告??
他受到排長虐待應該先找連長~連長不受理再找營級單位~再找旅級單位~再找軍團單位
可見得鬼媒體確實是沒有統一標準的
你們這時候就會說他受到違法處遇是事實~哪有甚麼越級不越級?
該辦就要辦了
同樣是越級報告為何有兩種不同見解??
因為這是鬼島的鬼媒體~因為這是鬼島的鬼民~
人需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不然精神會錯亂~
鬼不需要~鬼只要利己就好~鬼民要利己~鬼媒體要利自己的收視率


待在這座島嶼上的人民啊~
你們要公正的司法嗎??
還是你們真如董智森在電視上說:我們要焚化爐~但是不能蓋在我家旁邊;我們不要司法關說~但是如果我有案件不妨關說一下
你們的選擇正攸關著子子孫孫的未來
你們今天選擇了默許司法關說~將來身受其害再來說後悔是沒有用的~連柯博文都告訴我們:世界上是沒有後悔藥可以吃的!!

將來你們的孩子在競爭好學校時會敗給關說

將來你們的孩子在競爭好工作的時候也會敗給關說

將來你們的孩子在競爭好住宅的時候也還是會敗給關說

或許你們將來連想競爭一塊好墓地都一樣會敗給你們選擇的關說

將來你們的孩子問:爸,媽,為何我做任何事情總是徒勞無功~而那些靠關說的人卻能如魚得水~扶搖直上~平步青雲??

你們有沒有臉告訴他們:
孩子~因為我們當年在司法關說與司法公正中沒有站出來守護司法公正~
甚至於一點支持都不給為我們守護司法公正的人~
所以現在凡事都要靠關說~
而我們又沒權沒勢~沒有人願意幫我們關說~

我~千少一~無權也無勢~我能依靠的只有公平公正與公開的制度
我選擇不接受關說~不默許關說~不縱放關說~
你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werful1114&aid=8493512

 回應文章

千年臥花者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關說
2013/09/16 13:40


千年臥花者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推薦閱讀
2013/09/15 12:57

強力推薦閱讀

一、這是馬英九捍衛司法免於政治干預的紅線,請問,這不也是你的紅線嗎?

二、如果關說的不是王金平,你支持馬英九這樣處理嗎?

三、如果馬英九聽完了監聽譯文,不做處理,你,未來的你,還相信司法嗎?

http://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E9%80%99%E5%BE%88%E5%82%B7%EF%BC%8C%E9%82%A3%E5%B0%B1%E8%A6%81%E5%80%BC%E5%BE%97-120129758.html


vickie25tw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9/14 18:50
昨天聽到法院的判決,一時之間也是無法接受,這幾天所有新聞台的報導都很偏頗,根本看不下去,晚上十點非凡新聞台一位立場比較中立的股市分析師說,馬總統現在應該是將王留校查看,暨然民進黨那麼挺王,幾個重要法案,如"服務貿易協議",就該儘速通過,國民黨失去面子,但也許可以贏了裡子,如果是這樣,心理就會比較舒坦了
千年臥花者(powerful1114) 於 2013-09-14 20:53 回覆:
沒有正當性的院長通過的法案哪有正當性呢Fox冏

withshell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9/14 14:04

不過個人私下認為這次事件鬧大也是不錯

連平常不關心政治的朋友都開始詢問這次事情的真相

至少王先生立法院濫媒的神奇行為

已經開始讓一些以前不碰政治的朋友開始願意涉入這一個區塊

這是這次事件中唯一讓我感到欣慰的...

千年臥花者(powerful1114) 於 2013-09-14 17:31 回覆:

這件事情本來就是大事~

W大大或許意見未必與我完全相同~

但是立法院長破壞司法公正已經是殆無疑問的事實

或許可以呼籲您的朋友冷靜的分析事件始末~別讓新聞媒體帶著走進不明是非的方向


千年臥花者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恭喜所有大學的學生會長
2013/09/14 12:12

昨天(9/13)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受理王金平有國民黨籍的假處份裁定,宣告國民黨徹銷黨籍的決定無效,以「保障私權」 「黨紀黨譽是抽象事項」為由來受理。那我想請教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張瑜鳳梁夢迪、陳靜茹,如果大學系學會的系學會會長被學校退學,是不是也能以假處份繼續保有會長身份?                                        

被二一的系學會會長照樣可以用「學籍是否存在,悠關學生身份享有權力,假處份保障私權」 「校規校譽是抽象事項」來保有學籍?那以後所有大學院校的系會會長都可以翹課作弊甚至0分到底,學校都不能開除他。

再此先恭喜所有大學院校的系學會會長與畢聯會會長,你們都有免退學權。

BY~網友~
慈津謎航渡~於銀正雄先生部落格文章http://blog.udn.com/ganghu999/8496389~第37樓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