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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3 14:02:23瀏覽4069|回應4|推薦21 | |
阿扁的貪瀆弊案偵辦,越是到了關鍵時刻,越是逼出關鍵的「意念」。 無論是誰主動「邀約」見阿扁的,檢察官們「想要勸扁認錯」這個意念確實是真,並非為了洩漏案情。 但這顆「剎那動念」的一念佛心,此刻卻成為在這起世紀弊案調查程序上,讓人隱隱酸澀的未爆彈。 一旦還有更多複雜的往來內情被披露,好不容易弊案逐漸真相曝光、各方罪證確鑿的事實,難免至少又要經歷一番無謂的失焦與波動。 包括朱朝亮在內,有這麼一群檢察官因為學佛虔誠,多年來在司法道德操守上更為清明自持,也令人深深敬佩。 但在這「阿扁世紀弊案」調查程序開始進行的關鍵階段,興起這麼一個「去勸阿扁」的念頭,究竟動的是「佛心」?還是「凡心」呢? 宗教信仰,原本是很一種自我價值,在整個文化符號與社會系統上的體現。 但或許是宗教特別獨佔了「道德與救贖」的價值(或功能),這讓「救人與被救」成為各類宗教活動之所以能廣泛運作、募集資源,背後很巨大的力量源自於此。 「都想被救,也都想救人」,如今反倒成為各類宗教活動的核心動力了。 佛教界之中「眾生被救、菩薩救人」的價值意識,許多人也都被薰陶、內化了這樣的信念。 這個世界苦難很多,於是大夥彼此救來救去、救來救去...,可是然後呢? 倘若回到各種宗教的原有教義,特別是在宗教史的研究中,卻可以發現這種「救來救去」其時是一種教義的解讀偏失。 比如原始佛教真正強調的學習目標是「寂靜涅槃」;現實生活中強調的實踐關鍵是,一切修行的根源都在於「止息煩惱」。 這些都不是被複雜放大的「前世因果」「今生功德」乃至「往生淨土」的說詞,而是從「正念」為基礎,面對人生所有的情境、問題與苦難,能夠針對人生當下的意志鍛鍊與智慧抉擇而起。 佛教教義的虛無化與現實化,隨著這些年在台灣透過「資源集結」發展成山頭,成為此刻我們所看見包括所謂「慈善」「教育」或「建道場」「辦法會」等,一種所謂「宗教信仰『項目化』(project-oriented)」的架構。 不只佛教,其他宗教團體同樣一般。 寂靜?止息?如今台灣許多的知名佛教團體,還真是「不讓人靜下來」呢! 明明是出家,法師們在送你山門時會說:「經常要『回家』來看看、走走喔!」 蓋道場的計畫一個接一個,平時的法會或聯誼活動更是此起彼落,特別是組織體系建立、資深制,以及動員募款相互較勁等等,信徒會私下戲稱彼此「搶生意」! 就算最本質的「學佛」,乃至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六度萬行諸般教義,如今在電視宏法節目中所聽見的,都是要你多「放生」,因為能夠好好「積累功德」。 而這一切,都是為了「救『你』這位迷途眾生」! 若想被救,那就加入我們,成為團體的一員吧!加入團體,則當然,先從捐錢開始囉! 至於台灣佛教界的團體當中,基層民眾大多仰賴「法會參與」式的宣教活動;在此同時,知識份子則更偏向「經典義理」的研(禪)修團體。 朱朝亮檢察官的修行團體,正是這一類低調且小規模的「社會菁英族群」類的學佛團體。由於在這當中人與人之間的水平更接近、關係也更集中,因此難免在「內在信仰更為彼此信任」的基礎上,現實專業的價值防火牆就此對其他師兄、師姐鬆開了口子,而接受了某些跨越界線的外來意見。 在與阿扁會面的這個內幕關係中,名叫「張瑋津」的這號人物是誰? 是不是其間操作包含的「以師之名」「銜師之命」,從朱朝亮的師父為運作起點(否則阿扁幹嘛去跪?),為了「早日幫助台灣卸脫惡夢,早日走向光明」的大願使命,而就幾個相關人等商議如何對阿扁「動之以情、訴之於理」? 這個非常幽微且充滿一廂情願的道場內部討論過程,外界已經再難得知。 但我寧可去推論並相信,檢察官們都是那「勸人、救世」的一念竄動,才在這個敏感關鍵的時刻選擇了「佛教徒」的角色為先,想去「勸人、救世」;而非選擇了現實中「檢察官」的角色,透過法律的公器,去體現一個救世的本懷。 我想,檢察官們自己,對於自己的司法角色何以「濟世救人」,平日在埋首案牘資料堆疊的最後,應該也是充滿疑問的吧!也才會更需要一些深入人生底層意義的宗教哲學與修行方法! 然而,將自己心中原本極端個人且幽微的「佛教徒的認知與情懷」,跨越到現實彼岸的朱朝亮等人,如今卻也因此「一念情迷」而陷入泥淖! 最關鍵的誤判是:只看見自己的善念,卻沒有看見對手阿扁是何許人也! 佛經記載,佛菩薩要度人之前,都要先入三昧觀察度化的「緣起、對象與方法』,強調「應機(機緣允許)、應器(對象可以)」呢! 這裡的慈悲心與智慧,是高密度的定力結晶,甚至可說有一定的SOP,而不是一般濫情的感受。 能夠讓台灣停頓八年、民進黨信用破產,兩岸關係倒退,同時還能完全將貪自我合理化的阿扁,或者說阿扁人生背後整個的緣起,哪裡只是一隻「迷途羔羊」而已。 對於一個不惜扭曲價值,以整個國家社會做犧牲代價,而去持續交換或延續自己權力價值的人,不是所謂的「與魔鬼簽訂契約」,那又是什麼? 我們有時也會不忍心別人受苦,有時難免去勸說、阻止,甚至介入。 照顧小朋友與聽朋友的感情苦水,應該是最普遍的「泥菩薩」經驗吧! 但就如同小孩子們不摸燈泡不燙到,是絕不會停止好奇心的!更如同朋友不到認清確實遭到背叛的底線,始終還在來回拉扯著最後希望。 孩子的好奇與戀人的執著,都是一種「自我合理化」。 外力勸說、阻止這種「強大自我意志」,都是白費心思。 最後的真相是,往往只有最後紮紮實實的「吃到苦頭」,才能讓他們真正領悟! 相形之下,阿扁是何等百千萬倍「超級自我合理化」的人物呢? 朱朝亮等幾名檢察官,又是何種造化功力呢?一片救人的善心向阿扁,不也正是相應了阿扁同樣的「自我合理化」?看看阿扁如何耗盡民進黨與基層支持者的信賴能量吧! 佛教教義中所教導的一個抉擇標準,叫做「依法,不依人」。 這當中甚至強調在混亂的時局中(末法時期),有時甚至連自己的師父都不見得能信,自己竄動的內心想法則更不能相信。 因為太多似是而非的意見或觀感,既可以來自外在,也經常來自內在;於是最後的關鍵,要依照經典義理中來自佛陀教授的「正法」,特別是最關鍵的「戒律」。 因為所有似是而非的說法,儘管顛倒多樣;無論出家人或在家人,一旦在行為的實踐中去應證「戒律」的標準,自然難有灰色地帶。 檢察官的角色,在整個社會運作的基礎上,是更為相應這個「法」與「戒」的領域,守望住「司法本質」(法)與「法律運作」(戒)的關鍵環節。 可惜朱朝亮檢察官等人,卻讓「自己的信仰價值」從中偷渡,越過了原有的邊際。 原本希望伸手拉阿扁一把的手,如今卻被阿扁一把拖下水;一不小心,甚至有機會將這個身後的司法信譽與調查努力,一併被拖入阿扁的黑洞之中。 這個世界,真正的因果昭彰,其實是在整個體制的交錯運作。 善惡的真相,就算不被廣為人知,仍然是如實的存在,直到像果實熟透而逐漸成熟,最終清晰體現。 能拯救阿扁的,只有他自己。 但如今看來,只有直到阿扁紮紮實實的吃到自己的苦頭,無論眼前弊案調查的眾叛親離,乃至今後更多貪污案情的水落石出;只有直到這貪腐的扁家一家人,願意去深自檢討反省,而不是反而用更大的自我合理去看待,才有機會翻轉乾坤。 但這些日子的演變看來,可能嗎? 相形未涉入弊案的陳幸妤,就已經是這般「自我合理化」的極端了,那阿扁?吳淑珍?陳致中呢? 檢察官以一廂情願的「佛心」,以為自己能像菩薩一般勸人、救人,其實只是一念跨越法律因果界線的「凡心」,最終導致破壞制度能量的無情反撲。 關鍵時刻的抉擇,總是能撼動或碰撞出一些驚人的人生能量。 輕則觸發了某些不凡的領悟,重則甚至推出原有的生涯跑道,整個人提升或墮失到不同善或惡的象限之中。 檢察官的動念。可以理解。 但佛教強調「無所住而生其心」的動念救人,經典中佛陀是以三個解脫煩惱的標準,勸告所有發心動念想救人的菩薩與弟子:「以空觀心而救,以無相之相而救,以無願之願而救」。 用現代的話描述,應該就是:「在自己本分本業的位置救人」,「尊重現實運作法則的救人」,「瞭解對方本質與外在機緣總體情勢的救人」。 或許,這才應該是學佛檢察官們,真正能自救救人、無二無別的佛心與凡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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